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之功业。”〖《救国时报》1937年4月15日。〗
杨虎城、于学忠提出关于西安方面的8项主张的提案,李宗仁等9人提出关于迅速组织民众、训练民众、武装民众以为抗战动员之基础的提案。冯玉祥等16人提出促进救国大计案。汪精卫则提出一项“剿共”政治决议草案,受到全会许多国民党元老的抨击,他们批评汪的主张不但使外侮日甚,内忧日亟,而且将使国民党本身在全国人民面前信用扫地,为党为国,均系有害。因此,除少数亲日派分子为汪精卫辩护外,全会许多代表均表示反对,结果,该决议案未获通过。
会议经过激烈争论,虽然没有确定的抗日方针,没有批评过去的错误政策,没有根本放弃反共立场,但是在对内对外政策上都作了某些调整和改变,实际上接受了中国共产党关于国共两党合作抗日的条件。会议通过的《根绝赤祸之决议案》中的四条,“这个东西是双关的,因为红军改了名称,也可以说是取消红军,但红军还存在;苏区改了名称,也可以说是取消苏区,但苏区还存在。所谓停止阶级斗争,停止赤化宣传,就是不许我们在国民党统治区有政治活动。”〖《周恩来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94页。〗
在对内政策上,承认“整个民族之利害,终将超出一切个人一切团体利害之上”,“和平统一”,“为全国共守之信条”,〖《国闻周报》第14卷第8朋。〗将原来对共产党采取的武装“围剿”方针改为“和平统一”的方针,因此,基本上确定了停止内战和国共合作的原则。
22日,蒋介石在大会上发言,承认在一定的条件下开放言论自由,释放政治犯,集中人才。会后,蒋介石密令所属,以后不再使用“赤匪”和“共匪”等字样。在对外政策上表示:“如果让步超过了限度,只有出于抗战之一途。”〖《国闻周报》第14卷第8朋。〗
正如毛泽东指出:“国民党的三中全会,由于其内部有亲日派的存在,没有表示它的政策的明确和彻底的转变,没有具体地解决问题。然而由于人民的逼迫和国民党内部的变动,国民党不能不开始转变它过去十年的错误政策,这即是由内战、独裁和对日不抵抗的政策,向着和平、民主和抗日的方向转变,而开始接受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毛泽东选集》合订一卷本,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第235页。〗
在日本帝国主义和亲日派竭力挑拨内战与分裂,力图阻挠和破坏中国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形成的时候,由于中国共产党的促进和各方爱国人士与全国人民的努力,国共合作、一致抗日的新局面终于初步形成,使中国走上全国性武装抗战过渡时期的新阶段,这对得寸进尺的日本侵略者来说,无疑是一个沉重打击!
第二编 救亡高嘲(~)
第八章 日本对东北的殖民统治与东北抗日游击战争的发展
第一节 日本在中国东北的殖民统治
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东北的殖民统治,主要是通过操纵伪满傀儡政权,在政治上实行法西斯统治,在军事上实行残酷镇压,在经济上实行疯狂掠夺,在文化上实行奴化教育,以达到把该地区变成任它奴役和宰割的殖民地的目的。
一、日本关东军司令官是伪满洲国的太上皇
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东北地区主要以伪满洲国的名义进行殖民统治。其主要手法是:在形式上给伪满披上“独立国家”的外衣;在内部则实行严格的操纵和控制,使伪满政权成为它在东北实行法西斯专政的工具。日本的这种统治政策,主要由关东军具体实施。
(一)对伪满政权的政策
