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危险的投资第8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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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危险的投资第8部分阅读

    出了可观的车祸,被干掉了一条)。生出来两只胳膊,到死都是两只胳膊,我敢跟你赌一块钱,恁凭你法术无边,绝不会再长出一条胳膊来。所以我们说的变,不是架构上的变,而是心理上的变,意识形态上的变。

    心理上的和意识形态上的变,是人类所独占的特质,其他动物就没有这么复杂。从小猫成长到老猫,习性一贯(老猫不过比较懒得再抓老鼠罢啦)。从小狗成长到老狗,习性也一贯(老狗只是很少再有兴趣闻声而吠,偷咬穷朋友的小腿)。但人类不然,不但女孩子在变,男孩子也在变,不但中年人在变,老家伙也在变。这些变研究起来,都有脉络可以追寻,也都有连锁过程可以分析。但那都是事后有先见之明的人干的勾当,实践时很少排上用场。贵阁下在一个恰当的场合中,遇到一个千娇百媚,腰缠万贯,学富五车,对你倾心兼崇拜,百依兼百顺,你晕头转向之余,忽冬一声就掉到爱情的深井里,抓还恐怕抓不牢哩,研究分析个屁。

    吾友汪精卫先生,想当年刺摄政王,“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何等英雄,后来却当了大大的汉j,这一变变得太厉害,教人招架不住。吾友寒雾女士,她在学堂念书的时候,跟另外两位女同学感情至笃,柏杨先生曾称之为三剑客,三剑客之一的一位老奶,一提基督教就火冒三丈,有一次几个同学乘车郊游,在车上抬起基督教的杠来,话不投机,她阁下在中途就坚持下车,当车不停时,她就要往下跳,吓得一群老奶哭爹叫娘才把她抱住。可是五年前她去了美国之后,忽然间信了吾友耶稣,这一信就惊天动地,如疯如狂,以致寒雾女士连封信都无法跟她交通,该老奶满纸都是“哈利路亚”,简直插不上嘴。

    人是会变的(3)

    柏杨先生另一位朋友的儿子老爷,在大学堂之时,英姿焕发,办杂志,组社团,读训导主任瞪眼的“邪门”之书,好友如云,豪气千秋,天塌啦都敢顶住。十年不见,前几天一见,竟然是另外一个人。他阁下一出校门就做生意,发了大财,三句话就有一个“钱”字,而且以“钱”作为衡量价值的惟一标准。他本来叫我“伯伯”的,因我的银子太少,现在的称呼已改为“老头”矣(我想,我如果想恢复“伯伯”的身分,恐怕得跟洛克斐勒先生结点亲)。最精彩的是,他深有“悟以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的沉痛觉醒,认为过去都是年轻不懂事时的瞎胡闹,钱才是惟一的生命内容。又斜着眼教训我曰:“老头,你辛辛苦苦写稿,能赚几文?我往证券交易所一个电话,抵你写一辈子。”我洗耳恭听,连嗝都不敢打。

    我们现在讨论的不是“是”“非”问题,而是“变”的现象问题。总而言之一句话,人的思想和意识形态是会变的,至于如何变,啥时候变,变向何方,不但局外人不知道,连自己都不知道。诋之为“随波逐流”也好,颂之为“适应时代”也好。反正是,人是会变的动物。

    把两个会变的动物——一男一女,用结婚的形式拴在一起,而且一拴就是十年二十年,甚至五十年六十年,那简直是世界上最大的冒险。如果男女同时都朝一个目标变——这种情形并不罕见,所谓“一条被盖不住两样人”,夫妻间是互相影响的,不仅影响思想,影响意识形态,有时候甚至还影响长相,那当然甚妙。可是,如果一个变一个不变,或一个往东变,一个往西变,那麻烦可就大啦。当思想的和意识形态的层次越来越有距离时,爱情就会越来越消失。如果两个人只是同居关系,那就比较好办。如果是结了正式之婚,恐怕要脱层皮。

    唯夫史观(1)

