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人看着他的目光有些浓浓的让人不能忽视的审视和一眼就能察觉的敌意。
被秦家留下吃晚饭和过夜也是丛笙意料之中的事情,被眼前的俏丽女孩拦住也没有让丛笙有什么意外。众人中属她的敌意最重。
“你到底使了什么手段让秦骁哥哥和你结婚的?”女孩大大的杏眼满是澄澈,说出的话也是直接无比,“我以前就从没听过秦骁哥哥提起你,他不过出去一天,回来就说已经找到对象并且领证了。爷爷奶奶,大伯大妈他们同意了,可不代表我就接受了你,我的秦骁哥哥值得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人来爱他,明显你不是那一个人。只有最爱他的人才最适合他,赵兰姐姐爱了他十五年,等了他十五年,就是为了做秦骁哥哥的新娘,却没想到被你这个半路出家的人截了胡,我是不会承认你的。你看着秦骁哥哥的眼睛里没有爱意,一点都不像赵兰姐姐,满心满眼的都是秦骁哥哥。”
“你会做饭吗?”
“不会。”丛笙有些趣味的看着眼前不忿的女孩,好像是叫秦媛媛,秦骁三叔的三女儿。
“赵兰姐姐就会,专门为秦骁哥哥学的,做的菜可好吃了。你会织毛衣吗?”
“不会。”
“赵兰姐姐就会,她就给秦骁哥哥织了好多呢,可好看了。你会按摩吗?”
“不会。”
“赵兰姐姐就会,她专门去学了,大妈的脊椎不好,可喜欢赵兰姐姐给她按了。你什么都不会,根本就不适合秦骁哥哥。我要叫秦骁哥哥知道,只有赵兰姐姐才是最爱她也最适合他的。哼~”
“是吗?”丛笙莞尔一笑,倒是没有介意眼前女孩的一番话,反正他和秦骁也不过是一年的契约婚姻。一年后秦骁想和谁在一起,他才不管呢。
真的是这样吗?丛笙忽略掉心底的那一丝不舒服。
第十九章 白莲花9
“等你见到赵兰姐姐就知道了,她长得可好看了,虽然你也不错,但是赵兰姐姐比你好看,而且又温柔又贤惠,又体贴又痴情,全世界里我觉得赵兰姐姐最爱秦骁哥哥了。”秦媛媛昂着小脑袋,满是崇拜和骄傲的说道。
丛笙倒是没有觉得说这些不客气话语的秦媛媛显得可憎,反而觉得很可爱,一是年龄小只有十三四岁,二是那双清澈不染世事的眼睛,三是她在赞美赵兰时看着他的眼神也没有鄙夷和厌憎,顶多只是敌意罢了。
像是被抢了心爱玩具的孩子那般倔强又骄傲的看着他。
丛笙自觉活了几十岁的年纪了不会和一个小女孩过不去,要是他有孩子估计也这般年纪了。
“我知道了。”丛笙淡淡笑着摸摸眼前女孩的头发,看着秦媛媛惊讶瞪大的眼睛笑得更开了。
“不…不要以为讨好我就有用了。我不会支持你的。哼~”秦媛媛微红着脸,别扭的留下一句就跑开了。
“不出来吗?”丛笙看着已经跑远的秦媛媛淡淡的道。
一个熟悉的身影自两人合抱的桂花树后走出,丛笙有些意外,原来是秦骁。
“有什么感想?得知了这么一个痴情的人儿在爱着你呢,数十年如一日,可真感人。”丛笙斜睨了一眼秦骁,就闲适的在花园里逛了起来。
“怎么不说话,感动得无法言语?”丛笙听着身后的脚步声,半天没听见秦骁的声音,回过头又道。