从关东军到日本政府对如何操纵和控制伪满政权早有主张。1932年3月10日,也就是伪满政权建立后的第二天,关东军司令官就与溥仪签订了一个密约,规定伪满参议府的参议和“中央及地方各官署之官吏”都要任用日本人,而其“保荐”与“解职”均由关东军司令官决定。3月12日,日本内阁作出两项决定:
一为《中国问题处理方针纲要》,规定“为了贯彻帝国关于满蒙的政策,必须迅速设置统治机关”和“治安维持机关”,“尤其要让日本人成为这些机关的领导骨干”;〖〔日〕《现代史资料7·满洲事变》,美铃书房,1972年版,第494页。〗
二为《满蒙新国家成立后对外关系处理纲要》,规定:“为了在外交上和内政上掌握实权,最初应尽可能使之采用少数日本人作官吏或顾问,并逐步地加以充实。”〖〔日〕《现代史资料7·满洲事变》,美铃书房,1972年版,第495页。〗
4月11日,日本内阁又作出《关于帝国对满蒙新国家的具体援助和指导问题》的决议,要求伪满必须聘请有权威的日本顾问作为财经问题和一般政治问题的最高指导者。
为了实现对伪满政权的控制,关东军参谋长桥本虎之助于1932年6月拟制了一个所谓《指导满洲国纲要(草案)》,提出了一套统治的政策和办法。
桥本在《纲要》中把“支持满洲国并使之发展成为适应我国国策的独立国家”作为日本的基本指导方针。据此,侨本提出:“为实行帝国对满洲国的国策,不特别设立文治机关,专使关东军担当其任;实施中,努力保持新国家为一独立国的体面,而在满洲国名义下通过日本人系统的官吏,特别是通过总务长官以求实现。”
桥本还提出:“在关东军司令部内设置驻满政治指导机关,由关东军司令官指导满洲国政府”;同时,“由关东军司令官兼任驻满全权大使,使领事等为其下属,掌管外交事务”;“关东军司令官仍然保留关于满洲国日系高级人事的决定权。”〖〔日〕《现代史资料11·满洲事变(续)》,美铃书房,1972年颀,第640~641页。〗
关东军的这个方案后来被日本政府所采纳。1933年8月8日,日本内阁正式下达了《满洲国指导方针纲要》。这个《纲要》与桥本方案所不同的只是形式上的改变,即把“适应”日本国策的“独立国家”改为“与大日本帝国有着不可分的关系的独立国家”。这个《纲要》由14个项目组成,明确规定了对伪满洲国的国体、军队、经济、财政等各方面的控制政策,是日本帝国主义控制伪满洲国的纲领。关于控制伪满的体制与机构,《纲要》规定:“对满洲国的指导,在现行体制下,在关东军司令官兼帝国驻满大使的内部统辖下,主要通过日籍官吏实际进行。”“为便于其统制,使之维持以总务厅长为中心的现行体制。”〖〔日〕《现代史资料11·满洲事变(续)》,美铃书房,1972年版,第589~590页。〗
这些规定从体制上确立了关东军司令官及日本官吏在伪满政权中的主宰地位。1934年12月10日,南次郎彼任命为关东军司令官兼驻伪满大使后,提出了一个《关于对满政策的意见》,进一步从经济、政治、文化诸方面阐述了日本关东军控制伪满政权的基本政策,并特别强调“在实际执行时要以关东军为中枢实行一元化统制”。
1936年9月18日,关东军司令部炮制了一篇题为《满洲国的根本理念和协和会的本质》的文章,把关东军太上皇和伪满傀儡的关系更淋漓尽致地表达出来了。该文第三项专门论述了《天皇、军司令宫和皇帝之间的关系》。
文章写道:“满洲国皇帝基于天意,即天皇之圣意而即位,因此,必须为皇道联邦的中心——天皇服务,以天皇之圣意为已心,以此作为即位的条件。”
文章把溥仪与天皇的关系规定为“宛如月亮凭借着太阳的光芒而散发光辉一样”。文章威胁说:如果博仪“不以天皇之圣意为己意时”,“则将立即丧失其地位”。文章还就日本天皇的“圣意”如何体现和执行解释说:“关东军司令官作为天皇的代理人,必须是皇帝的师傅和监护人。”〖〔日〕《现代史资料11·满洲事变(续)》,美铃书房,1972年版,第908~911页。〗
文章的这些论调,毫不掩饰他说明溥仪只有甘当奴才,对关东军司令官百依百顺,才能保住皇帝的宝座。从中不难看出日本侵略者的太上皇面貌和伪满政权的傀儡性质。
(二)加强对伪满政权的实际控制