    ——妻子一旦认定亲爹亲娘都不可靠,朋友更不值一交,只有丈夫才是第一级活宝,恶夫就可随心所欲。

    最近接到的读者老爷来信中,大半是反对离婚的,有一位住在彰化的读者老爷,理直气壮曰:“老头,你竟然鼓励离婚呀,人家美满的好姻缘,硬被你活生生的拆散。”义正词严,威不可当。柏杨先生特别再声明一次,白纸印黑字,我可从没有鼓励人家离婚,而只是认为女人有离婚的权利,希望人们不要瞎着眼一味反对离婚。犹如我可从没有鼓励人家吃辣椒,而只是认为人们有吃辣椒的权利,希望不要瞎着眼一味反对别人猛吃。这个论点必须弄清楚,问题一旦被搅和成|人工漩涡,不分青红皂白的一股脑往里卷,那是浆糊脑筋的蛮缠,我可缠不过你,就算你赢。至于说好姻缘被我活生生拆散,我已声明过我没有这么大的力量,这种云天雾地的话,用以整人时吹胡子瞪眼,以壮声势,其效如神。用以讨论问题,恐怕是越讨论越糊涂。

    凡好姻缘都固如金汤,谁都拆不散,如果凭我老人家写几个字就能棒打鸳鸯两离分,那恐怕准不是啥好姻缘。嗟夫,有些好姻缘,固然表里如一,真是好姻缘。但也有些好姻缘,却只表面上看起来像好姻缘,实际上却是恶姻缘,我们可以把它分为两类,一曰欧洲中古贵族型的恶姻缘,一对夫妇,在客人面前,或大庭广众之中,勾肩搭背,温言软语,简直天生璧人,爱河永浴,可是等到大家作鸟兽散,他们也就将军不下马,各自奔前程,或分头投奔情夫情妇,或关门闷坐,来一个张飞穿针,大眼瞪小眼。一曰中国传统受气包型的恶姻缘,老奶空有一肚子学问和一肚子灵性,却被丈夫踩在脚底下,专供他阁下一人滛乐奴役之用,百般辛苦,永无出头之日。

    不管那一种形态,一旦老奶顿开茅塞,挺起脊梁要跟臭男人一样做一个真正的人,丈夫就立刻大跳其高。促使贵阁下跳高的责任好像并不在我,而在贵阁下的尊蹄,如果把尊蹄稍微挪开一点,甚至只要踩得轻一点,就会天下太平。不检讨自己的尊蹄,而只迁怒别人的嘴巴,无以名之,名之曰恶夫。孔丘先生曰:“苛政猛于虎。”在男女婚姻中,恶夫比苛政更为残忍。

    恶姻缘中,恶夫对妻子采取的是孤立手段,孤立手段的理论基础是孤立主义,孤立主义的哲学是唯夫史观——称它为唯夫主义也行。唯夫史观者,丈夫第一,其他人类都是第三第四(根本没有第二),此乃“夫为妻天”的传统史观也。古书上的教训比比皆是,“丈夫”是妻子的“所天”,丈夫一旦抬到太平间,妻子的天就塌啦,试想一个人头上没有了“天”,那景象是何等的可怖,于是寡妇就成了“未亡人”,亡者,死翘翘也,意思是说,天已塌啦,小奴家只有坐以待毙一条路。

    唯夫史观(2)

    ——臭男人死了妻子,可没有坐以待毙的念头,而是胸怀大志,急着要再娶一个如花似玉。咦,当男人真是妙不可言。

    大男人沙文主义不一定产生恶姻缘,但恶姻缘往往由于大男人沙文主义。在上篇敝大作中,我们曾嚷嚷夫妻两方,一旦有了“跑不掉”的信心,结果将是哀哀一生,话说得似乎不够周延。中国古老的社会中,事实上“跑不掉”的只限于女人,男人却随时都可以跑掉,老奶死啦,丈夫固然可以顺理成章的跑掉,即令老奶仍然活着,丈夫也照样可以跑掉——如娶一大堆姨太太之类。女人如果想追随男人之后,也那么一跑,那简直是捅了马蜂窝。朱买臣先生的太太,饿得两眼昏花,要另找饭碗,就挨了两千年的骂——不但臭男人骂,唯夫主义者的老奶也骂,几乎没有一个人同情她阁下饥寒难当,也没有一个人承认她有拒绝被丈夫活活饿死的权利。理学系统开山老祖之一的程颐先生,他曾为唯夫史观下了一个明确的界说,那就是:妻子死啦,丈夫可以再娶。丈夫死啦,妻子却不能再嫁,胆敢再嫁,不但嗤之以鼻,还要跺之以脚。有人问程颐先生曰:“寡妇贫苦无依,能不能再嫁乎哉?”他阁下端起嘴脸,断然答曰:“绝对不能,有些人怕冻死饿死,才用饥寒作为借口,要知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好一个“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个“节”,就是大男人沙文主义为女人唯夫史观定下的标杆,女人必须坚守这个专门为她们下的标杆,逾此一步,便死啦骨头都是臭的。程颐先生真是一个典型,对慷他人之慨,和流别人之血的事情,特别大方。眼睁睁看着一个穷苦的寡妇,搂着骨瘦如柴,奄奄一息的儿女,辗转破席之上,哀哀求告,活活饿死的惨状,不但没有一丝恻隐之心,反而圣心大乐,群起为唯夫史观的光荣胜利干杯。想起来孟轲先生说的:“无恻隐之心,非人也。”真不知道大男人沙文主义“非人也”之后,会是个啥(柏老可没说大男人沙文主义会成为禽兽,恶棍丈夫可别乱罩)。

