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也是一种借口。那应该是怎么也看不够的景致,怎么也不嫌腻的融从味蕾到心里的甜蜜。应该跟记忆里的那块吃到嘴里的棉花糖一个滋味,所以让他惦记了很久
可爱的rabbit偷偷躲在那里,挤挤挨挨的。如果用手去定然会让它调皮的变成各种形状,不管是何种形状都是美好的让人叹谓不迭的。
等他探出手去,手指尖刚刚挨着的时候,他发现一个问题,他找不到怎么解放它的方法。那天晚上明明看到在后面的。
这个时候她是侧着身体的,他根本找不到那个东西。类似于打开宝藏的机括很难被发现。
一小会儿过去了。他还是没有找到,然后更多的汗水滴落凝结在那玉石上。那颗颤巍巍的朱砂小痣,映衬得更加艳丽了些。跟她微微嘟起的小嘴巴有的一拼。
半跪着,抬手缓缓地去触碰,生怕一个不小心就不见了。声音低低的,黯黯的声音覆在她耳边,“何凌宵,你知道吗,你这个时候好美。告诉我怎么做嗯”
她鼻息里有红酒的香味和着她身上一直带着那股淡雅的茉莉的味道。偏偏这个时候她昂脸舔舔唇瓣,“切维浓杨瑾维”
该死她的声音这个时候怎么这么的好听,好听到酥酥的,让神经也变得酥酥的
他以为她会说出其他人的名字,听到她叫着自己,心里一颗心雀跃着,跟某一部分一起。“何凌宵”
总得想想办法吧。然后
声音更黯哑了些,鼻子尖蹭着鼻尖。手指轻轻的往上一勾,那被小觑了的有细微弹力的布料又绷回去。
“唔”
他看到她不高兴的蹙起了眉头。鼻尖安抚的蹭了蹭她的。手指缓缓地用最亲爱的力道然后往上推挤。终于
终于把那可爱的抓住了。
小时候,妈妈精神总是不好,时好时坏的,有时候会冲着周围的人大发脾气。最严重的时候连他都不认识。那个时候杨瑾维是可怜兮兮,可怜兮兮的杨瑾维却从来不让人认为他是可怜兮兮,他不想收获到那些怜悯的眼光。所以他的世界里打小就知道什么是努力,怎样去收获艳羡。其实只有他自己知道,当benson还腻在他妈妈怀里撒娇讲条件的时候,他已经能自己做自己的事情了,包括上学,系鞋带,自己背起书包,他会帮妈妈调色料,他还会在点心店里买到新出炉的点心回家给妈妈。
那个时候的杨瑾维不是没有奢求,不是没有仰望,他曾经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在自己生日的时候吃到妈妈亲手做的饭菜。直到有一天,大概是他八岁的时候,那天妈妈居然把自己收拾得很妥当,然后从厨房里出来,端着一盘菜。系着围裙端着菜盘子的妈妈,那一刻逼得他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虽然这件事仅仅存在过一次这么多年,他仍旧记得妈妈脸上那笑意,是真诚的,不是虚无的。他那小小的颗心是满足的
这一刻杨瑾维也是那样的心情。那种浑身每个细胞都在叫嚣的沉溺般的欣喜,慢慢的发酵成一种惹人鼻子泛酸的冲动。
、第二百一十三章:因为我爱你
灼灼的气息,爱怜的擦过唇角,然后一发不可收拾。剩下的就好办得多。
“唔”也许是分散到她身上的重量终于让她感觉到不适,然后她开始小幅度的抗议,抗议就表现在她的手呈现出推拒状态。好像不是很成功,她手触到的那一块是硬硬的。
而酒精不仅麻痹了她的感官跟视线,朦朦胧胧的视线里她只瞧见一颗黑色的头颅。屋子里温暖的灯光散发出层层的光圈里,贴的很近的轮廓根本不清晰。
一半在冰水里一半在热火里。又酸又软。
有什么软软的湿湿的掠过自己的唇瓣,然后灼人的呼吸间,迷迷糊糊的声音像是蛊惑,“何凌宵你说说,接下来我该咬你哪里呢”
跟着他话音一起的还有那微微干燥的手指指腹从上至下的游走,像是夏天里淌过河床的小溪,温温的缓缓地浸润每一处的河床变得越发的妥帖。
“这里,好不好,下巴这里,这里,这里这颗小痣,还是这里咬这里好不好”