可看着秦骁带笑的眼神,丛笙不知怎的有了淡淡的恼意,瞪了秦骁一眼,结果秦骁眼里的笑意更浓了。
丛笙更加恼了,抬脚就想离开。却被秦骁一把从身后抱住,温热的气流在耳边浮动。
“我的伴侣是你,只有你。”
“啧——”
丛笙站着没动,任秦骁在后用着他,之前的恼意忽然就没了,看着疏阔的天际淡淡道:“我们是契约婚姻,之前是我越矩了。”
“不,我很高兴,你会在意。”秦骁收紧手臂,仿佛不想让怀中之人逃离。看着怀中之人浅淡的表情,秦骁就着拥抱的动作吻了吻丛笙的耳垂,在丛笙惊讶的想挣扎时,轻轻道:“我堂弟在不远处看着。”
丛笙咬咬牙,深吸了口气,脸上露出温顺的表情,全身重量向后靠去,远远看去,两人的相拥像是一幅美好的名为‘幸福’的画卷。
起码不远处的看着这一幕的人是这样想着的。
‘可惜了赵兰姐,落花有意,流水终无情啊。’
“我睡床,你睡沙发。”
丛笙没有意外会被安排和秦骁一间房,秦骁的房间看起来和他本人不太像,布置得格外温馨。
看着房间里唯一的一张床,丛笙可没兴趣和秦骁再一次同床共枕。男人的自制力有时可真不好说,那不是值得信任的东西,太没有保障。
秦骁对于这个安排也没有在意,淡淡的点点头,就去洗漱了。
大概凌晨两点半左右,漆黑的房间只能看清淡淡的影子,躺在沙发上看似熟睡的秦骁忽然睁开了眼,眼睛里没有半点睡意,一片冷静,在视线转向离他不远处的大床时才慢慢变得幽深而复杂。
黑夜对于特种兵出身的秦骁没有太大影响,所以他能清清楚楚的看见床上那个人的睡颜,恬静安然。
秦骁轻手轻脚的慢慢靠近,落地的脚步无声无息,又蓄势待发,就像一只正在向猎物靠近的大猫。
在床沿边站定,秦骁慢慢弯下腰,在离床上的睡颜只有几公分时停住。近距离的看着这张清雅的面孔,秦骁想起的却是两人的初次见面,迷乱又美好,起码秦骁是这样认为的。
秦骁不是没有遇见过投怀送抱的男男女女,刚开始他还以为‘李瑜’也是之前的那些人,正准备离开不理,可是看见来人满身狼狈,满脸通红,眼神涣散时,秦骁也多少看出端倪来,知道眼前的人不对劲。所以才没有避开‘李瑜’的投怀送抱,虽然‘李瑜’可能认错了人。
‘王莫萧’,这个当时秦骁没有在意,可是之后日复一日的腐蚀他心的名字,秦骁哪会忘记,他到现在还记得‘李瑜’念着这个名字时的神情,放松,依赖,还带着愉悦。
按秦骁的性格来说他是不会占一个中药之人的便宜的,可是无论是让‘李瑜’泡冷水,还是用手帮他侍弄,结果药效都没有减轻,秦骁也明白非是交/合,‘李瑜’中的药是无法解的。
但是没有一个男人会在办事的时候,身下的人嘴里念得是他人的名字,会高兴得起来,就算是秦骁也一样。
所以他那晚就不免压着人多做了几回,非让身下的人改口念得是‘秦骁’才作罢,由此可见他性格里固执的一面。
既然占了人便宜,那就该负责,在秦骁的心里‘李瑜’已经是他的人了,两人也该有个名分,所以一晚没睡的秦骁,看着这身旁累极睡去的‘李瑜’心里也有了淡淡的喜悦。
可是看着纯真简单的‘李瑜’在醒来后那与他长相截然不同的复杂多变性格,却叫秦骁真真正正的上了心,开始对‘李瑜’有了几分兴趣。