一是调整在东北的统治机构。“九·一八”以前,日本在东北的侵略机构存在着“四头政治”分立的局面,即:关东厅、关东军司令部、领事馆和满铁,分别隶属于日本内阁和陆军、外务、拓务等省。伪满政权建立后,为了加强对它的控制,日本侵略者力谋在满机关的统一。
1934年9月14日,日本内阁决定将在满机构改为“两位一体制”,即由关东军司令官兼任驻满全权大使,废除关东厅,在驻满大使馆下设关东局,赋予驻满大使对满铁、电电公司、关东州和铁路附属地,以行政监督权。在关东州设州知事。在日本内阁设对满事务局,由陆军大臣兼局长。通过改组,统一了日本在东北的多头政治,实现了以关东军为中心的军事法西斯殖民统治。为了加强对伪满的实际控制,在关东军司令部内还专门设立了办事机构——第四科。
二是向伪满政权派遣官吏或顾问充作骨干,日本对伪满政权各级机构的具体操纵与控制,主要是通过派遣日本官吏和顾问实施。在伪满初期,关东军规定,伪满中央政府官吏限额为600人,其中日本官吏占20%。但一些重要部门日本官吏所占的比例远远超过此限。例如:伪总务厅、国都建设局,日满官吏比例为7∶3;伪财政部、实业部,日满官吏比例为6∶4。到1935年5月,日本人官吏增加到3000人,如果算上准官吏,则达到6000人。在伪中央一级机构中,日满官吏的比例已超过1∶1,象伪国道局日本人官吏竟达90%。在地方机构中,日本人官吏人数也成倍增加。
三是在伪满皇帝溥仪身旁派驻常任代表。常任代表的任务是指导并支配溥仪按照日本的腔调演傀儡戏。关东军先后担任这一职务的有上角利一、中岛比多吉、石凡志都磨、吉冈安直等人。其中任职最长的是吉冈安直(1934~1945,由中校升为中将)。此人“九·一八”事变前就在天津与溥仪相识,后回日本任职又与在日本留学的溥仪的弟弟溥杰交往。吉冈对溥仪的支配作用,正如溥仪在《我的前半生》一书中所迫述的:“吉冈的实际职能就是一根电线,关东军的每一个意思,都是通过这根电线传达给我的。我出巡、接见宾客、行礼、训示臣民、举杯祝酒,以至点头微笑,都要在吉冈指挥下行事。我能见什么人,不能见什么人,见了说什么话,以及我出席什么会,会上讲什么,等等,概听他的吩咐。我要说的话,大都是他事先用日本式的中国话写在纸条上的。”〖溥仪:《我的前半生》,群众出版社,1979年版,第354页。〗
在伪皇宫内除吉冈外,还有约1/10的职员是日本人。日本职员都身居宫内要职,操纵宫内大权,就连溥仪的诏书和敕语也由通晓汉文的日本职员包办。溥仪的任务只是每天按照日本人的意旨,在各种文书上画大大小小的“可”字。
四是利用总务厅、次长制和火曜会控制伪满政府。根据伪满《国务院官制》规定,总务厅系伪国务院的一个下属机构,负责处理伪总理直接掌管的“部内的机密人事、主计及需用的有关事项”。但关东军却在伪满中央机构中“推行总务厅中心主义,强化总务厅的人事统制权。”〖〔日〕《现代史资料11·满洲事变(续)》,美铃书房,1972年版,第920页。〗
1937年,日本人又在总务厅下设内务、外务、兴安三个局,企图以总务厅为中心,谋求伪国务院的集中统一。这样,属伪国务院管辖的总务厅,实际控制着伪国务院;属伪国务总理领导的日本人总务厅长,却事事凌驾于伪总理之上。
于是,总务厅便成了关东军第四科的对口机构,两者构成了伪满统治机构的真正中枢。关东军司令官是伪满洲国的太上皇,总务厅长则成了伪国务院的实际总理。关东军还在伪国务院各部实行次长制,由日本人充当各部次长。次长本是各部大臣的助手,却称霸于相关部门,各部大臣都得听命于本部的日本人次长。
按照惯例,伪国务总理每周主恃一次审议重要国务的国务院会议,但这只是形式。真正的“内阁会议“是每周星期二由日本人总务厅长主持的、各部日本人次长参加的火曜会。这个会议虽不是立法机关,但可以决定伪满洲国的一切重大问题。会议所作出的重大决策,只是拿到伪国务院会议和参议府走走过场,有时甚至连过场也不走就付诸实施。
关东军对省和省以下伪满地方机构的控制,其手法与中央机构大同小异。
