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源头。深不见底的河水清冽如冰,大草原绵延起伏,在高头骏马的铁蹄下,腾起团团碎雪般的绿影,几乎和青天练成一线,仿佛只要纵马一直沿着草原跑,就能冲破层层白云,跑到天的那一头。
斡难河源上,勇敢豪迈的蒙古将士,能歌善舞的热情姑娘,人声鼎沸,王罕远逃,桑昆殒命,札木合就擒,人人都为威震大漠的铁木真举起欢庆的酒杯。
所有人都去了斡难河源,铁木真的大营里一下子变得静悄悄的,不闻丝毫人声。
某一座营帐外,一只小小的木鼎立在帐幕的一角,通体深黄,几乎与暗黄的帐幕融为一体。若非细看,就算是仍然像平日里那般人来人往,也根本不会有人注意到这个精致似玉却只有一只手掌大小之物。
一个瘦弱的年轻人仿佛凭空出现一般,站在离那木鼎半丈之处,一动不动。一件普普通通的蒙古袍子穿在他身上空落落的大出许多,随着风呼啦啦地翻转。
“你要走了?”他忽然抬起头,一张绝不该在他这个年纪出现的异常枯槁的脸仰了起来,说得是汉语,声音嘶哑,好像年久失修的木质窗棂,在寒风中吱吱嘎嘎地作响。
帐幕忽而一动,程灵素从帐中走出来,肩上负了一个小包,手里捧着一小盆花星河血全文阅读报告首长,萌妻入侵txt下载。见了这奇怪的年轻人,她却微微一笑,好像见到了许久不见的熟人:“还以为你赶不及回来,这趟要白跑了。这才点了这鼎想碰碰运气,没想到,到底总算还来得及见上一面。”
一边说,她一边换过一只手捧着花,走到帐幕下,将那木鼎拿起来,托在手中。
那年轻人似是吓了一跳,往后退了一步。
见他像躲避洪水猛兽似的样子,程灵素叹了口气。将手上的花盆放在地上,寻了块巾帕出来,将那木鼎细细包裹起来。
“我是个生意人,东西既然卖给你了,就别再叫我看到。”那年轻人惨白的脸色虽然有所好转,话音中却还是听得出几分颤意。他摸索着从袍子里拿了个布囊出来,扔给程灵素,“这是你上次要的东西,先看看罢。”
程灵素接过来,将那包好的木鼎系在腰间,这才打开那个布囊。只见里面包裹着一柄仅有手指长短的小刀,刀刃极薄,锋利异常,还有四根长短不一的金针。
“如何?”那年轻人仿佛不愿错过她任何一丝一毫的表情,紧紧盯着她的脸色。
“没错,就是这样。”程灵素用食指和拇指拈起那柄小刀,又放了回去,和金针一起包好,放入怀中,“谢谢你啦。”
“那我要的报酬呢?”年轻人明显松了口气,眼中露出一丝渴望。
程灵素捧起花盆,送到他面前:“这盆花,都给你罢。摆一瓶酒在花盆边上,每隔三个月采下一朵蓝花,埋在土里,莫说蛇蝎之类的毒物,周围十步之内可保寸草不生,虫蚁绝迹。”
那年轻人眼睛一亮,脸上露出了狂喜之色:“这么说……以后再也不会有毒虫爬到我身上了?”