越观察就越觉得‘李瑜’真是个表里不一的人,性格深沉,手段狠辣,与他清冷淡然,纯真圣洁的外在真是完全相反,可这矛盾的长相和性格却也尤其吸引秦骁的目光,忍不住一遍遍的关注这个人。
可‘李瑜’明显相反,若不是因为各种原因之下和‘李瑜’定下了名分,估计现在‘李瑜’是有多远躲他多远吧。想到这里,秦骁觉得还真该感谢一些李瑾的那些算计,让他遇见了‘李瑜’,拥有了‘李瑜’,当然也幸好是遇见了他,不然‘李瑜’可真就被李瑾的小计谋给害了,所以在‘李瑜’算计李瑾的时候,他才特别积极,当然秦骁也极喜欢‘李瑜’算计人时的表情,黑暗邪魅,在那张圣洁清冷的脸上出现这样的神情,叫秦骁每每都想上前亲吻这样的‘李瑜’,太吸引他了。
可是‘李瑜’却总是想避开他,那有意无意间的疏离总叫秦骁恼火。
于是秦骁偏偏不想如‘李瑜’的意,他越想逃离他秦骁就越想将这个人绑在身边,朝夕相对,耳鬓厮磨。
对于‘王莫萧’这个名字秦骁也有过调查,可是在‘李瑜’的人生里却根本就没有叫这个名字的人出现,而调查里‘李瑜’的性格也有些与他见过的不同,不过这点秦骁没有在意,大家族里哪个人不是几个性格,伪装自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秦骁在意的是‘王莫萧’这个让他如鲠在喉的人,叫他更加介意。不过时间还长,秦骁有信心取代‘李瑜’心里的那个‘萧’。
一年的时间足够让他彻底弄清对‘李瑜’的心意,是会越来越喜爱这个人然后爱上他,还是慢慢的在相处的过程中淡化这些喜欢,直至虚无。
他不过是给了自己一个机会而已。
虽然如此,秦骁心里对于最后的结果却已经有了几分底,他对‘李瑜’只怕会是前者,因为他三十年来只对这么一个人起了兴趣,下午看着丛笙那不自知的对于‘赵兰’的在意,秦骁心里只有愉悦,没有其他,他就知道了,他已经陷下去了,并且不想逃离。
所以——
‘你逃不了了,你是我的,只会是我的。’
秦骁看着‘李瑜’安然静美的睡颜,俯下头颅在那微勾起的唇角轻轻烙下一个吻,虔诚,温柔,又志在必得。
第二十章 白莲花10
婚礼的事情由秦家操办,但是不甘寂寞的李父也时常跳出来显示存在感,每日里红光满面的样子对比起毫不在乎的丛笙,显得那个好事将近的人是他一般。
丛笙知道李父高兴的理由,很简单,能巴上秦家这条大粗腿,不过是用个儿子联姻而已,划算极了。
所以在李父将他和李瑾叫进书房,商议将公司20%的干股给他做陪嫁,丛笙虽然有点意外,但也在他的意料之中。
丛笙感兴趣的是李瑾的表情,那憎恨不甘的样子半点没有掩饰。丛笙想李瑾是不明白为什么他前世和周泽结婚没有这样的股份吧。
“为什么?给李瑜这么多的股份不怕便宜秦家吗?”李瑾看着李父愤怒得语调都变了。
“哥哥,你错怪父亲了,我这百分之二十的股份只不过是干股而已,没有决策权,就是每年吃吃分红,将来继承爸爸公司的还是你。”丛笙看着身子微微颤抖满头大汗的李瑾,微微挑了下眉,“哥哥脸色不太好,刚刚看你老打呵欠,是不是生病了啊?要不叫家庭医生过来瞧瞧?”