    ——注意“借口”两个字,用的真是结棍,轻轻一笔,就一手遮天。夫借口也者,必须是真理由说不出口,只好顺手拈来另一个可以出口的假理由,这假理由不能单独存在,而是附丽在真理由之上。如果根本就是真理由,那就不能说他是借口矣。好像我老人家在贵阁下尊肚上捅了七八九十刀,又在贵阁下心窝里再补捅七八九十刀,然后捶胸打跌曰:“你竟然借口死啦,不爬起来跟我打四圈麻将呀。”我想贵阁下可能气的真的爬起来,照我老人家屁股就是一脚。把真实的理由,诬之为“借口”的,似乎也应该得此金脚之奖。

    唯夫史观(3)

    唯夫史观是三从牌和三靠牌史观,大男人沙文主义肯定唯夫史观的目的,是使老奶们有志一同,心甘情愿的认为连亲爹亲娘都不可靠,只有丈夫才是第一级金饭碗。柏杨先生小时候听鼓儿词,每逢亲爹跟丈夫发生冲突的时候,女儿一定反对父亲,全力全心向丈夫一面倒,理论很简单,那就是“穿衣见父,脱衣见夫”。在老爹面前必须衣冠楚楚,所以隔了一层,滚他的也罢。而在丈夫面前,却可脱个净光,肌肤之亲,远胜过父女之情,所以对丈夫老爷,不但要献出老命,还要出卖爹娘。柏杨先生当时也觉得这道理天衣无缝,可是后来越想越不对劲,当女娃儿幼时,固也是赤条条卧在老爹怀中的也。可是在唯夫史观中,女娃儿幼时这一段不算,嫁了后才算。这种半截逻辑,我老人家怎么都不懂。不过我老人家不懂没有关系,只要大男人沙文主义懂,就行啦。

    不仅古老的社会如此,就是现代社会,已到了二十世纪末期,唯夫史观仍被一些恶棍丈夫认为是幸福婚姻的哲学基础。柏杨先生有一个年轻的朋友,他就对他那大学堂毕业的漂亮妻子,每天耳提面命,千言万语一句话,天下人都不重要,只有丈夫重要——而且是最最重要和惟一的最最重要。父母已不重要啦,朋友更不值一个屁,仪态万方只是妆丈夫门面之物,学问冲天只可用来帮助丈夫走上成功之路。呜呼,芸芸众生,世道险恶,只有丈夫才是惟一爱她的人,她纵然不必杀身以报,却必须献身以报,不但要献肉体,还要献灵魂、献人性、献时间、献自尊。如果不献,他阁下就痛心疾首兼双脚乱跳,指着她的玉鼻吼曰:“你就完啦。”老奶一听“完啦”,魂飞天外,于是虽然被踩得龇牙咧嘴,却连哼都不敢哼。

    其实也不一定哼都不敢哼,而是她哼啦等于白哼,徒招来更重的一踩。恶棍丈夫就是用唯夫史观的哲学,建立起来孤立主义,妻子一旦被孤立,没有父母,没有朋友,恶棍丈夫就可随心所欲,偶尔皇恩浩荡,准许她哼,可是她的人际关系已被斩断,哼也没处哼矣。盖两眼漆黑,求告无门,只好眼泪往肚子里流,恁凭恶夫千刀万剐,片片宰割;一旦恶夫变心,要卖她的时候,她还懵懵懂懂,帮他讲价钱哩。

    天下奇观的判例(1)