程灵素点头:“这蓝白两色的花,相生相克,只要中间那株‘醍醐香’还在,蓝花你自己也可以种。”
年轻人心里激动,接过花盆的手有些不稳,干脆紧紧地将盆抱在怀里。
“我真的要走啦。”
那年轻人一听这话,立刻转身就走。
程灵素提高声音,在他背后说道:“这些年多亏了你四处替我寻这寻那,虽说是交易,我却是真的获益不少,这花种本就是你寻来给我的,只是叫我给养活了而已。所以,这次……算我还欠你一份帐,你若以后有事,只管来寻我。”
而那年轻人却一直低着头,眼里只管低头盯着那盆花,也不知听没听到她这番话。
程灵素又叹了口气,回头看了一眼斡难河源的方向,那里的喧闹声一波一波地划破草原的上空。她牵了帐前的青骢马,翻身上马,辨明了方向,策马往南而去。
“华筝!华筝!”才走出十余里,只听头顶几声雕鸣,划破长空,身后马蹄翻飞,马鞭声啪啪的犹如一个紧接着一个的爆栗,越来越近。
程灵素拉住马,回头看着原本应该还在斡难河源大会上的拖雷单人匹马,一骑飞驰而来。两头才学会飞翔的小白雕在空中打了漂亮的盘旋,双翼展开,侧身从她马前掠过。
拖雷奔到她马前半丈之处猛地勒住缰绳。飞奔的马匹陡然收住脚步,一声长嘶,前足提起,人立起来。
“华筝,”拖雷满头大汗,七手八脚地从马鞍旁解下个皮囊,驱马靠到程灵素马旁,系到她的马鞍边上,“爹爹虽然会生气,但你总是他的女儿。什么时候玩厌了,想回来了,不要怕,只管回来。”
“拖雷哥哥……”程灵素原以为他是来阻拦她的,心里正盘算着要如何解释,却没想到平日里看似大大咧咧的拖雷却忽然说出了这么一番话淡定修仙路穿成戒指怎么破全文阅读。
拖雷从马上探过身去,伸臂轻轻的在她肩头一拢:“你往南行,便是金国,金人喜欢用诡计,这次王罕突然发兵攻打爹爹,就是受了金国王爷完颜洪烈的挑拨。他们和我们草原上的儿女不一样,说了话常常不算的,你可得小心,别被人骗了去。”
程灵素扑哧一笑,点点头,抬头打了个呼哨,两头白雕长鸣一声,分别落在两人肩头。
程灵素伸手逗弄了一下雕爪,白雕低头将利喙在她掌心里反复蹭了蹭,又复扑腾了下翅膀。
“快走罢,爹爹要是发现了你我都不在,该派人来寻了。”拖雷挥挥手,要将停在程灵素肩上的白雕赶开。哪知白雕极具灵性,反而抬头往他手背上啄了一口。
雕性凶猛,纵然还没长大,这一口也着实啄得不轻。看着拖雷抱着手背上的一个红印目瞪口呆的样子,程灵素忍不住大笑起来。
清脆的笑声和草原上呼呼作响的轻风交织在一起,碧绿的草尖翻起层层碧色的波浪,如同也在应和着这最美的乐曲翩翩起舞。
已经不记得有多久没如此大声地笑过了,方才缠绕心头的一点离愁别绪好像也随着这笑声中远远飘了出去。药王庄也好,蒙古大漠也罢,程灵素本就是说走就走的性子,此时心中畅快,拍了拍拖雷的肩膀,道了声“保重”,便掉转马头,头也不回策马往南而去。
两头白雕蓦地展翅,好像两朵缀在马后的白云,悠悠然在空中划过两道优美的弧线,随即一个错身,一左一右,远远望去,四蹄翻飞的青骢马犹如肋生双翼。马背上的少女长发飞扬,恍若身在天外。
头顶上层层叠叠的白云,轻缓优雅地慢慢飘动,时不时露出一线碧蓝清澈到了极致的天色。放眼远眺,绵延的草原大漠,接天连地,仿佛永无尽头。
程灵素放马跑了一阵,耳边尽是呼呼的风响,眼前一片开阔的景致,只觉得心里满满的甚是畅快。
这莽莽黄沙,青青草原,方向辨识不易,即使是行惯了这条路的行商脚客也要小心翼翼地行个十数里便停下来确认一番,然而程灵素却没这顾虑。两头白雕直冲长空,雕视极远,远远就能看到那些行商线路上的歇脚客店,青骢马紧紧跟着雕影,从未错过任何一处宿头。
这么走了几日,过了草原大漠,便到了黑水河边,白雕一声长鸣,率先飞到了大道旁的客店上空打了个回旋。
程灵素深深吸了口气,知道自己终于是踏上了中原的土地。正要驱马往那客店驰驱,却忽然听到一阵似曾相识的驼铃之声。
眉尖微微蹙起,这驼铃声与平素里在那些行商队伍中听到的截然不同,而更不同的,却是这驼铃的来源——果然,再走近一点,四匹雪白的骆驼靠在路边,时不时地仰头晃脑,带动颈下的驼铃铃铃作响。
作者有话要说:先交代下灵素妹纸这些药物花草滴来源~某年轻人不算纯打酱油,以后还是会有很重要滴作用滴哇~
告别了草原大漠~大漠圆月还木有去过,不过草原却是见过滴,那连续绵延真的就跟windows一样咩~〖这是毛比喻?!〗
先上两张圆月当年见到蓝天白云草场萌马的照片~真是巨美咩~
以下是圆月和基友就这一章的一段对话
圆月【苦闷】:男主总是消失肿么破~
基友:把他的jj留下!