也该发作了,他那晚可是比较好心的,没有将全部的液体都注射进李瑾的身体,但是让他上瘾的量还是有的。
“看看小瑜多关心你,你这个做哥哥的心胸要开阔一些。不要成天搞些歪门邪道的东西,医院那件事我没说你呢,玩儿也要有个限度,吴川恒不是你玩得起的。”李父略有不满的看着自己的大儿子,最近一段时间这个儿子总出意外,还和吴家那小子居然在医院厮混,也不看看场合。还好是上面那个,要是下面的……那他的脸可真要丢尽了。不用过话说回来,吴家也是不错的联姻对象,虽然比秦家差多了,但是吴家那位嫁进李家的话也很不错,吴家那小子对瑾儿还是蛮痴心的,居然舍得下男人的面子和尊严做了下面的那个。
李瑾早就将缺了的半颗门牙补好了,身上的擦伤也好得差不多,唯一严重的就是骨折的手臂,如今还打着石膏呢。
可他死活不愿意住院,早早就搬回了李家。
“我叫王医生来看看,哥哥不太对劲。”丛笙哪会放过对付李瑾的机会,这几天在李家,只要丛笙出现的位置就能看见李瑾在不远处幽幽的看着他,那恨意深重的眼神叫丛笙也有些发毛。
好在他手里握着李瑾的把柄,但是看着每次秦骁上门,李瑾就会弱柳扶风的迈着小步子出现,并且幽怨含□□语还休的看着秦骁,一副情深意重饱受欺凌的‘白莲花’样子,丛笙总忍不住心头的怒意。
终于等到李瑾在李父面前毒瘾发作的样子,丛笙舒了口气,不是他不能早点解决李瑾,但是丛笙现在对遭受挫折几近精神崩溃的李瑾真的有点避之不及。谁愿意和个疯子接近呢。
“吸毒?”李父几乎是不敢置信的反问着家庭医生,“你没看错,真是毒瘾发作?”
“李先生,我拿我的医生执照发誓,这个症状我还是知道的。”王医生也有些吃惊,豪门里的少爷小姐们私下里碰毒品的不少,但是基本上都很有分寸,不会让自己真正上瘾,所以在看着李瑾毒瘾发作的样子,他也有些吃惊。
他是知道李瑾有些任性霸道,跋扈刁蛮,私下里也玩得比较大,但是没想到他居然会染上毒瘾。这可不是什么好消息,算得上丑闻了。当然他有一套大宅门里生存的准则,很多事都要学会装聋作哑。
“好,好,好,不愧是李家的大少爷,说说,你有什么是没玩过的,乱交,泡吧,飙车,赌博也就算了,居然碰毒品,你可真是我的好儿子。”李父几乎是气了个倒仰。他一直对于儿子是放纵的,他以为在他面前乖顺听话的儿子除了性格有些任性,爱玩也没什么,不过是年纪小而已。当然他没有早早将儿子带在身边学习处理公司的事务,也不过是看着自己身子骨还硬朗,想多撑几年,虽然有些小算计在里面,不想早早让儿子分权,但是他对这个大儿子还是最疼爱的。
可现在居然发现儿子早已经自甘堕落,长成了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花架子,心里的悲愤也是巨大的。
尤其最近大儿子对他莫名其妙的敌意,他一个活了大半辈子和形形□□的人物打惯交道的成功商人。难能看不出李瑾这点的小异样,但是李父也没太在意,不过以为儿子是中二叛逆期到了而已,所以对于医院的那件事根本就没有怎么去教训自家的儿子,反正他也没吃亏。
可现在才发现儿子叛逆过头了,李父很有些恨铁不成钢。
“是李瑜,是他给我注射了毒品,这一切都是李瑜做的,爸爸,你要相信我,我在怎么会吸毒呢?”听着李父要将自己关起来,并且等李瑜婚礼结束后就送出国的决定,在得知自己染上毒瘾后就一直呆愣的李瑾,几乎是发疯般向丛笙扑过去,“都是你害得我,李瑜,你不得好死。我杀了你!”
丛笙躲闪着李瑾,一边满脸害怕一边委屈道,“哥哥,你说什么,你怎么能将自己吸毒的事怪到我头上,我知道你喜欢秦骁,嫉妒我得秦骁的喜欢,但是我始终是当你是哥哥的。可你也不能这样冤枉我啊?”
