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底色 字色 字号

第一章

    别看善与恶只有两个字,要讲清楚它是极其困难的。十分明显的是,我们讲善与恶,是局限在人类这个社会之中的佗理观念,并不包括动物界或连植物也计算其中的整个自然界。试想,一个人为抢劫财物,残酷地杀了另一个人,我们称之为作恶,法院就可以判他死罪,但是他如果杀的是一个鸡或猪,那么他并不算作恶,而只是为了改善生活的正常行为。

    今天,人们把这种观念扩大化了些,凡是地球上的珍贵、稀有动物,国家立法保护的一类、二类动物,也是杀不得,你若是打杀了一只老虎、狮子,甚至是—只熊猫,会照样判罪。不过,茌观念上,群众还不觉得这是与杀一个入有同等罪行的过错。

    尤其在我们中国,保护生态环境与保护野生动物虽然已经立法,但人们的认识还没有达到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高度,滥捕滥杀野生动物的行径筒直可以说是司空见惯。曾有一篇报道指出:

    蛇与龟是目前北京人常吃的两种野生动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68岁的中科院动物硏究员黄祝坚语气沉重地讲起了三线闭壳龟的往事。解放初期,我国有一种珍贵的野生动物资源——三线闭壳龟,是经济价值和营养价值最高的龟中极品,直到70年代,还可以批量出口,足见其资源之丰富。这才不过20年的工夫,三线闭壳龟便在吃龟进补的热潮中,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了。

    我国目前根本解决不了蛇和龟人工繁殖的技术问题,缺乏有效保护措施,这两种动物数璗减少之快,让人咋舌。你能相信吗?野外巳经很少能发现蛇的踪迹了,南方部分地区巳经出现了因蛇类锐减鼠类激增的现象。

    据这位早在1970年就带着学生上山挂巢招鸟的老野保介绍,80年代初以前,野保法规远不如现在健全,偌大的北京市,也没有专门的野保机构,吃个熊掌、尝只天鹅,根本就够不上违法犯罪的边。然而,野保工作形势却远不如现在严峻。走遍北京城,只有某著名公园设有一家野味餐厅,只有极少数宾馆饭店很少举行的极高档宴会二,人们才有机会品尝野味儿。当时,绝大多数的人,吃口猪肉就算过年了,连做梦当了皇上,传膳时恐柏也绝不会想起来叫盘清炖穿山甲一一沒这个物质基础。

    20年前,吃一只熊掌,吃一只天鹅,不算是犯罪,今天,就不允许了,这无疑是一个进步。但其实,人类想保护动物,实际上是想保护人自己的利益,而非真正从动物的角度在考虑问题。仔细地读这一则报道,再&细地想一下我们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与生态环境保护法的规定,这些东西不过是属于一种人择原理,它是根据人的根本利益制订的,还是为了人的长远的好。如果我们换一个立场,站到一个动物的立场上去看,那么,那头被杀的猪一定会问:为什么你们人杀一只穿山甲,取一个猴脑可以说是犯了罪,而把我们猪都杀光了就不叫犯罪,难道我们做猪的不是与穿山甲、猴子同样是一条&命吗?

    按照佛教的观点看,动物都有生命,都有活着的权利,人去杀它,就是不、对,所以佛家的慈悲为怀,就扩大到了动物界,不许杀生,包括鸟兽里虫,也;就是说,连一只蚂蚁我们都不应当踩死它。

    然而,对于没有思想和语言的动物来说,它们自身似乎用不着思考这样一个既筒单又复杂的问题,它们的目的是生存,为了这种生存与后代的繁衍,它们的世界中是弱肉强食的:强大的动物吞食弱小的动物,异类的物种中,黄鼠狼就要吃鸡,而鸡就要吃蜈蚣;在同类动物群中,强壮者吃棹非己生的幼弱者。这些行为,依照人类的观点看肯定是残酷的,不仁不义的,但对于动物而言,却是正常的。它们杀死一个同类的老者或弱者、幼者,并没有一个审判团或法庭来宣判这只动物的罪行。而假若一个动物集群(如猿猴)中,首领动物硬要找一只年轻的母猴来做它的妻妾,而这只母犊正是它的女儿,恐怕也不会有其他雄猴来干涉。惟有人类的世界,一个有理智与懂得法律的世界,才有罪恶概念,儿子若是杀死了亲生的母亲,就会为众邻不齿,为法律不容。不仅如此,即使是一个儿子不供养年迈的父母亲,官司一旦打上法庭,这也必然是一项可以成立的罪行。而一切的强奸、通奸、乱伦,只有从人的世界来认识才是有罪过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所谓的罪恶是一沖观念的东西。这沖观念是人的思想意识给它

    <ter>》》</ter>
上一章 回书页 下一章 加入书签

设置

字体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