圆月:jj还在四处风流……
欧阳克:
番外 (二)
“为什么?”古颜一走进521客房的门,沈宏的声音就已经传来。
“咦?沈总裁怎么在这?”卫皓丝毫没有感觉气氛的紧张,无知地开口。后者没有理会卫皓的问话,眼睛直直地盯着一脸淡漠的古颜,“没必要。”她说话时没有看沈宏。之前她或许还抱着破镜重圆的幻想,但自从经历了那一晚,她就完全死心了。就算是面对一个陌生人在你面前胃病复发,你也不可能无动于衷,更何况是合法妻子。那么这样只能说明一个问题:他不爱她。
“你们认识?”就在沈宏气得摔门离开的时候,卫皓才明白过来。
“不熟。”
混杂的空气中弥漫着烟酒的味道,音乐开到最大,几乎要震聋人的耳朵,男女都在舞池里疯狂的扭动自己的腰肢和臀部,打扮冷艳的女子嘻嘻哈哈的混在男人堆里面玩,用轻佻的语言挑逗着那些控制不住自己的男子。女人妩媚的缩在男人的怀抱里面唧唧我我,男人一边喝酒,一边和女人鬼混。这里是城市夜生活最精彩的地方,酒吧。
昏暗的灯光下,调酒师轻轻地摇摆着身体,极其优雅地调配着一杯五彩的鸡尾酒。身着西装的男子坐在吧台边一杯接一杯往肚子里灌酒。
“哟!我们的沈大公子竟然也有寂寞的时候,需要小妹我找几个妞来么。”骆晓梦进来看到的就是这样的场景,不怪她落井下石趁人之危,她实在是气不过。
沈宏看了眼骆晓梦,继续喝酒。
“说吧,找我什么事。”
“告诉我,她的事。”或许是酒喝多的原因,他的声音有些嘶哑。
“呵!”骆晓梦忍不住嘲讽,“我是不是该替小颜高兴一下,他前夫竟然为了她在酒吧买醉呢。”
“告诉我,她的事。”他没有理会骆晓梦的语气,只是一味地重复这句话。他不明白明明离婚是她提的,为什么全世界好像都认为是他的错。
“你找错人了。”或许是被沈宏的语气吓到了,骆晓梦不再调侃,“说起来我也对不起小颜,没什么资格做她的姐妹。三年前她最伤心的时候,陪在她身边的不是我们这些所谓的朋友。他应该知道,但我想他不会告诉你。”
沈宏听到这话,放下手中的酒杯。“是谁?”
“郑英奇。当年蔡美远在韩国,许仙重伤昏迷,而我和依霖其实一开始也在埋怨小颜。我不知道那段日子她发生了什么,反正最后她就一声不响地消失了。”
看着沈宏若有所思的样子,骆晓梦继续道:“你明明对小颜有情,结婚时就算是作为伴娘的我也深深感觉到你们俩的幸福。为什么婚后你的态度就变了?我了解小颜,她爱你,我更清楚地知道小颜是顶着多大的压力嫁给你。这么多双眼睛看着,我想小颜比谁都想撑下去,让那些等着看笑话的人看着你们有多幸福。如果你觉得她和你离婚是为了钱的话,那么我替她觉得可悲。你想想吧郑英奇他什么都比你强,为甚么小颜要嫁给你?趁现在还不算太晚,破镜重圆不是没有希望,你好好想想吧,我不希望你后悔。”
骆晓梦走后,沈宏仍是坐在吧台边喝酒。‘为什么婚后你的态度就变了?‘他也想知道为甚么。是不是处的,对他来说真的这么重要?沈宏扪心自问,仍然想不出一个所以然。
番外 安辰
自古颜开了记者发布会后,报名选角的人数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还有一日,为期一周的报名将要截止,而三日后就是第一场海选了。海选的地点定在杭州。不管是哪个城市的人,不管是在哪报的名,所有人必须在海选开始前到达杭州,否则予以弃权。时间的紧迫使得古颜变得忙碌起来,她享受这样充实的生活。
“alisa,海选的承办单位,您打算给哪家企业?”助理蓝若问道。以前在美国,这些事都是她决定的,但回国后古颜提出必须经过她同意才行。
“以你看来,目前哪几家企业最为合适。”
“不能否认您在中国的影响力,大大小小的演艺公司都参加了这次海选承办方的评选。”蓝若看了看面无表情的古颜,道:“其中近三年崭露头角的天宏企业是非常不错的选择。”
“怎么说?”古颜扔下手里的资料,挑眉道。天宏,这世上难道真有这么巧的事。她倒要看看这个跟了自己三年,干练沉稳睿智的秘书用什么理由来说服自己。
“您的新剧《很重要的人》讲诉的是酒店职场,而天宏企业名下正好有一家这样的五星级大酒店可以作为我们拍摄的场地。这样,在资金方面我们将节省不少。虽说这家企业初出茅庐,但潜力非常。就连韩boss也是对这家企业的老板另眼相看,不然也不会把卫皓在中国的第一部戏签给他。”
“就这样?”这样还说服不了她。
“其实在这些竞争的企业中,郑氏企业的出现让人意外。”蓝若小心地出言。作为助理的她自然知道郑氏少董跟老板的关系不一般。
古颜沉默着,没有反应。她想英奇参加竞选绝对不是想与她多些机会接触这么简单
“在我调查中显示,这三年郑氏和天宏一直争锋相对。只要有天宏的地方,郑氏绝对倾力竞争。就像这次,明明郑氏只是食品企业,却要竞争与自己商业背道而驰的影视业。”听到这里,古颜冰冷的心又温暖了一分。如果这样她还不明白英奇的目的,那她就真的是傻子了。
“给郑氏吧。”
蓝若刚想说些什么,在想到古颜的态度后闭口不语。她的老板像来说一不二,反正决定权给哪个企业对她们并没多大影响。她相信alisa的不败神话,就算是濒临破产的企业,只要她的一部剧就可以令之起死回生。
解决完所有的事,古颜才想起来,决定打电话问候一下自己的老朋友
“啊妞哈赛哟!”
