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知道答案,她只知道自己不能就这么跟她断了关系,尽管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但似乎从第一眼见到她开始,她的身影便像刀刻似的在长歌的心底永远留下了痕迹,她的一举一动永远都能牵动她的心,在她很小的时候、还不懂什么叫“喜欢”的时候,她就意识到这件事了。她为她着魔。
孙平章走了之后长歌赶紧敷了个面膜,又仔细保养了一番,吃完晚饭就早早睡了,翌日一大早就有专门派来的人接她去公司,到了公司后先有专业的造型师给她仔仔细细地吹了头发化妆做造型,精心打扮得如同一个美丽的洋娃娃,虽然长歌这几天晨昏颠倒睡得并不安慰,但胜在年轻底子好,打扮好之后倒真是让人眼前一亮,可能是如今换上了大牌的造型师,从服装到首饰都不一样了,虽然简洁,但一看就档次高出了不少。
打扮一新之后长歌被送去《勇气之旅28天》的制作公司,在这里她第一次见到了这个世界的一众大咖,要不就是演技出众的知名影帝,要不就是当红的高人气小生,只有她一个,在娱乐圈里打拼了不少年份,却还是老透明一个,不尴不尬的地位。
为首的常驻名叫杨林飞,是知名的影帝,人气和演技都十分出众,以前在拍摄刘兴豪导演的《明天》的时候曾经和长歌合作过一次,不过杨林飞是第一男主角,长歌只是个小配角,而且距离这部电影拍完已经过了几年,长歌也不知道人家还记不记得自己,没想到一进门杨影帝便主动对长歌伸出了手:“是苏小姐吧?几年前我们合作过刘导演的《明天》,还记得吗?没想到今天又在一起合作了,真是巧。”
长歌心里感叹人家一线不愧是一线,做人真是周全厚道,连她这样的十八线都顾及了面子,生怕她第一次来参加综艺会有拘束,在杨林飞的引荐下,长歌又和其他常驻一一打了招呼,虽然咖位相差悬殊,不过大家都是在娱乐圈里摸爬滚打了多年的人精,知道长歌在开拍前被塞进来肯定背后有靠山,面子上都过得去。
签了合同之后又是一大波的虚与委蛇,一个综艺能做出来并不仅仅依靠几个明星就能完成,背后的工作人员乃至赞助商都很重要,下午的时候长歌见到了沈怡,她们之间隔得很远,在会议室里,沈怡依然是穿着得体的职业装,画着淡妆,没什么表情,冷冷淡淡的,但是看上去很认真,听着策划在台上滔滔不绝地讲述今年这一季节目的流程和目标,总而言之只有一个主题——向赞助商表忠心嘛。
会后有人“不经意”地提出庆祝一下,毕竟有新人加入又换了赞助商,节目组那边早有人订好了酒店,一行人热热闹闹地去了,长歌在人群中几次想和沈怡说句话却都没找准机会。
订酒店的是节目制作方的人,自然有明白的人知道长歌和赞助商的关系,沈怡坐在上首,长歌的位置被安排在了沈怡身边,沈怡全程态度虽然冷淡,但极有礼貌而妥帖,并不为难别人,也没有对此提出任何异议,长歌在她身边落座了,这才终于有机会看了她一眼。
只不过两天没见而已,沈怡的模样和以前没什么区别,冷冷清清,睫羽低垂,她不怎么说话,偶尔开口的时候声音也只是适中,并不怎么高谈阔论,但那时候全桌的人也都会停下自己手中的动作认真听,并且不管她说了什么都有人捧场,她依旧没觉得什么。
淡妆下仍然能看出她的皮肤很好,瓷白的颜色不像是粉底的功效,长歌见过,知道那是她本来的模样,她瘦削修长的身段被裹在一条白色的一字肩裙子里,外边套着黑色的西装外套,胸口低调地垂着一个精致的钻石吊坠,随着她的动作微微地晃动着。
“你尝尝这个牛肉,做得很嫩。”长歌忽然偏头看了她一眼,用桌上的公筷给她夹了一片牛肉,放进了沈怡面前的盘子里。
沈怡的动作顿了一下,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权当回应。
旁边有个制作人,似乎是和沈怡关系比较熟悉的那种,开玩笑道:“苏小姐真体贴,这么年轻漂亮还贤惠,沈总可要好好对苏小姐啊。”
这种事情一般被归于“潜规则”,有的人比较忌讳这种事,有的人并不忌讳,不过一般只取决于金主的意思,一方面是因为长歌咖位小,在圈里没什么地位,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这位沈总虽然一直有传闻喜欢女人的消息,但没有正面证实过,现在她直接砸钱把长歌这么个小明星塞进热门综艺里,已经属于高调得不能再高调了。
没想到还没等沈怡回答,长歌反而先笑了一下,眉眼弯弯的,看上去亲切又温柔,她的身子往沈怡那边倾了一下,显得很亲密的样子:“是嘛?我还觉得我做得不够好呢。不知道沈总满不满意呢?”