    ——立法机关将要修改民法啦,务请也听听周婆的意见。

    清王朝时候,一个大官,想娶小老婆,不敢开口。非他不好意思也,而是他的官来自裙带,太太偏偏又是一位女权运动委员会,啥都行,再找一个女人不行。佬倌儿急得团团转,他的摇尾系统看到眼里,痒在心头,乃向他太太据理力争曰:“这是周公定的法条,男人都要娶三妻四妾。”官太太曰:“要是周婆定的法条,准不一样,滚。”摇尾系统只好滚。

    在《三靠牌》那篇敝大作中,柏老曾夸下海口曰:“如果臭男人动粗,你就离婚,我老人家替你打这场官司。”不久就被吾友田松先生,泼了一头冷水。他阁下在台北当律师,整天在男女婚姻纠纷中打转。那天狭路相逢,训我曰:“好老头,就凭你那两下子,胆敢包揽词讼。算你运气,柏府门前仍可罗雀,一旦真有遍体鳞伤的老奶投靠,我看你就闯下了滔天大祸也。”我不服曰:“我一点也不怕,先请医生验伤,出个伤单,然后我就御驾亲征,陪同老奶到衙门按铃申告,看不把那小子搞得奄奄一息。”田松先生见我执迷不悟,掉头而去,临走时教我回家仔细的看过《六法全输》之后,再开簧腔。

    看《六法全输》就看《六法全输》,我岂是不识字之人,不但看《六法全输》上的《民法》,还看《亲属篇》的判例。谁知道不看尚可,一看之下,魂不附体,特此严重声明,诸老奶如果挨打受气,千万别找我求救。盖现行民法的婚姻观念,仍是十八世纪以前的观念,虽然扭扭捏捏,好像也有周婆的外貌,骨髓里却仍保持着“周公不死”的精神,其程度比干屎橛还硬,我可咽不下去。际此明哲保身时代,再好的朋友,有福同享,有祸自受,谁也别打我老汉的主意。

    现行离婚的方式,有两种焉,一曰协议离婚,一曰判决离婚。协议离婚比较简单,只要一张离婚协议书,经过两个人证明,就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可是,如果一方非离婚不可,而另一方又硬是不肯,问题就出来啦,那就要仰仗判决离婚,也就是告到衙门,请法官老爷做主。可是,只要告到衙门请法官老爷做主,就等于一头栽到周公阴魂的网罗里。首先是不分青红皂白,一律“调解”一番,好像天下男女都是白痴,只有法官老爷聪明,能洞察问题的症结。这一“调解”,从传讯到开庭,从第一次开庭到第几次几十次开庭,就把人搞得精疲力尽,下气不接上气,受不了调解折磨的人,只好打消离意,在法官老爷庆幸又做了一件好事之余,回家继续承受恶姻缘的成果。受得了调解折磨的人,那就是“调解不成”,还要再受正式诉讼程序的折磨。

    天下奇观的判例(2)

    民法规定,离婚的原因有十大条,表面上看起来男女平等呀平等,但在男性中心社会,法官老爷又有“自由心症”的特权,吃瘪的往往仍是老奶。以十大条之一的“虐待”而言,法条曰:夫妻的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虐待,可以离婚。基于体力的优势和经济的优势,以及大男人沙文主义意识形态的顽强,女人虐待男人的少,男人虐待女人的多,事实上是一面倒的形势。

    所谓虐待,包括精神的虐待和身体的虐待,臭男人每天板着恶棍嘴脸,或者动不动就把老奶祖宗三代搬出来念念有词,妻子被糟蹋得连娼妓都不如,告到衙门,准败下阵来。盖精神上的虐待,因女人不是人的缘故,算不了啥。好吧,即令算啥,法官老爷对此可是采取证据主义的。关门闭户,床笫之间,恶毒言语倾盆而出,谁能拿出证据哉。有人说,可弄个录音机呀,这比老鼠往猫老爷脖子上挂铜铃还困难。而且,录音在法律上是不能作为证据的,事情就到了绝途。一旦臭男人进一步动了粗,法官老爷摇身一变,自由心症发作,一切都是周公的“人情之常”,老奶就更别想跳出苦海。这得举几条天下奇观的判例说明:一曰:“夫妻间偶尔失和,殴打他方,致令受有微伤,如按其情形,尚难认为不堪同居虐待者,不能认为离婚的正当理由。”(二十年上字第二三四一号)——这是四十五年前老掉了牙的判例啦,时代已到核子中子,周公的那一套仍然有效,夫“按其情形”者,是法官老爷按其情形,不是挨打受气当事人按其情形。所以抓抓头发,打打耳光,抽抽皮鞭,再来一个黑虎偷心,照酥胸上比画两拳,即令“受了微伤”(好一个“微伤”),在古老的法官脑筋中,都属于“偶尔失和殴打”,活该活该,要想申冤,恐怕只有告到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一途。

