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琴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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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琴伤

    在被老鸨带进地下室的路上,我已经在想象杜之轩受污辱的各种画面,也许一个富婆包养了他,或者借精生子……我也想到了同性恋,一个男人看上了杜之轩,并强迫他……但我没料到在地下室的同性恋有这么多。虽然古代社会对同性恋没有制裁和歧视,但一群男人大庭广众之下相互调情,总会令旁人作呕,从这点上看,他们移师地下室,倒还有点公德心。

    一个社会男女是否平等,看婴儿男女出生比例就一目了然。报纸报道中国以后会有三千万男光棍,许多男同胞忧心忡忡,其实大可不必,在公然重男轻女的古代社会,男女比例失衡更严重,照样发展到了现代社会的貌似男女平等。我第一眼天真的以为这些人是平常找不到发泄的渠道,才变成同性恋,但第二眼就看出,这些人变成同性恋并不是说他们娶不到老婆,相反很多人的社会地位还比较高,他们娶了个老婆掩人耳目,晚上却跑到红灯区,聚在一起开同性恋派对。

    只有我一个正常女人装成男人混在里面,不免心中发怵、头皮发麻。杜之轩和这些同性恋的病情又有不同,我反复强调了,他把自己幻觉成一个女子,是以一个女子的心态面对这群同性恋,杜之轩没有察觉周围人同性恋的行为。

    胡王爷让我坐在他的身边,自己的注意力仍在杜之轩身上。杜之轩轻抚胡王爷的胸毛,他从小受父亲虐待,潜意识里希望有一个强壮的男人能杀死他的亲生父亲并代其履行责任,这种意识代替了一般男人杀父娶母的潜意识。

    胡王爷对自己与众不同的胸毛野很得意,他对我说:“小罗,你要不要也摸摸?”

    这种胸毛在国外到处都是,在中国确实少见。这是返祖现象,中国古代相书上说,心上有毛,是心狠手辣的特征。我非常厌恶,干笑了两下,心里在盘算着出路。

    有很多国家把同性恋划出了精神病范围,报以宽容的态度。这要放在我国,早就被唾沫淹死了。这样状态下的杜之轩,我怎么能送他回现代社会?我没有治疗过同性恋,我不能舍本逐末,把同性恋全部治疗成正常人,让异性症的杜之轩没有下手的对象。

    擒贼先擒王,我想先治疗胡王爷,但从胡王爷对杜之轩动手动脚的样子上看,在治疗胡王爷之前,杜之轩可能就先失贞了。在精神病学上也没有瞬间治疗好一个长时期精神病人的例子,我不打算把自己也赔进去,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地下室的蜡烛突然从右到左,一盏接一盏的被人吹灭,场上所有人尖叫起来,声音带着兴奋。片刻后,响起轻柔靡靡的音乐,我听不出是什么曲子,想来是同性恋中的怪才创作的曲子吧,好像是一个刺激的游戏要开始了。

    杜……

    之轩怕黑,抱住胡王爷。我呆了一下,觉得机不可失,我抓向胡王爷的胸毛,不是轻抚,而是狠狠的抓拔着,谁叫他这么爱炫耀呢?

    黑暗中一声惨叫,胡王爷吃痛放下了杜之轩,我顺手接过,拉着杜之轩跑出了地下室。

    杜之轩这么顺从的跟我跑了出来,因为他以为拉着他的是胡王爷。在杜之轩的眼睛还没适应从地下室的黑暗转成光明之前,我从路摊上拿来一顶面具挡住他的眼睛。杜之轩有点兴奋,这等同于男女床地之欢,喜欢蒙住对方眼睛的那种感觉。

    我在古代社会又得罪人了。同性恋之间的感情也像异性恋之间的感情一样,有各取所需填补寂寞,有死生不悔等等各种形式,但胡王爷只是拿杜之轩用来和其他人攀比,显示自己的地位,杜之轩显然是场中最棒的。我的意思并不是说如果有一个同性恋真心喜欢杜之轩,我就会在古代社会成全他们。我根本就不认同这种形式,一个如此俊美的男子被同性恋占有,就是在阐释悲剧的定义: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同性恋其他感情和正常人没什么不同,我夺走胡王爷心爱的东西,他肯定不会善罢干休。第二天,胡王爷就张榜,他随便网罗了一个罪名,说我和杜之轩同性恋,合谋杀害了家中的父母妻子,藏匿起来。真是恶人先告状,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不过,胡王爷毫无互动性的榜面根本没有我“盖楼”的方式好使,没有人告发我们,给了我们东躲西藏的时间,最后我躲进了皇宫里。

    我发现病人相互之间变得越来越陌生,比如上官弘毅和萧锋利,他们以前在精神病院的那会儿,关系很不错。可是在古代病好后,他们依旧相互了解,却变得没有了感情。眼下的bt教授和杜之轩也是如此,bt教授不是杜之轩喜欢的类型,杜之轩整日看着天花板做着少女的幻想。bt教授也不关心杜之轩病情的变化,反而抢夺杜之轩的食物。

    为什么会有食物供应?是李煜每天都派人送饭到琴室,不管琴室有没有人,都照常一日三餐外加宵夜。这是个好办法,李煜不用每天都往琴室跑,只要等人回报饭没有被吃,就表明琴室里没有人。不过,这反过来说明李煜现下过的不错,至少是有事可干。没事干、空虚寂寞的人喜欢漫无目的的做一些事情,比如搭公交车坐一趟来回。李煜如果觉得郁闷,会明知我,也就是老婆婆出现的几率很渺茫,他也会每天端饭来消磨时间。

