依旧会爱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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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旧会爱你(2)

    我是阿九。

    我是阿九,属于一个杀人正当的组织,别人管我们叫特工。从通过磨练的那一天开始,我就是阿九。

    从记事开始,我和许多小孩子就生活在一起。看守我们的认真人是一个面目貌寝的女人,其他人称谓她阿月。阿月有一双大眼睛,小鼻子,小嘴巴,皮肤是白色的,内里泛着血色的红。她总是冷冰冰地称谓我们为幸运儿,讥笑地告诉我们,未来我们会变得和她一样丑。

    在谁人组织里,我和其他幸运儿之间是朋侪也是敌人。阿月说有些任务必须我们几人相助才气完成,可是接到任务的前提是我们干掉其他人自己活下来。组织里给的一切资源都是限量的,想均分基础不行能。我们要拿着考核的绩点去换,或者直接干掉获得物资的人。

    约莫是在八岁的时候,我记不清自己的年岁了。那时候我接到了第一个任务,凭证阿月的付托,换上破烂的衣服等在垃圾桶旁边,去接触一个男孩子,并拿到他脖子上的项链。时间,是半年。

    我缩在垃圾桶旁等了三天三夜,等到快饿昏的时候,有一个穿着皮鞋的男子走了过来,递给我一瓶牛奶。

    “喝吧,”他说,“照旧温热的。”

    我有些畏惧地抬起头,一眼看到了远处停着的汽车里,一个好奇的男孩趴在玻璃上看着我。那正是他,我的任务工具。

    于是我夺过牛奶瓶,飞快地逃走了。牛奶很好喝,是我喝过最好喝的牛奶。

    以后的每一天,我都市从穷人窟里走两公里的路等在谁人垃圾桶旁边,那辆汽车总会准时途经,穿着皮鞋的男子停下来给我一些吃的。有时候是牛奶,有时候是饼干。男孩总是趴在玻璃上好奇地看着,大眼睛一动不动地,不下车,也不说话。

    终于,三个星期后,穿着皮鞋的男子十分小心地问我愿不愿意到他家里和他的儿子作伴,他很怕我会拒绝,事实上我凭证阿月的教育犹豫了一会儿,再抬头看了看男孩的脸,这才同意了。

    男孩的家很大,门口守着端着枪的黑衣人,那人叫我别怕。我怎么会怕呢?这些工具,阿月早就教过我们了。

    男孩长得很丑,比阿月还丑。我不敢看他的脸,只记得他脖子上有一颗褐色的痣。鎏金的项链就挂在纤细的脖子里,在那颗痣上晃来晃去。他似乎是生病了,不会说话也不喜欢和人接触,所以经常要去看医生。穿着皮鞋的男子天天都有许多事要忙,却每次都市亲自带他去医院。

    深夜的大宅子里空空荡荡的,我夜里总是睡不牢靠,经常提防着同伴们的偷袭。谁人男孩似乎也是这样,我不知道他在怕什么,小小的一个抱着枕头缩在墙角,一双大眼睛一动不动地望着天花板,就像死了一样。他禁绝我告诉谁人男子,我自然也不会那么做,两小我私家一起抱着枕头坐在沙发上等着天亮。

    我有许多要领拿到他的项链,却不能保证在这么多人的看守下平安脱离他们家。我知道,自己还太弱小了。而且阿月告诉我们,我们从来都不应和任务目的起正面冲突。幸亏,时机终于来了,直到半年后的一天,他们正准备去医院,穿着皮鞋的男子突然被手下叫住了,似乎有什么急事发生。

    “我陪他去医院吧,”我主动站了出来,“我们已经很熟悉了,我会照顾他的。”

    男子有些犹豫地看向谁人男孩,在我殷切的注目下,男孩点了下头。

    谁人时候,他或许是信任我的吧。惋惜了,这只是任务,而我也并非谁人可以值得信任的人。车子再次停在谁人垃圾桶旁边,我们俩趴在车窗上看着窗外的积雪。然后我抢了他的项链,打开门跑掉了。我没命地跑到巷子里,听见他第一次启齿拦着司机不要对我开枪。

    那天,或许是什么节日吧,往日冷清的巷子里都有了些欢声笑语。接应我的人并没有泛起,似乎这个世界都把我遗忘了。

    从穷人街到基地的路很长,我是一步步走回去的,大雪下了厚厚一层,有脚腕那么深。只管是不停地赶路,回到基地也已经是两天后了。阿月坐在大厅里,穿着一身血色的衣服,不停往嘴里一种叫做酒的工具。

    “回来了。”她抬眼懒懒看了我一眼。

    “是。”我低头双手敬重地将项链送上。

    “你知道么,”阿月没有接,自顾自地笑着,笑得花枝乱颤,眼泪都流了出来,“情之一字,沾染不得。”

    我听不懂她在说什么,阿月也没有跟我解释,她穿着玄色的高跟鞋,踩着地板上发出有节奏的响声,起身脱离了。手中的项链被她扫落在地,项链被摔坏了,两瓣从中间裂开,我走已往捡起来,发现内里藏着的是阿月的照片。

    情之一字,沾染不得。这样希奇的话,不像是阿月嘴里说的。我以为,她或许是病了。

    幸亏阿月很快恢复了原来的状态,天天都加紧训练我们,忙碌的生活使我再没有时机思量那么多。直到,再次遇见他——谁人男孩。

    他似乎换了一张脸,这对我没有任何影响,我从来都不会注意他的脸。不外,他现在没那么丑了,也一点不像阿月了。

    那时候我已经是阿九了,在人来人往的宴会上,作为一名普通的服务员。宴会上人来人往,穿着华美的衣服,真真假假地笑着。他或许是差异的,虽然穿着玄色的西装,可是却和整个宴会格格不入。他不笑,也不说话,却没有人注意他,除了我。

    从他身上,我嗅到了同类的气息。很快,一声枪响,证明晰我的察觉是对的。不外,这和我的任务无关。照旧要谢谢他,因为那声枪响,我终于有时机接触到了任务目的。

    阿月说,很少有男子会拒绝一个花容失色楚楚可怜的女人。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人喜欢一张奇丑无比的脸,会有人喜欢弯刀一样脏污的玄色的眉,会有人喜欢欲盖弥彰的白里透红的脸,会有人喜欢散发着血腥味的红唇。眼睛里装着黑白,却又分不清黑白。

    听说,谁人穿着皮鞋的男子死了。谁人男孩从小就从大宅子里搬了出来,没有人带他去看医生,也没有人陪着他坐在沙发上看天花板。他加入了另一个组织,成了一个杀手。他不记得谁人大宅子,也不记得谁人项链,和抢了项链的我了。

    听说阿月死了,执行任务的时候从飞机上直接跳了下来,落到了大海里。有人象征性地找了一遍,什么都没有找到,简简朴单就放弃了。可笑,阿月怎么会死呢?

    阿月死后,阿一认真给我们部署任务。阿一似乎特别讨厌我,不外无所谓,我也不喜欢她。喜不喜欢的没什么重要的,我们每小我私家都曾经在心里想过如何关掉其他人。不外为了任务,暂时让对方在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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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爱上了一个叫老赵的男子,也许谈不上爱,可是我知道自己想和他在一起。或许他做的汤很有阿月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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