    二曰:“因对方行为不检而他方一时忿激,致有过当的行为,不能谓不堪同居。”(二十三年上字第四五五四号)——这又是四十年的老古董。呜呼,在法律上,任何“过当”的行为,都要受到惩罚。如果法官老爷照柏杨先生尊脸上打一巴掌,我掏出洋枪洋炮,砰的一声,法官老爷伸了腿兼瞪了眼,我就准得吃上官司,无他,防卫过当,必然坐牢。可是丈夫殴打妻子,法官老爷却宽宏大量,认为“过当”也没关系,这一个判例似乎不是文明国家的产物,应属于电视上《动物奇观》影集上的产物。

    三曰:“所谓不堪同居的虐待,系指予以身体上或精神上不可忍受的痛苦,致不堪同居者而言,如非客观的已达于此程度,不容夫妻之一方,以主观的见解,任意请求与他方离婚。”(三十四年上字第三九六八号)。

    天下奇观的判例(3)

    ——这个判例的时代较近,只不过三十年,但其作怪则一。夫妻间的感情,乃纯主观的感情。患青光眼的朋友,“客观”的看起来,简直跟好眼一模一样,无奈“主观”的当事人却看不见。夫妻是否恩爱,是当事人主观的事,法官老爷却要用“客观”去判断,而所谓“客观”的判断,事实上是法官老爷“主观”的判断,这就离谱太远。爱情已经消失,不知道法官老爷根据啥学问判断爱情仍然存在。谋财害命的婚姻,不知道法官老爷又根据啥学问,判断根本没有杀机。有灵性法官老爷的判断,显然跟酱萝卜法官的判断不同,又应该由谁再加判断乎耶。恶狠狠的“不容”青光眼说他视力不佳,真是一条好汉。

    十大条之另一条的“恶意遗弃”,也有奇特判例:

    一曰:“丈夫依其后母牧牛生活,茅屋容膝,确有衣食难周情形。亦不过因家贫生活艰苦,自难指为恶意遗弃。”(三十九年台上字第四一五号)

    ——这又是专门慷他人之慨的幽灵,看别人被火烧死,毫不心疼。女人只是男人的附件,“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现在虽是二十世纪,没有独立谋生能力,非靠丈夫吃饭不可的可怜女人,仍没有“拒绝饿死”的权利。

    二曰:“丈夫因犯杀人未遂罪逃亡在外,尚无其他情形可认具有拒绝同居的主观要件,不能离婚。”(四十九年台上字第一二五一号)

    ——这更是一条拿别人终身幸福为代价的文字魔术,如果那位可敬的逃犯一逃就是二十年,法律规定妻子就得守二十年。明明已有拒绝同居的主观条件,却反过来硬说没有这条件,翻手成云,覆手成雨,心肠固狠得很也。

    十大条中还有两大条,“重婚”和“通j”,也构成申请判决离婚的原因。现在社会,男人干这活的多,女人干这活的少——至低目前比较少,所以民法对这条规定,也就越发恐怖。恶丈夫重婚也好,通j也好,只要瞒天过海,能把老奶瞒过两年,非法就自动成为合法,看起来堂堂法条,不是保护受害人,而是保护欺骗天才,臭男人只要手段高强,法律就站在他这一边。这种官司,你说谁能吃得消吧。

    然而,使判决离婚变成水深火热的主要原因,还在于固执的“劝合不劝离”的酱缸观念,认为劝合是道德的,劝离是不道德的。所以有些自称为道德的律师,不肯接受离婚案件。自称为道德的法官,认为判决离婚有伤阴骘。受苦受难的老奶(有时偶尔也有可怜的老公),只好为他们的浆糊脑筋,继续受苦受难,轻者断送幸福,重者断送残生。使社会平空产生无数的悲剧惨剧,这些悲剧惨剧,受到法律坚强支持,更威不可当。

    天下奇观的判例(4)

