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了线索头绪之后,一切的循线採证便变得容易许多。
下午一点,所有相关的化验报告全数出炉。
首先,是与河边尸块有关的化验报告,经过初步化验后,证实受害者为一名约莫二十至二十五岁的年轻nvx,推测死亡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由於目前找到的尸块严重缺失,所以完全无法以此去釐清死者的身分。
接着,从何文彦家中玄关处的p鞋、抹布、踏垫上,以及留在家中走道上,那一串带着些微泥土的脚印上,还有何文彦自用车驾驶座下的踏垫上,所留下的明显污泥,甚至是那残留在洗衣机裡的微量泥土,在经过採证化验后,再再都证实这些污泥,皆是来自於早上所发现的那起分尸命案的河边泥土。
同时,从侦一队所调阅的路口监视器彦的座车确实在昨晚九点至十点之间,有行经能够进入河堤下那条河川的道路,更加证实了何文彦在昨晚下大雨之前有去过河边。
至此,何文彦正式被列为了河边分尸案的嫌疑犯之一。
是的,之一。
「我们明明已经杀死妳了,妳怎麼又活过来了好啊,我就按照妳的要求,再一次把妳砍成我喜欢的样子。」
刑事局裡,由江邦彦所主持召开的临时成立的联合搜查会议中,杨羽依正将从何文彦家裡所得到的数位摄影机中的录像画面,播放到会议室裡的看板萤幕上,并对着会议室裡参与联合搜查的同仁们报告说道:
「从被录在数位摄影机裡的那一段话中,j乎可以明白指出,何文彦在杀害并分尸河边nv尸时,并非单独一人所为,若再比照河边尸块的分量,我个人推测,何文彦口中所谓的我们,应该有四到五人之多,这些人在共同杀害了这位nvx受害者,并将其分尸之后,以均分的方式,各自带走一部分尸块分批处理,如此做的好处,自然是可以让所有人共同承担更大的罪刑,以避免有人想要自首认罪,当然,相对的坏处,则是一旦有人暴露被捕后,便有可能将其他人招供出来
「不过,从何文彦在割腕自尽前,还特地将身上的衣物脱掉,丢进洗衣机裡加强清洗这一点,足以看出他这一项举动,是想要湮灭自己去过河边弃尸的证据,由此可见,他对於将其他犯罪人牵扯出来这件事,是感到极为害怕的,甚至可以依此推测,他之所以会在将自己的q子杀害分尸后自尽身亡,除了畏罪自杀之外,最主要的原因,其实是害怕自己在遭到警方逮捕后,可能会在受侦讯的过程中,忍不住或意外地将其他犯罪人招供出来这是一个极为重要的跡象我们可以大胆推测,这些参与河边分尸案的犯罪人彦寧死都不敢将其牵扯供出的人物存在
「至於何文彦为何唯独只处裡自己身上的衣物,而忽略了去消灭其他地方所遗留下来的证据,甚至连掉在地上、那至关重要的摄影档案,都没有加以毁掉,这一点,从刚才我们所看见的那段录像中,可以找到端倪何文彦从入门之后,心神便处於极度不稳的状态,甚至疑似產生强烈的幻觉,将自己的q子看成了那个被他杀害分尸的nv子,进而再一次杀害并肢解了自己的q子,同时说出了那一段诡异的话。
「而在将自己的q子杀害分尸之后,惊醒过来的他,心神更加显得极度恐慌与混乱,所以在企图消灭证据方面,只着眼於自己眼前所能看到的东西,而完全忽略了其他并非一眼就能发现的东西,这是一个很合理的行为,毕竟他那时脑子裡最关注思索的,就是是否要自我了结这一项攸关生死大事的抉择,因此无法在此状态下,还去细心关注到更多不在眼前的细节事项,那是极为正常的事。
「以上,是根据从何文彦家中所得到的有力线索,在经过我个人分析后,所做出的案情推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