“韩文标准了许多。”古颜沉沉地开口。
“啊——小颜,死女人,你终于记得联系我了。三年了,你说你死哪去了。还有离婚是怎么回事?别人不知道,我蔡美还不了解你,你可是爱沈宏爱得要是要活的人啊,怎么说离就离。你不是教我要沉得住气嘛”电话那头的人显然很兴奋。
(“你选择了最苦的一条路,小美你一定要沉住气知道嘛。不管命运如何不公,不管遇到多大的压力,不管受了多少委屈。只要你还爱着他,只要你离不开他,你就要沉住气。一如既往地对他,沧海桑田,终于一日,他回首,会看见你。还有小美,记住习惯是一个很可怕的东西,只要你成了李珉 的习惯,那么你就赢了。”当年古颜对她说这段话时,她已经离婚了。她在潜意识里就是不希望她们三姐妹每一个的感情都不得善终。她对感情的见解很独到,总是劝慰身边的朋友该怎么做。许仙也是,蔡美也是。可她独独漏算了人心,久了,心就会累。就如她自己,苦守了两年还是选择了离婚)
“怎样,你在韩国过得好嘛”
“你觉得呢。”他是那么地耀眼,光芒万丈。五年相守,不离不弃,她是换来了他的爱。可是他们的距离却不止一点两点
“小美回国吧。我可以让你一夜成名光芒四射,让你可以光明正大站在他身侧不用接受闲言闲语。”
“哈哈!小颜,三年不见,你竟然变幽默了。”电话那头的蔡美大笑道。
“alisa是我的英文名。”闻言,电话那头的笑声不见了,接着是沉默。alisa,身为韩国当红艺人的情人,蔡美怎么可能没听说这个名字。就算是李珉这样的艺人要得到与之合作的机会,都是渺茫啊。
“我最近在为新剧选角,剧里讲的是大学毕业生在酒店实习的职场经历。我们三个学的都是酒店管理,但却没有一个经历过这个实习期。”古颜说着,感觉自己鼻子发酸。“就算在剧里,完成我们未经历的遗憾吧。”
“其实李珉”
“带着他一起回国吧。这部剧的男女主角非你们俩莫属。这是承诺。”
“不”蔡美急着拒绝,“男主是他就好了,我就不参演了。”本来就有绯闻了,她不能在和他一起出现在荧幕了,更不能自私地毁了他。
蔡美坚定的态度,古颜也是没有办法。还真是朋友啊,一样都是傻瓜。什么事都先考虑自己爱的那个人,到头来伤的最深的却是自己。
番外 尹宸 (福利)
从遇见她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她是我的宿命。--尹宸
在我八岁的时候,一直疼爱我的爸爸去世,从此我成了一个跟母亲相依为命的孩子。
我的母亲是一个很坚强的人,她教会了我许多东西,对我宠爱却不溺爱,虽然生长在单亲家庭,但是她却给了我双倍的爱。
初中那年,我遇见了生命中另一个重要的女人,那时她还是一个女孩,那个女孩有个简单的名字,叫做夏冬。
我一直知道,只是我单方面的认识她,而她似乎从未注意到我,哪怕只是一次。
有次期末月考的时候,她竟然坐在了我的旁边,这个发现让我欣喜无比。结果很弄人的是,她竟然是因为做错了位置才到了这里。不过当她发现这个事实的时候,她已经在这里考了两场了。
记得那次我跟她说话了,以调侃的语气,但是似乎她还是没有对我留下什么印象。
我会静悄悄的看着她,打听着关于她的消息,又听说有谁喜欢她,传些什么绯闻之类的。
可是自始至终,她都从未承认过。好似对于所有人,她都无动于衷,又或许在她眼里,那些喜欢她的人不过是些不成熟的幼稚鬼罢了。
所以那时我很庆幸,庆幸自己没有把自己的小心思说出来,也没有鲁莽的告白。虽然那时年轻,但是青涩的暗恋却伴随了我整个初中。
直到上高中的时候,我们之间的关系似乎更加紧密了,因为我们分到了同一个班级。相比于大家担心高考,在繁重的课业中挣扎的时候,我一直都是高兴的,感谢的。
因为终于,我不需要任何理由和任何窥视,就可以直接看见她,甚至可以正大光明的要求与她同桌。偶尔说说话,看着她耍小脾气,就是那时候我最满足的事情。
我不知道爱情是什么,或许很多人都说不清楚爱情到底是什么。我也不知道什么叫做一见钟情,但是就是看见她的第一眼,她就再也没有从我脑海中消失过。