那一处被触到的地方紧紧地一缩,心里一跳。慌得呼吸都变得缓缓地,缓缓地不知道该怎么延续下去,喉咙干干的,从来没有遭遇过这样的触动,晕乎乎的脑子一时半会也搞不清楚是怎么回事,只是那溢出的声音好像是从遥远的地方传来的。那声音让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怎么能有这样声音呢,半是羞怯半是不满的嗔怪。
刚刚谁在说咬她了,她最怕狗狗了。小时候被小狗追着咬了脚,后来看到小狗就要躲得远远的。她才不要。好像小狗的舌头已经来到自己的下巴。细幼的牙齿像是在逗弄般并不急着下口,只是刮过肌肤表层。
可恶那天那只狗狗可是一点都没有犹豫就对自己下口了。今天这只狗狗一定是变得聪明狡猾的狗狗,动物界里某些狡猾的动物捕猎方法叫做延迟享受,就是它们锁定猎物后,不会一口气就杀死而是慢慢的逗弄,直到猎物已经无力周旋,它才一口杀死猎物这个过程是残忍的。
所以现在何凌宵努力凝聚起来的思想也不过是思考到她遭遇了一只狡猾的大狗的“延迟享受”。
“呀走开”她抖得厉害,慌慌张张的抓住了什么,毛茸茸的。一定是大狗毛茸茸的脑袋。可是任由她怎么使劲都无法撼动,那颗毛茸茸的脑袋还在往下移动。
等那颗毛茸茸的头覆在自己颤动得厉害的胸口位置。她几乎吓得要尖叫起来的时候,那种酥酥麻麻如同触电般的感觉从那一处蔓延到全身。弓起了脊背,手指深深地陷进那柔软的毛发里。脖子忍不住扬起的幅度如同骄傲的天鹅。“唔”
“喜欢吗我就知道你喜欢”
谁在说话,谁在说话何凌宵迷迷糊糊的思想怎么也无法凝聚在一处,只知道自己非但喜欢,而且是那种很想要继续的
何凌宵第一次喝酒发生在十四岁,其实就是觉得好奇酒怎么能解忧愁。那天她明明参加数学竞赛拿到好成绩,可是何坤好像根本没有看到似的。那已经不是何坤第一次忽略了她。那个时候她总是搞不懂,明明有时候何坤看上去很宠她,怎么有时候他看着她或者跟她说话的时候总是心不在焉何凌宵偷偷的拿了一瓶爷爷珍藏的老酒,那酒液倒入杯中都是稠稠的,第一口并不好喝,因为喝得猛所以酒液划过喉咙的时候像是小刀子在切割喉头似的。有了第一口不太好的经历,然后她想也许应该慢慢喝才能喝出它的好来所以有了第二口。那天她喝得醉醺醺被温立涛在地下室捡到。
看吧,何凌宵其实不是一个先入为主的人,她总是喜欢一再确定才能得到答案。
此刻脑子已经醉的迷迷糊糊的何凌宵,开始纠结自己为什么喜欢这种感觉。
“为什么”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
低低的暗哑的声音再次响起,“呵呵,何凌宵因为因为我爱你啊”
“呵你爱我为什么爱我”下意识的不想去听这样的话,却又忍不住去问。她需要爱吗
“何凌宵。”
然后那只手最终停在某个位置。
“嗯”可是何凌宵好怕,好怕有人爱她。所以不要对我说这样的话。不满的嘟起嘴巴,“嘘,不要说话”
淡淡的笑意,“何凌宵”
“嗯,唔”
这个名字真的十分好听,“何凌宵”
“干嘛这样一直叫我”随着抱怨声音落下跟着啪清脆的一声响起。
脸上挨了一巴掌,还好力道不大,“我是谁”
“切维浓杨瑾维对不对”她半掀起的眼帘下水光潋滟中印着他的脸,轮廓分明又迷离。
“这样聪明的何凌宵是不是应该奖励一下,嗯”
那声“嗯”轻轻浅浅的呵着她耳朵下小巧的耳垂。紧跟着有什么东西在作怪,原来是小溪淌过去。
脚趾头牢牢地收紧,手指也收紧牢牢抓住被褥。只是他们现在好奇怪奇怪到她脑子凝成一团浆糊也没能弄清楚他们现在在做什么。
终于意识到什么的时候已经晚了。
“我怕”
点点头,又老实的摇摇头,“怕我爱你嗯”
往前了一点点
“怕疼”浑身抖得如同筛糠似的。嘴巴抖擞抖擞的挤出,“我怕疼不”
覆在上面的人浑身一震,呵着她,软软的说,“不怕,我会很小心的。”
“疼”声音绷得直直的,而又恨不得把自己蜷缩起来。粉粉嫩嫩的拳头一下一下的往肇事者身上招呼。