在李父看过来时,丛笙已经是满眼含泪,难过又悲伤的躲闪着自己哥哥的厮打,完全没有还手。
原先听着李瑾的话李父也有些怀疑,但是看着李瑜单纯无辜的样子,想着这个二儿子已经和秦家联姻,不管大儿子说的是不是真的,这件事也不会不能不是二儿子做的,和秦家的联姻决不能受半点影响
“将大少爷拉下去关起来。”
看着被拖走的李瑾,看着他满眼的恨意,满嘴的咒骂,丛笙微微一笑。他早就猜到李父的心思,不然也不会专门提到秦骁。
婚前死人太不吉利,不然的话……
呵呵……等李瑾被送出国,远离了李父的视线他有的是手段对付李瑾,不急于这一时,他手里拥有的东西就能立刻让李瑾的名声扫地,不过还不急。
心情大好的丛笙刚答应和秦骁一起去挑礼服,就又遇见让他心塞的事情。
“哼,我可不是来见你的,喏这就是我的赵兰姐姐。”
和秦骁一同前来的还有另外两人,其中一个就是在秦家见过的秦媛媛,另一个美丽温婉的女子怕是她嘴里句句不离的赵兰了。
赵兰和丛笙想象的样子没差太多,甚至比他想的要更出色。长相秀丽,气质温婉,浅浅一笑便如春花绽开。
婷婷而立就是一副美丽的古典画卷,她的眉间带有淡淡的清愁,看着秦骁的目光柔婉多情,如同江南最美丽的烟雨。
是个好女子,丛笙暗自在心里点头。这个赵兰当得上秦媛媛对她的喜欢。原以为赵兰看见他这个‘情敌’会满是敌意,可是此时赵兰看见他时也只是轻轻颔首,眼里淡淡的明了和浅浅的失落。
可是丛笙却宁愿赵兰看见他满是敌意和不满,这样的带着哀愁的眼神反叫丛笙心里升起淡淡的歉意和不知名的难过。
“我原以为我会等到他的回首,可缘分这东西真是老天注定,不是你的怎么努力也不是你的。”
秦骁去试衣服,秦媛媛也被赵兰支开,丛笙就知道身边的这个婉约女子想和自己说点什么。
“看见你后我也释怀了,我输了的地方只是性别不对而已。”赵兰的眼睛染上薄雾,但更多的是放下,“祝你们幸福这话我说不出口,但是我会过得比现在幸福的。”
“你会的。”明明这样纤细婉约忧愁的女子,偏偏又有这样旷达疏阔的心胸,这样的女子怎么会让自己不幸福呢?
丛笙心里有些惭愧,的确是好女子,配得上秦骁。
可是他就是说不出这句话,哪怕明知他告诉赵兰他和秦骁只是一个契约婚姻,一年后秦骁又是自由的。丛笙就是开不了口,哪怕他现在很欣赏赵兰。
他丛笙果然是个自私的小人。
“我和赵兰没什么,只不过是一个院里长大的朋友。”回程的路上只有秦骁和丛笙。赵兰以着不打扰他们相处的理由带着秦媛媛先行离开了。
可是一路上‘李瑜’始终面无表情,浑身散发着冷漠的气息,叫秦骁倒有些忐忑,他今天是不是刺激‘李瑜’过头了?
是的,在秦媛媛开口要和赵兰一起过来的时候,秦骁起先是拒绝的。但是跟着想起之前丛笙提起赵兰时淡淡的醋意让他改了注意。
想着再刺激一下丛笙说不定能让两人的关系又有进展呢。可现在看着浑身散发着‘不高兴’气场的‘李瑜’,秦骁所有的念头都没了,只余下淡淡的心疼和关心。
于是开口解释道,生怕身旁的人真的误会,那就玩大发了。
“很不错的女人,错过不可惜吗?”
