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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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4

    1995年5月,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和《中国质量报》对连云港制售假劣化肥情况作了曝光。连云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项治理。市质监局提出了“扶大帮小,保优治劣”的打假思路广扶大”就是积极扶持产品质量可靠的大型企业;“帮小”就是充分发挥质监部门技术、人才和资源优势,促使小企业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建立标准、质量管理体系;“保优”就是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名优产品合法权益;“治劣”就是对不具备生产条件,无检测手段,无标准或不按标准组织生产,质量低劣的小化肥厂,实施关停并转。工商部门对不具备经营条件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公安部门对涉嫌犯罪的,从严、从重、从快处理。仅1999至2000年,全市质监系统就查处制售假劣化肥违法案件205起,货值186万元。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57名,还协助外地公安机关抓获涉案嫌疑人12名。

    除假非难事,就怕执著打假人。

    连云港一度泛滥的假冒伪劣化肥问题,如今得到遏制。我们在连云港市质监局门前,曾见到这样的动人场面:农民兄弟敲锣打鼓,用农民纯朴而特别隆重的方式,感谢他们。

    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大爷说我们农民生活在底层,假的孬的东西,总不该再骑在我们头上张牙舞爪吧?”说完,一阵酸楚,眼眶顿时湿漉漉的。

    一句发人深思的话,让我琢磨好几年。

    假劣肥将土地逼向沙化

    个别基层单位,平时喊养要为百姓服务,为百姓办事,可真到了百姓向他反映情况时,又不当问事。久而久之,鸡毛蒜皮的小事就能酿成一触即发的大事。这是在查处湖北黄梅劣质化肥案的过程中得到的启示。

    1996年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曾对该县部分不法企业骗销劣质复混肥的恶劣行径进行了揭露。

    时隔不久,黄梅某化工厂又发生骗销劣质复混肥案,致使福建龙岩某供销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

    黄梅地处鄂赣皖三省交界,磷矿资源丰富。复混肥是农民普遍使用的一种化肥,由氮、磷、钾混合。

    由于复混肥对上壤结构的改善和控制有着化肥不可替代的作用,市场有潜力。一些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也办厂牛产,无视道德与良知,大肆非法产销劣质肥。

    1996年的新闻曝光,为黄梅县敲响广警钟,有关部门本应加大打击力度,彻底整顿复混肥制售市场。然而,这里的制假售假势头不但没有遏制,却愈演愈烈,其骗销范围之广,影响之恶劣,都远远超过上年。骗销者以低价尿素、钢材为诱饵,骗取客户货款,又以无货可供为由不退款,强行销售劣质肥。

    据统计,当地宥6家生产厂分别向12个省市的26个单位,骗销复混肥3991吨,货值达438万元。

    中央电视台公开披露,引起湖北省政府的高度重视,曾依法査封不合格产品1400吨,要求有关部门做好受害客户的理赔工作,对非法企业和法人立案查处。然效果如何呢?

    河南消费者郑长训多次投诉:他曾在黄梅购买240吨复混肥,经国家化肥质检中心检验,氮、磷、钾含量仅为2.2%。为此,他带着湖北有关部门要求黄梅县尽快解决理赔问题的批示,儿下黄梅,可仍是悬案。中国质量万里行投诉办曾将此信转给黄梅县政府,得到的答复是:“法人代表胡某

    畏罪潜逃,人员解散,无变卖财产……”

    案件久拖不决,客观上就纵容了制假者。

    黄梅县政府在给脊政府的报告中认为:生产骗销劣质复混肥现象,有思想、社会等多方原因,尤其是质量监督丁^作时紧时松,我们感到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此报告再度引起省委、宵政府的重视,要求县委、县政府要对有关负责人一查到底。省质监局根据批示,由副局长黄崇火负责并带队进驻黄梅,对混乱的复混肥生产销售市场,进行“回炉”,再次实施专项治理。

    我们再反思一下其他方面的原因。

    当时,我国复混肥生产由原化工部管理,流通主要由中华全国供销总社负责,推广使用在农业部门。除农资部门经销,一些地方的农技站、植保站、土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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