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中国人相处,尤其做生意,是一种艺术。运用之妙,存乎一心,很难完全套公式。简单来说,就是让对方有“爽”的感觉。能让对方愈痛快,就愈可能达到“买卖完成,仁义又在”的最高境界。
这是一个中国城市里随处可见的便民超市,让我们来看看这位买了几罐啤酒的顾客与超市老板的对话:
“老板,东西我很满意,价钱也差不多了,你就给我个‘面子’少赚一点,把这笔买卖做成算了!”顾客大大咧咧地说。
“做生意就是做生意,价钱和‘面子’是两回事。对不起,少一毛不卖!”老板坐在收款机前,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
看到这里,你可以仔细想想,如果你是这个老板,如果你是这样回答顾客,对方会是什么样的反应?可以说,他的心里百分百不痛快,面上敷衍着,心里却在想:才这么一点钱,连这点‘面子’都不给,大爷下次不找你买总行吧!
在这种交易中,双方一旦搬出“面子”问题,“焦点”会立刻转移,如果处理不当,不但买卖不成,而且仁义也将不在。但若换个方式说,效果可能就大不相同了!
而实际情况是,这个老板是这样说的,“既然您这么讲,我就没有什么话说,钱赚不赚其次,但您这个朋友一定得交,一句话,照您的价钱给您!”
“行嘞!老板,够意思……”顾客说完这句话,高高兴兴地提着啤酒走了。
给对方“面子”,他未必下次再找你做买卖,但至少他不会说你的坏话,这就是收获。
西方式的观念很喜欢将“对人的问题”和“对事的问题”分开处理。在商场上,说穿了就是“生意归生意,朋友归朋友”。受到这种观念影响,现代都市里许多商务人士的观念也似乎逐渐倾向于“对事要无情,对人要有情”。但实际上,以我的经验而言,这两者之间要找出一个平衡点来,确实很不容易!
不过,我相信,中国人五千年的传统,不是一下子就能甩得掉的!在中国人的社会里,“人”与“事”根本就分不开,我们的行事准则,其轨道一定是情、理、法,如果把它们颠倒过来,任何事情都办不下来,而且即使谁办通了,也会在无形中得罪其他人。
在生意场中,双方议价僵持不下,如果有一方搬出“面子”问题,而你居然还不肯给“面子”时,买卖恐怕就很难做下去了。
对中国人而言,一样是买东西,我为什么找你不找他?除非你给我“面子”。这个西方人很难理解的“面子”其实就是商业行为中的折扣、优惠或特别的服务。当然,话虽这么说,但不表示中国人对“人”与“事”一定会完全混淆不清,只不过是存在着程度上的差异。“合作是交情,成交是生意”,虽因“交情”而合作,但生意仍应保持一定的利润。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实际上就是在与两类人做生意。一类是供应商、客户;一类是员工。前者是企业再生和创造利润的主要来源,相对容易被认可,但把企业和员工的关系说成生意伙伴,似乎太不“人本主义”。但事实上,生意本身无善恶,而是利益双方做什么,怎么做,从而使它具有了道德色彩。
一个企业用什么样的态度和行为对待与客户的生意,就会用同样的态度和行为对待与员工的生意。期待与客户双赢,也必然会用同样的态度去经营员工。对于这个问题没有殊途同归,只有并行一致。企业做好了同一利润链上的两类生意,也就获取了持续的增长潜力。并不是说,让商业行为回归了人道的面孔,企业就一定能做好。可以肯定的是,你不这样做,必然会增加交易成本。
信仰缺失是导致行为差异的主要原因。其实中国文化中关于道德信仰的渲染相当厚重,许多细微具体的生活信条,构成了被普遍认同的规则,维系着复杂社会的有序运行。现在提倡科学发展观,提倡和谐,提倡“八荣八耻”,这无疑是在匡正发展观、树新风、修复传统道德。对于那些眼睛紧盯着市场与订单,为企业生存殚精竭虑的企业家来说,有些大道理很难吸引他们,除非他们看到了某些与自己命运攸关的联系。其实企业对这些大问题的态度必然会影响到如何处理两笔小“生意”,换种角度说,做生意就是做环境,理想的环境有两方面,即和谐的营销环境与和谐的企业文化环境。要和谐就必须恪守一些准则,并不在于对生意伙伴进行怎样的人性假设,是恶还是善,是信任还是怀疑。而应首先明确自己该怎么做,该信守什么,该承诺什么。不求诸于人,而是内守于己,“与人方便,自己不便,我心坦然”,这才是一种带着善意做生意的商业理性。
跟中国人相处,尤其做生意,是一种艺术。运用之妙,存乎一心,很难完全去套公式。简单说,就是让对方有“爽”的感觉。能让对方越痛快,就越可能达到“买卖完成,仁义又在”的最高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