    听说立法机关正在修改《民法》,柏老建议,除了请周公参加会议外,似乎也应请周婆光临,听听她的意见。

    大男人沙文主义(1)

    ——现在是,臭男人人格分裂,一面认为妻子要现代化,一面认为妻子仍要保持七出之条时代侍奉丈夫的传统。

    结婚制度主要的目的之一,是保护弱者(在过去,弱者当然指的是老奶),和保护下一代的儿女。但实行的结果,有时候似乎不但保护不了弱者,反而保护了蹂躏弱者的强者。阿拉伯世界,只要男人对女人说三声“滚”,女人就得“滚”。女人可不能对男人说三声“滚”,男人不但不会“滚”,恐怕还会拳脚交加。中国更不用说啦,首先是职业道德家一口咬定“女人是祸水”(这句话不知道是谁发明的,真应该推荐他得金脚奖)。有了这个坚强的哲学基础,儒家“大亨”遂颁布了“七出之条”,凡犯了七出之条中的任何一条,一律“休掉”。一曰:没有生儿子。二曰:滛荡。三曰:不能讨公婆的欢喜。四曰:搬弄是非。五曰:偷东西。六曰:嫉妒。七曰:得了恶疾。

    所谓“休掉”,就是“离婚”。不过离婚是现代言语,含有平等意识,为大亨所不取。大亨取的是片面的“休掉”手段,可是,只准丈夫“休掉”妻子,却不准妻子“休掉”丈夫。朱买臣的太太只好逼着丈夫写休书,不能逼着丈夫离婚也。

    从这七出之条可以看出,酱缸文化中,男人真是舒服舒服,老奶们不过是供老爷发泄x欲的工具,一不高兴,就扔到荒山野外,不但没有女权,更没有人权。所谓没有儿子,那就是说,仅只生了女儿也不行,盖“女人不是人”也。夫不生育的责任,男女两方,各占一半。有一则黄|色小幽默可说明老奶对这条的反抗,丈夫抱怨妻子不生孩子,妻子曰:“这你就要检讨啦,俺在娘家就生过两个。”盖生不生孩子,女人不能独当一面,男人也应看看医生。尤其是只生女,不生男,跟妻子更风马牛不相干,而职业道德家却下得狠心,一推六二五,全推到女人头上。至于滛荡,言语模糊,如果是指通j而言,还有话说。但看语气似乎并不如此简单,妻子跟丈夫的亲热镜头,都可能列入滛荡范围,女人就更死无葬身之地矣。

    不能讨公婆欢喜,是传统孝道的一环,而传统孝道,如泰山压顶,能把人压得粉身碎骨。这一条在七条中,看起来最稀松平常,其实却是最残忍的一条。年轻老奶所受的是丈夫跟公婆的夹击,丈夫还有松懈的时候,一则他多少总有一点夫妻之情,一则一个正常的男人,白天总要出去工作,妻子还可以喘口气。而公婆也者,却像两个把熟了的老鹌鹑,不分昼夜的卧在巢里,专找陌生媳妇的碴——一想起她夺走了儿子,就牙齿痒痒。尤其是婆婆,把当初自己当媳妇时所受的活罪,原封不动,甚至花样翻新的回报给别人家女儿。谚曰:“三十年的媳妇熬成婆。”很少人当了“婆”之后,能回想往事,为下一代解除那种当媳妇的痛苦。然而,这一条最可怕的不在这些,而在它能使臭男人可以随时借口“孝道”,横逞凶暴。圣人之一的曾参先生,就靠这一条,干掉了老婆。有一天,他的妻子为他的晚娘煮饭,没有把梨蒸熟,他就立刻露出“孝”的嘴脸,把妻子赶走。表面的理由是嫌她“不孝”,真正的理由是啥,我们就不知道啦。

    大男人沙文主义(2)

    在一般人印象中,搬弄是非似乎是女人的特技,驱逐出境也罢。不过搬弄是非并不是女人的专利,尤其不是妻子的专利。公婆二老闷得发慌,也会张家长李家短闲磕牙。臭男人的本领也不弱于老奶,坐在办公室,挤在咖啡店,咬耳朵、搭肩膀,泄泄甲先生的隐私,掀掀乙先生的底牌,造造丙先生的谣言。说的人口沫四飞,听的人又惊又喜。这种风景固举目皆是,却可安然无恙。偷东西是七出之条中最具体的一条,不必细表。但嫉妒就问题丛生,从前男人黄金时代,妻妾跟骡马一样,成队成群;而传统的道德规范却硬性规定她们不准吃醋,吃醋就挂牌开除,真是管闲事管到床单上啦。柏杨先生建议,最好把自称或被称为正人君子之类的职业道德家,七八个人编为一个小组,共娶一位千娇百媚,看看他们的表演如何,敢打包票,那一定大大的可观。