二、日本在东北的暴力统治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略者对东北人民实行野蛮的屠杀和镇压。
1932年关东军在《形势判断》中就赤裸裸地宣称:“要使满洲三千万民众不为中国本部和苏联的蛊惑所动,使其相信新国家(即伪满洲国)的永久性,而不敢有所蠢动,……须继续实行帝国的威力压迫。”〖吉林师范大学校刊:《新师大》总第46期;1971年。〗
在这个法西斯的“威力压迫”方针下,关东军假手伪满政权,在东北推行所谓“治本”即加强殖民统治与“治标”即加紧军事讨伐相结合的政策,不断强化暴力统治。
(一)建立暴力统治机构
日本在东北除保持一支庞大的关东军外,还设有关东军宪兵队。原来关东军宪兵队只一个队,约200人,1935年增加到5个队,约1000人。在屠杀和镇压人民的暴行中,宪兵队处于元凶和主脑地位。甲级战犯东条英机就曾任过关东军宪兵司令官。除宪兵队外,关东军还设有遍及全东北的间谍特务网。其总部设在哈尔滨,正式名称是关东军情报部。在东北各地,如长春、沈阳、大连、锦州、承德、牡丹江、东安(密山)、佳木斯、间岛(延边地区)、黑河、兴安、齐齐哈尔、海拉尔,都设有关东军情报部的支部。
在关东军的控制下,伪满政权建立了庞大的导力机构——军、警、宪、特。初期的伪满军,主要是由投降日军的东北军所组成。日军对伪军的控制主要是通过顾问团进行。
1933年8月9日,日本陆军省制定了《满洲国陆军指导纲要》,要求将伪满军置于日军指挥官的掌握之下,兵力控制在6万人左右,兵种只限于步兵和骑兵。
1934年到1941年,伪满军不过8万人左右,而日本人军官和职员则由1800人增加到8000人,占伪军总数的1/10,使伪军变成了完全由日军直接控制的附庸军队。在日本军事顾问的控制下,伪满军从1934年10月开始在吉林建立宪兵训练处,1935年设立宪兵司令部,辖6个宪兵队,1937年3月,又将各宪兵队改编为宪兵总团,约2000人。
除伪满军和宪兵外,日本关东军还在伪满建立了庞大的警察队伍和警察机构。伪满政府设有警察总局,省设有警察厅,县设有警务局,局下设警务署,辖警察分驻所或派出所。另外,还有专门由日本警察组成的特殊警察队。
日伪警察,大多数为保安警察。在保安警察中又分为普通警察和高等警察。
有的警察机构还设有特高部门,以迫害和镇压抗日团体和进步人士为主要任务。与伪满警察机构并行的是伪满特务中心保安局。它在业务上受关东军参谋长直接指挥,在机构上是关东军司令部第二科的分支,其主要任务是进行所谓“秘密战”。这是一个与关东军宪兵队保持密切联系的秘密特务组织,设有庞大的地下组织网。这种地下组织网,称之为特谍班即特别侦察班,有总班长、班长,均由日本人担任。该组织在各地还设有秘密据点和秘密监狱,专门从事刺探抗日情报和侦破抗日地下组织与进步力量的活动。
(二)实施暴力统治手段种种
残酷的“三光”政策。
日本关东军,不断以“治安肃正”为名,进行残酷的军事“讨伐”,对一些“讨伐”区实施烧光、杀光、抢光的“三光”政策,制造了许多骇人听闻的惨案和暴行。震惊中外的平顶山惨案,就是突出的一例。平顶山位于辽宁抚顺市区以南,共有400多户人家,800多间房子,住有3000多矿工及其家属和贫苦农民。1932年9月15日夜,抗日义勇军袭击了日本霸占经营的抚顺煤矿,杀死了杨柏堡矿矿长渡边宽一,带走了大把头郑辅臣。16日晨5时,驻抚顺日本守备队从沈阳附近应援返防后,于11时乘汽车赶到并包围了平顶山村,准备对手无寸铁的群众进行报复。日军在川上精一守备队长的指挥下,以给老百姓照相为名,把全村男女老幼统统赶到村南的一块洼地里。洼地周围的汽车上、山坡上,摆着几挺用黑布盖着的伪装成照相机的机关枪。