“错过你我会可惜。”秦骁听着‘李瑜’听不出情绪的话赶紧表明心意。
“我不值得。”
“值不值得,应该由我决定。”
丛笙没再开口,一切等一年后再说吧,现在顺其自然,感情上他一向喜欢顺其自然。
第二十一章 主仆契约1
丛笙知道自己的这一世会到一个末世小说里,但是他是绝没有想到自己再次获得的身体会是刚刚转变为丧尸后的身体,原主的记忆他没有获得多少,只零星记得姓名还有部分零碎的片段,最清晰的是变为丧尸的原因。
丛笙看着自己青白带灰的皮肤,半响不知作何反应。他此时在一个昏暗的房间里,房间不大,看起来是间卧室。但是已经布满灰尘,房间里的地上也满是血迹和破碎的玻璃渣子。
他醒来为止一直保持着靠坐的姿势没有动弹,房间里唯一的亮光就是一束从没合拢的窗帘间投射进来的阳光,丛笙还能看见细细的灰尘颗粒在那笔直的光束间飞舞。
周围一片寂静,不,应该是一片死寂,丛笙现在只觉喉咙一片焦灼,若火烧般疼痛,脑海里还有个声音一直在说‘好饿,好饿…’
丛笙强忍着渴望,慢慢翻阅着脑海里关于这个世界的小说——末世重生之回来爱你。
讲述的是一个渣受在‘忠犬攻’为自己死后独自一人在末世艰难求生,发觉最爱的原来是自己百般厌恶的那人,在死前终于后悔没有珍惜那份爱,死后重生回到末世还没来到的时候,然后决定好好珍惜爱自己的那人,与‘忠犬攻’坦白心意后,两人携手,带着强大的金手指登临末世巅峰成为末世的王者。
渣受名字叫陈逸,重生后凭着先知从某处得到了一个空间,喝了空间里的灵泉洗筋伐髓,觉醒了火系异能。然后将末世将要来临的事情告诉了忠犬攻谢文昊。
谢文昊一向是陈逸说什么就是什么,以前陈逸讨厌他排斥他,连见都不想见他。现在自己一心爱慕追求多年的人接受了自己,高兴得忘乎所以,哪怕陈逸说世界末日来了,他也欣然相信。然后卖产业卖公司,大肆购买一切物资和军火。
作为男主之一,谢文昊在灵泉的帮助下觉醒了酷炫的雷系异能(末世里男主的异能好像都有这个==),带着一帮忠心耿耿的手下,率先建立了末世第一个基地——光明基地,当然后面也发展为了末世最大的基地。
两人凭着先知收取了无数将会大放异彩的异能者和各种人才,加上末世前准备的庞大物资,大大强化了自身基地的实力,先是成为了能和政府力量抗衡的最大的安全基地,最后力压政府成为了末世最大的基地。
而丛笙附身的这具身体也和陈逸和谢文昊有些关系,他附身的这个人叫谢文华,名字是不是和主角攻很相近啊,没错,谢文华是谢文昊同父异母的弟弟,不过人家是正房所生,谢文华不过是个私生子,并且还是个与其他要么想干掉正房兄弟夺取家业,要么与正房关系漠然的私生子不同。他与谢文昊关系非常好,好到谢文昊成为了谢家族长,清理了一干异母兄弟姐妹,唯独谢文华一枝独秀留了下来,并被谢文昊当做了弟弟来对待。
这一切的起因不过是谢文华暗恋自己的异母哥哥,所以他百般讨好,为谢文昊出谋划策,出生入死,在谢文华的可以经营下两人关系比亲兄弟还好。
谢文华暗恋自己哥哥的事隐瞒得非常好,谁也不知道,只除了一个人,那就是重生归来的小受,陈逸。
陈逸也不过是前世在谢文昊死后谢文华自己说出来,陈逸才知道的。当然前世的陈逸不是谢文华所害死的,不论哪一世谢文华喜欢谢文昊都是暗恋,并且知道自己不可能有结果,同性相恋是一回事,最主要的是他不可能让谢文昊背上*的罪名。他爱谢文昊胜过一切。谢文昊就算喜欢陈逸,他也不是同性恋,只是喜欢陈逸。若没有了衬衣,谢文昊是不喜欢男人的,更可况是自己的弟弟。谢文华知道这一点所以也没有奢求更多,只要能以兄弟的名义和谢文昊相处他就很满足了。