    饭菜很好,量远远不够我们三个人,这个问题很快就解决了,就说我这个老婆婆来了亲戚,叫食堂加菜。李煜在听人回报老婆婆出现了,立刻就来到了琴室,他告诉我:“婆婆,我最近做了一些词谱了曲,我吹给你听。”……

    在生活中失意的人,往往会在幻想中找寻寄托,这些人会创作出美的作品,但不足以打动人心,真正不朽的作品应该是直面惨淡人生,即能在逆境中生存,又不放弃理想,在一个理想到达后还能秉持心中的信念。一举成名的作家常有,成名后还能创作出超越成名作的作家就不多了。就好比我的这本回忆录,我本来可以颐养天年,但我认为历史既然赋予我使命,我就有责任,必须有勇气告诉大家真实的历史。

    李煜在生活爱情中失意,转而寄情于词,他也到了能创作的年龄,作家出道基本都在二十多岁。李煜写的词令我很失望,竟有被欺骗的感觉,我想听到的是李煜的“一江春水向东流”等等传世之作,而不是现在的“”我的失望来的很没道理,无理取闹,李煜是在亡国后,是在他的技巧如火纯青后才能写出的。

    我突然想到,如果要听到李煜亲口唱出其词的巅峰作品,不是还要待在古代!我用琴弹奏起李煜吹的词曲,依稀有三两分像,但这时弹的不再是曲,而是心情。曲境非常的悲伤,完全有别于李煜故意装出的欢快。

    很多词人将一点芝麻大小的悲伤写得像世界毁灭一样。李煜又有一点不同,他用欢愉的字符述说悲伤的事情,掩饰的很巧妙,欺骗了后世所有的人。后世的词论家都认为后主前期的词奢靡浮华。这完全错了!其实悲伤在李煜青年的时期就出现了,只是耍了点技巧,他后期词更加悲伤,抛却了技巧,直抒性灵,更加的感人心魄,中国文学史上只有李煜和纳兰性德做到了这一点。

    我正沉寂在不能归家的悲痛中,后脑突然一痛,杜之轩孩童式的拔了我一根头发放在我眼前,竟是一根白发。我眼睛一花,天旋地转,抓着自己的头发一根根的找,已经有五六来根白发了,我全部拔掉。这段时间以来,我已经感受到了身体的变化,身上的肌肤变得很松弛,同样的身高,肉在我身上就是赘肉,放在少女的身上就是丰满……这是我迈入中年妇女行列的标志!

    撒欢鼻子会变长,而我撒谎,开始长白头发。我倾情演绎,释放我这段时间积累的疲惫,曲调更加的哀婉,也无意中彻底点破了李煜刻意掩饰的心情,他方才还为自己创作的词谱成曲在我面前吹奏而高兴,现在又为我能吹出他的心情而放声大哭。

    大雨突然倾盆而下,将室外的李煜浇了个通透,也许在雨中痛哭的男人更容易让女人产生同情吧,我为了让李煜哭个痛快,哭得理直气壮,我为他演唱了刘德华的《男人哭吧不是罪》:“”

    下雨天伴着大风,大风吹起窗台上的帘幕,我想上前按住,已经来不及了。李煜的哭声戛然而止,帘幕卷起的部位正好让他……

    看到了bt教授和杜之轩。整天和他们在一起的除了唐小燕,还会有谁?

    所幸,李煜没有看见我,他也没有冲进来确认,李煜心中抱着对老婆婆的一点期望,他不想,他害怕让仅存的美梦破灭。

    我连夜将bt教授带出皇宫,又把杜之轩藏在琴室的房间锁起来。第二天,李煜又来了,还带来了一个人,潘佑。有一个至交在旁边支持他,鼓励他揭开真相,揭穿我的真面目。这本来是我和李煜共有的秘密,现在潘佑来了,婆婆这个身份越来越没有必要存在了。

    潘佑用力劈华山的语气,开门见山的说:“婆婆在宫中这么多年,记不记得当年有个叫唐小燕的人秽乱宫廷?”

    “唐小燕?我没听说过这个人。”我反击:“你连这个女人的面都没见过,就这么说她,如果不是你们男人心术不正,又怎么会让女人有机可趁?”

    “那昨天,琴室里另外两个人又是谁?”

    “我有个妹妹叫祝英台,他和情人私奔躲在我这里,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让男子先出宫了。”

    “你的妹妹?还这么年轻?”

    “我们老家排辈份,我还叫一个十几岁的毛孩子叔叔呢。”

    为了让外面两个人消除怀疑,我对杜之轩说:“英台,你出去给皇子和潘大人行个礼。”

    杜之轩羞答答的款款挪步而出,他现在穿的是女装,为了掩饰我自己,我又一次坑害我的病人,尽管杜之轩很乐于穿上女装。这可真是惊鸿一瞥,李煜和潘佑竟轻呼出声。

    如果在外面让他们看得太久,会被认出是。我说:“我妹妹怕生。英台,你进来吧。”

    杜之轩没有动,他的眼睛盯着潘佑。一见钟情才会目不转睛的盯着别人,以杜之轩的病态,他应该含羞躲起来才是。我看着杜之轩的后脑勺,心想要遭。

    要遭的事情立刻出现了,也是因为那畸形的恋情。斜地里,一个强壮的男人跳将出来。只有王公贵族在皇宫才能自由行走,是胡王爷。

    胡王爷一把抱住了杜之轩,将他拖进了琴室,口中大叫:“太子,你别相信这个人的鬼话!”

    “一定是bt教授暴露了我们!这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家伙!”

    我惊惶失措,尖叫连连。外面的李煜和潘佑却一点举措也没有,他们认为由一个局外人闯进去辨认我的身份再好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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