当全村群众被赶到洼地惊魂未定的时候,突然间,机枪、步枪从四面八方扫射过来。顷刻之间,在场的男女老幼一个个都倒在血泊之中。屠杀持续了一个多小时,凡是中弹朱死的,又用刺刀挨个捅了一遍,连哭喊着的孩子,快要分娩的孕妇和七八旬的老翁也无一幸免。为了焚尸灭迹,日军还放火烧毁了村庄。第二天又用二三十桶汽油焚烧尸体,并用炸药炸塌山崖,掩盖尸骨,种上树木,毁灭罪证。在这次惨案中,日军共烧毁民房800余间,屠杀群众3000多人,其中2/3是妇女和儿童。随后,日军又在平顶山附近的栗家沟屠杀群众130余人,在千金堡焚毁民房1000多间,杀害群众五六十人。〖中央档案馆等:《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东北历次大修案》,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3~13页。〗
除平顶山惨案外,日军于1933~1936年间,还在东北地区制造了安东(今丹东)南岗头村、依兰土龙山、舒兰老黑沟村、辽宁清原镇、吉林通化和柳河白家堡子等暴行。仅1934年春,日军在土龙山附近就血洗了12个村庄,残杀群众1000余人,烧毁房屋1000余间,粮食35万余公斤。
1936年夏,日军在通化一带山区“讨伐”中,又屠杀无辜农民万余人,烧毁民房2700多间。这些事例足以说明日本侵略者是何等的野蛮和凶残。
建立“集团部落”
日军在进行军事“讨伐”、实行“三光”政策的同时,还大搞所谓“治本”措施。从1932年9月起,在伪满各级成立清乡委员会。1933年2月,公布了《暂行枪炮取缔规则》,规定如有藏枪不交者,一经查出,立即处死。
同年12月,伪满政府颁发了《暂行保甲法》24条,实行一家犯法,九家连坐。1934年2月,又公布了《户口调查规程》,对人民群众进行严格控制。
还规定,在铁路两侧沿线500米以内,不准种植高粱、玉米等高杆作物,以利镇压抗日武装。
1935年日伪在推行保甲特别工作的49个县中,共建伪保51个,伪甲8387个,伪自卫团5408个,计1050190人。
更为毒辣的是日军在东北农村推行“集团部落”制。所谓“集团部落”,就是日伪用烧房、枪杀等手段,强迫分散居住的农民群众到指定的地点,组成由日伪军警直接控制下的大村落。农民称它为“归大屯”,俗称“人圈”。
日伪推行“集团部落”制的目的是:妄图切断人民群众与抗日武装的联系及对抗日武装的物质支援;同时,通过“集团部落”严格控制广大群众,防止抗日武装力量的扩大。每个“集团部落”一般规定为100户至200户,占地约4万至9万平方米。“部落”四周挖有深沟,沟旁修筑土墙,沟外再围设铁丝网,四角修有炮楼,安插警察、特务监视,每个部落只设一个出入口,出进要出示证件,并进行搜身检查。据原伪满总务厅次长古海忠之供认:“实行所谓‘匪民分离’政策,在南起宽甸、北至抚远长达1000余公里,广及39个县(旗)以及热河沿长城一带的广大地区划分‘无住地带’和‘集团部落’地带,把500万以上农民赶入‘集团部落’,‘集团部落’的总数达14000个”。〖日本战犯古海忠之笔供,中央档案馆馆藏资料。〗
在建立“集团部落”中,日军强迫农民离开世世代代居住的土地和家园,迁到指定“部落”,然后将原村庄烧光,使之变成无人区。
1934年至1936年,伪通化县因日伪制造“集团部落”而损失民房万间,废弃耕地33万亩。1936年10月,伪柳河县将全县散居民房统统烧毁,万户农民被赶出了家园。
1937年1月至9月,伪奉天省和东安省,因“集团部落”而逃亡人数达万余人。在“集团部落”中央,日伪设有军警派出所和村公所。它不仅监视群众的一言一行,还胁迫群众参加反动组织“协助会”,并到处抓人、打人、杀人,随意闯入民宅,强j和轮j妇女。它还对群众出入“部落”横加限制,禁止进入或运送物资到抗日武装活动地区,即使种地也不能离“部落”太远,致使远处耕地大片荒芜。由于“集团部落”环境条件恶劣,造成大批群众病、冻、饿死。据伪满警察部门调查,1936年仅通化、金川和柳河三县“集团部落”传染病患者就有7025人,其中死亡595人。〖伪满治安部思想战研室:《各地治安调查报告书》,1942年7月。〗
1937年,抚顺县冻、饿、病死和被日军杀害者占全县人口的30%以上。整个东北因“集团部落”而受害者达500万人,约占东北当时全部人口的1/6。每个“集团部落”都有一部被日伪烧杀抢掠的血泪史。