今生的谢文华也是一个悲催的,被陈逸夺取了爱人,虽然谢文昊从不属于他,但是今生的陈逸回来的第一件就是接受了谢文昊的追求。
陈逸是个任性的大少爷脾气,哪能容忍自己爱人身边有个暗恋者存在,于是在谢文昊耳边吹了枕头风,指出了谢文华对他的心思,对陈逸千依百顺的谢文昊一方面出于对陈逸的心思,另一方面他也无法自如的面对一个暗恋自己的弟弟,就疏远了谢文华。
最重要的一件事,是今生的谢文华也不知道的一件事,那就是陈逸的那个空间原本是属于他的。
那个空间是个福豆样式的玉坠,是谢文华母亲留给他的遗物。前世的谢文华也是无意中开启了玉坠,并通过玉坠的灵泉觉醒了冰系异能,靠着空间和冰系异能前世的谢文华混得风生水起,在谢文昊死后接收了他建立的异能小队,成为异世最强大的异能小队之一。
至于陈逸是怎么知道这个秘密的,也是陈逸死后以灵魂形式无意中知道的。所以他重生后尤其想要这个空间,陈逸前世是个普通人,他尤其知道没有异能的痛苦,为了拥有异能,他想抢先在谢文华还不知道玉坠秘密的时候得到手。更何况空间还能储物,这对于即将来临的末世来说,是一个逆天的武器。
他知道谢文华喜欢谢文昊,就让谢文昊在谢文华面前表露了自己对于玉坠的喜爱,见自己心上人喜欢,谢文华有什么舍不得的,他又不知道自己的玉坠是怎样一个稀罕的宝物,二话不说就将玉坠给了谢文昊。估计就是知道了谢文华也是会将玉坠交给谢文昊的。
所以末世来临,没了玉坠的谢文华,没像前世那样不小心将血沾上玉坠并开启它,然后觉醒冰系异能。然后像前世那样成文冰系和空间的双系稀有异能者。他成为了一个没有觉醒异能的普通人。
也不知道是不是陈逸对于夺取了谢文华空间的内疚,末世来临前他让谢文昊将谢文华从临市召回了身边。虽然陈逸和谢文昊出于不能让人知道他灵泉事情的私心没有将灵泉分给谢文华,但是末世之后直到谢文华变成丧尸前一直都很护着他。不然一个普通人,一个有着俊美长相的普通人,哪怕是男人,在末世长相出众又没有相应的实力,会遭受的一切可想而知。
谢文华虽然没有觉醒异能,但是自尊心强烈的他也不愿当一个被保护的普通人,他所有空余时间严格锻炼自己的身手,并常常和异能小队的人一起出外狩猎和寻找食物。这样的人本来是很受人尊敬和喜欢的,但是因为陈逸忽冷忽热的态度,导致众人也对他感官复杂,不远不近的相处着。谁叫光明基地是陈逸和谢文昊建立的呢,其中谢文昊又对陈逸百依百顺,所以作为基地的一把手,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光明基地的人看的都是陈逸的脸色行事。
陈逸的本心说不上太坏,但也不能说好,对于基地里一众手下对待谢文华的态度陈逸不会是不闻不问的漠然态度,正是他的这种态度导致了谢文华悲惨的结果。
他的脑残粉为了让他开心策谋除掉了谢文华。
算计谢文华变成丧尸的就是另一个陈逸的爱慕者加脑残粉汪明远,他从陈逸对谢文华的态度中察觉了谢文华的心思,知道陈逸对于这个爱人的弟弟加爱慕者不知如何相处,厌恶又不得不因为爱人而善待他,为了不让陈逸为难,汪明远在这次狩猎外出时将谢文华推向了丧尸,然后在离开时丢下了他。普通人和异能者不同,被丧尸划伤是会感染丧尸病毒的。就这样谢文华拼着最后的神智躲到了这个偏僻的屋子里,静静等待自己最后的人生。