    至于说得了恶疾便得走路,更显示出臭男人恶毒的一面。恶疾的定义是啥,也是言语模糊。如果指的梅毒,古之老奶也,除了跟自己丈夫外,很少有可能跟别的男人睡觉,一旦有斯疾也,一定来自丈夫,可是凶手无事,被害人却得吃上官司。如果指的砍杀尔,那么,在骨瘦如柴中,被赶出大门,恩爱情义,一笔勾销,纵是臭男人养了一条癞皮狗,也不忍心,对一夜夫妻百日恩的老奶,却认为可下此毒手,天理良心安在,悲哉。

    ——写到这里,柏杨先生内急,等到从毛坑凯旋归来,柏杨夫人一手提水桶,一手拿抹布,正在清理我的书桌。夫柏杨先生书桌的脏乱,名闻远近,她阁下突然觉得这样下去,有辱门楣,乃乘虚而入。但问题是,书桌虽然脏乱,却多少有脉络可寻,被她那么一搞,看起来明窗净几,心旷神怡,可是却打乱了原有的脉络,像扭了筋的大腿一样,寸步难行。这也找不到,那也找不到,气得我放声悲号,本来要揍她一顿,以儆效尤的,可是根据过去宝贵的经验,似乎以不动手为宜。因之,我想上个条陈给有立法权的朋友,最好在“六法全输”上加上一条——可称之为“一出之条”,凡老奶不经丈夫同意,胆敢擅自整理丈夫书桌的,不必经过告状手续,做丈夫的,有权把她阁下一脚踢出(如果老奶学过空手道,另当别论)。

    一出之条是抗议文学的产物,七出之条是典型的大男人沙文主义的产物,职业道德家英勇的为中国人的道德,订下了双重标准。女人输卵管不通,不能生育,是犯罪的;男人输精管不通,不能生育,不但不是犯罪的,反而说那是女人的错。女人滛荡通j是犯罪的,男人滛荡通j不但不犯罪,反而是一项风流韵事,傲视群伦。女人不能讨公婆欢喜是犯罪的,男人不能讨岳父母的欢喜,不但不是犯罪的,反而被称赞为有骨气。女人搬弄是非是犯罪的,男人搬弄是非不但不是犯罪的,反而是见多识广。女人偷东西是犯罪的,男人如果偷啦,当然也是犯罪的,但处罚起来,轻重相差天壤。女人嫉妒吃醋是犯罪的,男人嫉妒吃醋不但不是犯罪的,一旦捉j捉双,就可一刀二命。女人得了恶疾、不治之症是犯罪的,男人得了恶疾、不治之症,不但不是犯罪的,反而向女人倒打一耙。

    大男人沙文主义(3)

    呜呼,五千年之久,中国女人就在这种愁云惨雾中,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不特此也,女人还要在历史上担任灭人家、亡人国的主要角色。被丑化了的夏桀帝姒履癸,跟商纣帝子受辛,他们明明是自己砸了锅的,却偏偏怪罪施妹喜、苏妲己。吴王国的国王吴夫差先生,是一个半截英雄,前半截英明盖世,后半截昏了尊头,兴起诬杀伍子胥先生的冤狱,结果兵败自杀。如此明显的兴衰轨迹,职业道德家却硬说都是他太太西施女士搞的。几乎无论是啥,凡是糟了糕的事件,都要由女人分担一部责任或全部责任。

    在七出之条时代,臭男人有无限的权威,这权威建立在两大支柱上,一是“学识”,一是“经济”,结合成为生存的独立能力。女人缺少这些,只好在男人的铁蹄之下,用尽心机,乞灵于男人的肉欲。男人喜欢细腰,女人就活活饿死;男人喜欢大胸脯,女人就打针吃药,开膛破||乳|;男人喜欢纤纤小足,女人就拼命的缠——以致骨折肉烂,构成一半中国人是残废的世界奇观。