法西斯白色恐怖
1932年9月11日,伪满政权公布了《治安警察法》,禁止结社、集会和发表议论。
1933年9月10日,公布了《惩治叛徒法》,以后,又相继公布了《治安维持法》、《思想矫正法》、《时局特别法》等一系列伪法令,规定罪行有50多种,甚至说一句“我是中国人”,就是思想犯,“政治犯”;吃一口大米,也成了“经济犯”。日伪依据这些法令,赋予宪兵警察以无限特权,肆意迫害和屠杀东北人民。自1934年至1937年4年间,日伪在东北搞了三次所谓“大检举”,成千上万的爱国志士和无辜群众被军警宪特逮捕和杀害。
1935年,日伪以“国事犯”、“思想犯”等罪名,在伪安东省以教育界为中心,先后逮捕省、县教育厅、局长等500余人。至当年冬,有40余人被刑讯致死,其余的人下落不明。
1936年,在沈阳市因频繁“大检举”而遭日伪逮捕、杀害的爱国志士和居民,竟达19623名。
1937年4月15日,日伪军警对以哈尔滨为中心的中共满洲地下组织进行大逮捕。到当年10月,共逮捕482人,其中85人被杀害。〖中央档案馆等:《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东北历次大惨案》,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118页。〗
日本侵略者还在东北各地遍设监狱和“矫正院”,关押和残害抗日志士和无辜群众。据不完全统计,1934年东北各地设有监狱189所,仅辽宁一省就有50所,至于各种名目的看守所和拘留所,更是不计其数。
(三)灭绝人性的细菌战实验
“九·一八”事变后不久,日本陆军省和参谋部就决定由石井四郎主持,在中国东北建立细菌战实验所。
1932年到1933年,石井曾在黑龙江肇东县满河和五常县背阴河车站附近开始细菌战研究工作。1935年至1936年间,日本军部根据日皇裕仁的密令,在东北建立了两支秘密细菌部队:一个是由石井主持的“关东军防疫给水部”,后改称“第731部队”;另一个是由若松主持的“关东军兽疫预防部”,后改称“第100部队”。
第731部队驻在哈尔滨市南部平房一带,占地30多平方公里,对外严格保密,仅修建四方楼细菌实验工厂就将参加施工的3000多名中国劳工全部秘密杀害。这支部队拥有细菌专家、科技人员3000余名,并有自己专用的航空队,在安达车站附近设有特种靶场,还在海拉尔、孙吴、牡丹江、林口建立了4个支队。第100部队设在长春以南10公里之孟家屯,也拥有大量房屋、特种设备和大片土地。这两支部队都分别配有由关东军和各兵团指挥的支队,负责在战争中实际使用各种细菌武器。第731部队设有8个部,主要负责实验和生产细菌武器。该部队培养的细菌有:鼠疫、霍乱、坏疽、炭疽、伤寒、副伤寒及其他细菌。第100部队主要是培养鼻疽、炭疽热和牛瘟等疫病的细菌。他们在实验中不仅使用动物,而且用活人进行实验。仅731部队,就设有可容三四百人的秘密监狱。该部还专门培育与繁殖散布细菌的寄生虫和制造散布细菌的特种武器,并拥有规模庞大的生产设备。用这些设备,在一个生产周期内,即能生产不下3万万亿微生物,每月能培制出300公斤鼠疫菌及数千万只专门用作传播细菌的跳蚤。
最残忍的是莫过于用活人进行细菌试验。这一计划是由关东司令官正式批准的。而惨遭细菌战部队实验的活人就是中国的抗日爱国志士、无辜群众和苏联、蒙古、朝鲜人。为了掩盖罪行,他们把这些人称为“原木”,即任意宰割的意思。这些所谓“原木”,都由日本宪兵队进行“特殊运输”,每年大约五六百人。日军用活人进行实验的名目繁多,手段极其残忍。最常见的有菌液注射实验、染菌饮食实验、毒气实验、冻伤治疗实验、真空环境实验和火焰喷射器杀伤力实验等。凡是接受以上种种残酷实验的人,要是经过治疗痊愈起来,他就不免要再受接二连三的实验,一直到折腾死为止。惨死者的尸体经过解剖,就被投入焚尸炉里烧掉。原第731部队细菌生产部长川岛清在伯力军事法庭上供认:“为了研究各种治疗方法,对已传染的人加以治疗,给他们饭吃,等身体恢复时,又对他们作另一种试验。无论如何,从来没有一个人活着走出这个杀人工厂的。”〖军事科学院外军部:《日本侵略军在中国的暴行》,解放军出版社,1986年版,第234页。〗