她直接把问题抛给了沈怡,没想到沈怡用餐巾拭了一下嘴角,微微笑了一下,道:“苏小姐这么漂亮,我怎么舍得劳累她。”
言毕看了长歌一眼,眼中似笑非笑,让人看不透她究竟是什么心思。
长歌心里稍稍松了一口气——在外人面前算是给了她一个面子,这说明……是不是有软化态度的意思?
宴席间有人给沈怡过来敬酒,长歌主动站起来帮忙挡酒,尽管她自己的酒量也没多好,不过这点衷心还是要表的,沈怡也不拦她,任由她表忠心,稍微坐了一会儿,便借口身体不适提前离席,长歌见她走了,自己哪里还有坐着的道理,急急忙忙地随便找了个借口追了出去。其他人大概都或多或少地知道她们两个之间的关系,也没在意。
夜已经深了,长歌喝了不少酒,脸上被凉爽的热风一吹顿时觉得烧了起来,不知道脸红了没有。她走得快,穿着高跟鞋急着追沈怡,不小心在楼梯上扭了一下,“哎呦”了一声,沈怡终于停下了脚步,在楼梯的休息平台上站定,看了她一眼,那眼神在明白不过——“有事?”
“你等一下。”长歌不顾脚上的疼痛,又强撑着走了两步,走到她身边,“我有话跟你说。”
“我想我们之间可能已经没什么好说的了,苏小姐,银货两讫,各不相欠,你陪了我一个多星期,伺候得我们全家都高高兴兴的,我也该做点回报,一个热门综艺的常驻位置应该能让你满意吧,再多的,我也给不起了。”
“你高兴吗?”长歌问,怕她没听明白,又加了一句,“我把你们全家伺候得高高兴兴得,也包括你吗?这一个星期跟我在一起,你高兴吗?”
沈怡原本准备继续下楼,忽然之间动作顿了一下,然后说:“我高不高兴并不重要,你只需要知道我对你的工作很满意就可以了。”
“可是你都没有让我能全部完成自己的工作,怎么能说满意呢?”长歌深吸了一口气,向前走了几步,靠近了沈怡,“你不想试试吗?”
沈怡和她都穿着高跟鞋,但仍然比她高出了一些,她低下头,居高临下地看着她因为剧烈的奔跑和饮酒而红扑扑的脸颊,笑了一下:“没有这个必要了,我给过你机会了,是你自己不要的。”
她转身走下了楼梯,长歌踉踉跄跄地跟上她,终于在她离开的前一刻抓住了她的衣袖:“别走。”
短短的两个字,却成功让沈怡站住了脚步,停下来回头看她。
长歌微微咬住了下唇,抬眼看向她:“我有话对你说。”
这样的时候让沈怡恍惚间回忆起了似乎是很多很多年前,她们还在初中的时候,不知道是为了什么事,两个小女生闹了别扭,那时候的也是长歌在冷战了几天之后过去求和,她像现在这样牵着她的校服衣袖,什么也不说,就拿一双眼睛看着自己,就让她彻底软化了下来。
沈怡在再次牵住她的手的一瞬间忽然有种预感——她大概一辈子也不想放开这双手了。正当这个时候,长歌忽然反手握住了她的手,紧紧扣住了她的手指:“别丢下我啊。”
沈怡的睫毛颤动了一下,张开唇想说些什么,却最终什么也没说。
沈怡再次带她回了家,家里的佣人并没有对此表示什么异议,她们直接回了房间,沈怡去换了衣服出来的时候才看到长歌垂着头坐在卧室的沙发上,一动不动的,看起来有些奇怪,她拿毛巾擦了擦头发,走了过去拍了拍长歌的肩膀:“你怎么了?”
手指一触到她才觉出了异样,再一看长歌的脸,已经不自然地热了起来,红得异样,一摸上去热度已经滚烫,沈怡心中一惊:“长歌!”
长歌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在模糊的视线中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伸出双手做出了一个拥抱的姿态:“你来了。”
沈怡立刻拥住她,轻轻拍了拍她的背:“我在。”
“你别走啊。”
“我不走,我不走。你别怕,你发烧了,我现在叫医生过来,只是小病,很快就会好的。”沈怡想挣开长歌的手去找电话,却被长歌死死拽住不放,生病的人似乎格外固执:“不许走。”
沈怡没有理由和一个病人计较,只能一手握住她的左手,一下一下地安抚着她的手背,长歌的意识昏昏沉沉的,终于稍稍松手,沈怡终于有机会找到手机给相熟的家庭医生打了电话,回来之后看到长歌还是歪着头靠在沙发上,口中仍然不住地喃喃自语,她凑近一听,终于听到了两个清楚的音节——
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