以前我对别的女孩子也有过好感,但是完全没有对她的感情那么强烈,有时候我甚至会想,其实她就是我的命中注定。
高中三年,我可以待在她身边,但是却没有任何正式的身份,她只把我当普通同学一般。或许比起普通同学要好一些,也许算是朋友。
那年高中毕业,我终于鼓起勇气向她告白,但是得到的结果,虽然难以接受,却也是在意料之中。
我一直都认为,自己是足够了解她的。或许对于她来说,恋爱和爱情并不是必需品,也许到了年纪,她便会找一个人直接结婚。所以我一直没有逼迫她,只是静静的等候。
我认为,只要时间到了,她就会是我的,而我们将会幸福的过完一生。
当我得知母亲让我出国的时候,我拒绝了。本来就没什么感情的人,若是我离开,那便真的什么都不复存在了。
我对自己没那么自信,也知道,我在她心目中的地位甚至连名次都排不上。呵呵,或许我一直都是个冷静的人,也算是有自知之明。
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母亲竟然会让她来劝说我。
她说喜欢我,说会等我,我明知道是假的,但是也愿意信以为真。如她所言,我的确只是在给自己找一个理由,找一个可以让自己坚持的理由。
在美国的每一天,我都会让自己尽量忙碌起来,以免忍不住回去找她。
家里到处都是她的照片,能让我感觉到她的存在,感觉她在陪伴着我。
五年,五年之后,我终于学成归来,并且功成名就。那时我心里或许只有一句话,带我归来,娶你可好。
满怀期待的来到机场之时,我却没有看到她,她没有像五年前送我出国一样,跟我的母亲站在一起。但是我还是要说,夏冬,我回来了。
岁月终究是无情的,再次见面,她竟然还是险些忘了我。
我一直在想,若是我们直接什么牵绊都都没有,那么最后我与她之间还剩下什么呢?这样的结局,让守候了十年的我,怎么接受得了?
所以在得知她跟宁夜要结婚的时候,我觉得整个脑袋都一片空白,似乎忘了自己是谁,也忘了今夕是何夕。
我如何能让她成为别人的新娘,让她被别人每天拥抱着醒来,让她为别人整理服装,送别人出门上班?
不行,哪怕是其中一样,我都不可以接受。
于是我摆下圈套,以为她还是跟以前一样,对酒没有任何免疫力。而南宫陌也按照我计划的做了,只是我低估了南宫陌对她的爱,或许并不比自己少,所以尽管到了这个时候,他都没有下药,也让我跟夏冬彻底没有了缓和的余地。
我想得到的,从来都不是她的身体,而是她的心。
所以,不管是她的拒绝,还是她的冷漠,都敌不过她决定任我宰割的那个时刻,来的那么让我痛心。为什么我痴恋了这么多年,最后得到的是让她怨恨的结局?
所以,我拒绝了。
或许她觉得我是君子,或许她觉得我还可以是她的朋友。但是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不过是想保留在她心底最后的一丁点地位罢了。
不过是为了,经年之后,她再提起尹宸这个名字,不是恨,也不是厌恶。
或许我要的一直不多,但是对于她来说,却是最珍贵的。而我也羡慕宁夜,因为最后他得到了完整的夏冬。
回首过去的十年,我真的什么也没有得到吗?不,我拥有了整个青春的梦,也留下了一段属于自己不悔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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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番外哦,剩下的番外也都是福利,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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