日军不仅用大量病菌在活人身上进行实验,而且在实验对象已经发病但尚未死亡的情况下对其进行活体解剖。更有甚者,残暴的日军为了搞到健康新鲜的标本,竟把一个12岁的健康男孩活活地解剖了。据原第731部队一个队员揭露说:有一天,一个中国少年被严刑拷打后送到了解剖室。几个日本军医一齐扑过去,扒光他的衣服,把他按倒在手术台上,用扣带将4肢紧紧扣住。然后强行消毒,注射麻醉剂。
待这个小孩失去知觉后,日本军医就将他的腹部划开,按肠、胰腺、肝、肾、胃的顺序取出各种内脏。接着,又将小孩的脑袋锯开,取出大脑。然后,将这些东西分别投入装有福尔马林溶液的大容器中。最后手术台上,只剩下少年的四肢和一具空壳身躯。一个年幼的生命就这样惨死在日本人的屠刀下了。川岛清还在伯力军事法庭供认:“731部队驻平房5年时间内,通过这个工厂,因染受致命细菌而被消灭的至少有3000人”。
日本侵略青不仅大规模地对活入进行细菌实验,制造鼠疫、霍乱、炭疽等细菌武器,而且公然违反国际法,在侵华战争中大量使用细菌武器,给中国人民带来了严重的灾难。日军在侵华战争中所进行的细菌战和细菌实验,危害极大,贻患无穷。单就东北地区来说,在辽阳、本溪、洮南、东丰、双城、新民、白城子、哈尔滨、泰来、抚顺、农安等地,就发现有撤播过细菌的迹象,造成一些地方传染病流行。
三、日本对东北经济的统制与掠夺
(一)操纵东北的经济命脉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通过各种手段控制了东北的铁路、通讯、金融、贸易等经济命脉。铁路交通主要由满铁所控制。“九·一八”事变以前,满铁只霸占了南满(长春至大连)铁路和安(东)奉(天)、大(连)抚(顺)等支线,以及大连港。“九·一八”以后,在关东军“极力支持和协助”下,满铁又先后夺取了沈(阳)海(龙)、奉(天)山(海关)、吉(林)长(春)、四(平)挑(南)、呼(兰)海(伦)等铁路的路权和部分新铁路的修筑权。
伪满洲国成立后,关东军司令官与满铁总裁签订了所谓《关于铁路、港湾、河川委托经营及新设等之协定》,将伪满的铁路、港湾、河川全部委托给满铁经营。1933年2月9日,关东军又迫使伪满与满铁签署了《满洲国铁道借款及委托经营细目契约》、《松花江水运事业委托经营细目契约》、《敦化、图们江铁道外二铁道建造借款及委托经营契约》等。这样,满铁就“名正言顺”地夺取了除中苏合办的中东(满洲里至绥芬河)铁路以外的东北所有铁路的经营权。
1935年3月23日,日伪与苏联正式签订了关于让受中东铁路的协定。
日伪方面以亿元的代价,获得了全长1700多公里的中东铁路及其附属财产。同年末,满铁派出2135人接管了中东铁路的全部业务。至此,东北铁路交通就完全置于满铁的垄断之下了。
日军对东北的金融机构进行了武装占领。“九·一八”以前,日本在东北的银行(总行、支行、办事处)共有58处,名义资本亿多元,实缴资本亿多元。除日本银行外,还有苏联、英国、美国、法国等国的银行。
从外国投资情况看,日本占72%强,英、美等国将近28%。中国自身在东北也拥有庞大的金融机构网。东三省官银号、边业银行、吉林永衡官银号和黑龙江省官银号,号称“四行号”,是东北金融界中的决定力量。
除“四行号”外,还有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以及其他新设的普通银行。“九·一八”后,关东军占领了这些金融机构,美其名曰“实力保护与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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