再次真开眼就换成了穿越而来的丛笙,将前前后后逐一理清,丛笙也不得不感叹谢文华的坏运气了。这世界果然是强者生存,无论哪一意义上的强。
陈逸的前世谢文华运气比陈逸强,开启了空间所以成就了末世强者中的一个。而今生陈逸比他强,受老天眷顾重生回来,抢先他得到了空间改变了命运,所以谢文华就成为了命运中的那个不幸者。
丛笙接着窗外的亮光看着已经变得青黑的指甲,无声而笑。
就算变成了丧尸,他也能颠覆这个世界。况且以丧尸的身份来一次逆袭也不错。
丛笙没发觉他的眼瞳已经变成一片血色,殷红妖邪的像是要滴出来的鲜血,瞳仁中的疯狂让他已经变得青白的脸色看起来更加的诡异,尤其那变得紫黑的嘴唇弯起的诡异让这个静谧的房间也阴森的犹如森罗地狱。
第二十二章 主仆契约2
‘好饿,好饿,饿,饿,饿……’
身体焦灼的渴望让丛笙几乎失去对自己身体的控制,等他回过神时他已经站在荒凉凄清的大街上,身边来回游荡的是一群群活动着的尸体。
是的,丛笙觉得它们就是尸体,木然的,没有生气的,青白颜色的,尸体。
有和他一样完整的,身体没有破损,除了皮肤颜色或青白或紫黑,眼神死寂,其他的和活人也没太大差别。
但也有看起来狰狞破碎丑恶如同恶鬼样的,有缺胳膊少腿的,有只剩半个脑袋,脑浆已经干涸的,也有肚子上皮肤挖空,内脏像装饰品一样挂在身上晃荡的。
大街上除了四处游荡的丧尸们,一切就如同被战火肆虐过,遍地可见残肢碎肉块,还有处处袅袅而起的几缕黑烟。往日里繁华瑰丽的大厦,已经破败犹如危楼。昔日的繁华盛景,喧嚣吵闹已经没有了,有的只是如同野兽般的嘶吼声和拖沓的脚步声。这个城市已经死了。
丛笙适应了身体焦灼的渴望,神智慢慢回笼,然后他开始庆幸,变为丧尸后首次的庆幸。身旁一具只有一只手,心脏处一个大黑洞,偶尔随着移动还有点点黑色液体从洞中流出。脸颊上露出颧骨牙齿,齿缝间还清晰可见挂在上面的肉丝。可丛笙却没有闻见半点腐臭味或是血腥味,这是他唯一庆幸的。
有人会说看见这样恶心又血腥的画面,无论是谁刚来这样的末世都是会恶心想吐的。可是丛笙没有,他精神上想吐,可是身体却已经没有半点反应。
身体还在叫嚣着渴望着,那是一种说不清的饥饿感。丛笙穿过对他无动于衷的丧尸人群,来到一个小型餐馆里。
幸好燃气灶还能用,丛笙捡着还没长芽的土豆和几样焉巴巴的蔬菜炒了两盘菜,又从角落里找到半袋米,煮了点粥。
三样小菜上桌,粥也盛好,丛笙看着还冒着白烟的粥舀了一勺送进嘴里,可是下一秒丛笙就呕吐了出来。
原本该香软温热的粥吃进嘴里却像是吃了一口软趴趴的鼻涕虫,丛笙操起筷子又夹了几样小菜,结果仍是一样入口一片生涩感如同嚼蜡。
丛笙眼神有些木然,半响咬着牙灌了两口粥。可是进到胃里的粥没停留几秒就被身体抗议的再次吐出。
丛笙坐在小饭馆里从天光大亮坐到夜幕降临。
直到他闻见一个很香很香,同时又让他躁动难安的香味,并且身体已经不知不觉追随着这股味道移动。
后面的一切丛笙直到满脸鲜血意犹未尽时才再次醒神。
他看见的是自己正趴在一具新鲜的尸体上,嘴里还咬着一个胳膊不放,他身旁也挤满了丧尸,满满的头颅将他身前的尸体包围,啃噬,咀嚼声,吞咽声一片。
丛笙尝试干呕,想将吃进去的东西吐出,可是身体和精神相悖。
‘吼——’丛笙愤怒的大喊,可出嘴的只是一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