“放松呃”然后是气急败坏的浑浊呼吸。
粉粉嫩嫩的拳头改成尖利的指甲抓挠。混蛋,都说了疼,还不放过她。
眼前的光晃动起来,如同看到了夏日里田野里那些星星点点的萤火虫,肆意飞舞。贴在墙上的影子晃动得厉害。如果有人从窗外经过的话定然会被屋子里的声音羞得捂住耳朵。
渐渐地所以的声音都消失了,萤火虫也消失了。她的意识一点一点滑落进黑暗里。
分开很多年的两个半圆,终于完完整整的变成了一个了圆。
他拥着她,拂开她脸颊边上的碎发。年少时候的妈妈的伤痛是他对爱情的排斥,长大一点,层出不穷的追求者,根本影响不了他脚下的路,他的人生就像是被放在了固定的框架里,然后按照大家所希望的那样成长。benson可以对着家人撒娇,可他没有机会跟权利。
人人都说他是上帝的宠儿,他有自己的游乐冒险场地,也不过是用来培养他的胆识,十八岁拿到外公赠与的公司股权也不过是让他意识到自己身上的担子,他的人生终究不会注定普通。只有他知道作为杨瑾维背负着多少责任跟希望。
这么多年来,他不是没有经历过诱惑,不是没有过对人生的迷茫,直到现在他终于清楚那些隐忍那些朝暮间的犹疑也只不过为了这样一天,为了这样一天能抱着自己心爱的人,做最神圣快乐的事。
天空由黝黑变成墨兰,出现灰蓝色的时候,杨瑾维抱着何凌宵终于睡去。
当天空出现鱼肚白的时候,整个世界醒来,新第一天来临,在钢筋铁骨城市城市里有些东西一层不变,有的东西改变得很细微,有的东西一夜之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在一间窗帘四合的屋子里,天色的微光从窗帘的缝隙里偷偷的钻进去。微弱的光线逐渐变得更加亮了些的时候,就可以看到房间的一切。海水一般的蓝色墙壁,白色的天花板上水晶吊灯仿若吸收了屋子里所有的光线,最后把那些光线柔和的投递到房间那张海洋一般柔软的大床上。
海蓝色的被子拥簇着两颗靠得紧紧地脑袋,仔细看的话就可以看到小一点的长头发的脑袋是搁在一只臂弯里。因为睡在臂弯的关系小一点的脑袋侧着脸往大一点的脑袋靠近。大一点的脑袋头发凌乱的遮着额头跟眉眼处,但是可以看出这是一张轮廓深邃的脸,睫毛跟眉毛一样浓密舒展,好像正在做好梦嘴唇勾起一抹笑。大一点脑袋也是朝着小一点的脑袋靠近,挤挤挨挨的下巴刚好触到小一点脑袋的额头上。
小一点的脑袋眉眼如画,长长的海藻似的头发铺在雪白的枕头上,如同铺在洁白的浪花里。红红的嘴唇微微嘟起,眉头轻蹙。卷翘的睫毛眨啊眨的就这样毫无预警的睁开了,又轻轻地闭上
然后惶惶然闭上眼睛的人在极为安静的空间里听到另外一道呼吸声,那声音很浅,浅到如同落在手心的话就会穿过手指。而此刻温温融融的气息就打在她头顶的发里,穿过发丝直达头皮。
在这样温温融融的气息,何凌宵第一个感觉是头痛欲裂,喉头发涩,脑子像是被重物碾过般昏沉难受。倒像是她第一次偷吃爷爷的酒那一次难受。
不对,不对,哪里不对
猛地睁开眼睛,视线渐渐地变得清明,她看着那头顶上的那盏仿佛吸取屋子里所有光线的水晶吊灯。意识到自己不是在做梦,而是自己睡在另外一个屋子里,另外一张不属于她的床上,身旁睡着的是另外一个人。
另外一个人这样的想法让她混混沌沌的脑子终于像是被劈开一道缝隙一样,蓦地一惊。侧头她就看到另外一张脸,那张脸跟自己挨得很近,很亲密的样子。
这张脸有着熟悉的眉眼轮廓,这张脸熟悉到她每天不想看都要看到至少二个小时以上。
等等,昨晚发生了什么事情喝酒昨天她明明在实施自己的计划,一切都好好的,她只要拿到合同就差不多是成功了一大半,只需要等待那头公司的动作就好。拿到合同谈何容易,之前她的那份不翼而飞,杨瑾维这厮肯定不会那样容易给她。
所以她只好出此下策,她想到的是杨瑾维每次应酬都以酒量不行而能拒则拒,她呢刚好有那么点酒量,而且猜拳还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