    然而,前已言之,到了二十世纪,老奶接受了教育,有了经济独立能力,一个个生龙活虎,强而且骄,臭男人开始觉得有点罩不住,只好随波逐流,扬言他本来就是主张男女平等的,但心窝里残存着的大男人沙文主义,仍阴魂不散,不时的蠢蠢欲动。总觉得口号归口号,实践归实践,家里总不能两头马车呀。于是,人格分裂,一方面认为老奶要现代化,学问庞大,仪态万方,既猛赚银子,又光芒四射。一方面又认为丈夫仍是一家之主,仍要老奶保持七出之条时代侍奉丈夫的传统美德。丈夫回到家里,高喊累啦,跷起二郎腿,天塌啦也不理。妻子回到家里,一样累啦,却不能喊累,仍要给丈夫端香茶,拿拖鞋,递纸烟,赶蚊子(假设有蚊子的话),然后下厨房,举案齐眉,喂饱之后,又要洗碗洗筷,打扫清洁,给丈夫放洗澡水,铺床叠被。否则的话,臭男人轻则怨声载道,重则暴跳如雷。经济独立后的老奶,表面上看起来解除了一道枷锁,实际上却换上了两道枷锁。丈夫表面上失去了七出之条,实际上却仍高踞山头,称王称霸。

    这种大男人沙文主义的残余幽灵,制造出来的社会问题,正与日俱增。

    第八部分

    多妻制度(1)

    有些正人君子看了美国电影明星的搞法,不禁摇头。我想,如果是为道德堕落,家庭危机摇头,还算师出有名。可惜正人君子之摇,往往是义和团之摇,便离题太远矣。他们曰:“哼,(此一“哼”很重要,用以表示抓住小辫子之意,)中国多妻制,洋人备加讥笑,说我们野蛮啦,说我们腐败啦,而他们三天两天便离婚,可以合法而公开的和很多女人睡觉,仔细想一想,不是多妻制是啥?”要是不仔细想想,多妻制和情人制,倒有点一样,但如果真的仔细想想,恐怕大大的不同。多妻制的精华是臭男人可以在同一时间同一空间,拥有很多很多太太,而情人制则恰巧相反,绝不能在同一时间同一空间拥有一个以上的太太。一个人结婚次数再多,像亨利八世先生,结了八次婚,不是八位太太并肩进入他的皇宫,而是鱼贯进入他的皇宫。多妻制下的臭男人一辈子只要结一次婚就够啦,他一次就可以娶进八个,比起情人制下的零星进货,乃大手面者也。

    因为多妻,所以产生宦官;因为一妻,所以产生情人。都是臭男人兽欲冲天的干法,教柏杨先生都有点不好意思。正人君子要想维持多妻,花了不少心思,皇帝的妻子最多,既怕她们跑掉,又怕她们跟别的男人上床,日夜战兢,放心不下。幸亏皇帝的权力也最大,乃把她们锁在一个院子里,风雨不透。不要说男人影子啦,就是男人味也闻不到,而且用的是以女人伺候女人政策,真是牢固可靠,万无一失。问题在于,有些较为笨重的工作,女人体力干不了的,或者和外界接触,女人有许多不方便的。不知道哪个家伙,大概是被称为周公的姬旦先生吧,竟发明了宦官这门学问。男人虽是男人,生殖器却是割掉了的,该一类朋友,有男人的用场,而无男人的危险,真是绝大的贡献。故当皇帝的一直乐此不疲,为中国五千年优秀的传统文化之一。呜呼,“孔曰成仁,孟曰取义”,我想活生生把男人的生殖器割掉,恐怕不算是仁,也不算是义也。可是这种割掉生殖器的宫廷制度,五千年来,包括所谓圣人朱熹先生和王阳明先生在内,却没有一个觉得它不对劲,真是怪哉怪哉。以中国圣人之多,道貌岸然之众,又专门喜欢责人无已时,而对皇帝割人的生殖器,竟视若无睹,教人大惑不解。我想不外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虽然有人觉得不对劲,但因该事和皇帝的绿帽子有关,便不得不自动自发,闭口无言。如果皇帝听了他的建议,废除宦官,找一批年轻力壮小伙子代他看守美女如云,恐怕绿帽缤纷,杀气四起,届时真得服巴拉松矣。历史上任何一个吃冷猪肉的朋友,虽名震天下,可是遇到皇帝割生殖器,就只好假装没看见。

    多妻制度(2)

    第二个原因是,五千年来,君焉臣焉,贤焉?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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