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还是一条黄金打造的金鱼哦。
没有袁梦的蓝翎餐厅对于晨曦来说简直是失去了生机,觉得没有意思,还不如去酒吧可以尽情的喝酒泡妞,不会有人管你是什么出身,只要尽情的狂欢就好。
晨曦想起身离开,被蓝天叫住:“怎么,这么快就要离开了,难道公孙少爷要去约会情人吗?”
“那么没有感情的音乐,只有水平没有g情,听来没意思,简直是在浪费时间不是吗?”
晨曦不用担心会惹怒了蓝天,自己花钱是来买高雅的音乐的,既然失望就只有离开了,五星级的餐厅不就是要微笑服务,做到客人满意为止吗。
“没有听到最后,怎么知道我们的钢琴师都会这样呢,再说于倩小姐的琴声好像打动了在座的每一位,除了你公孙少总,是过分的挑剔吧?”来蓝翎餐厅的客人谁不知道于倩小姐是出了名的美艳,怎么就入不了你公孙晨曦的法眼。
公孙晨曦看了看有些玩世不恭的蓝天,这个男人真是好笑,既然客人不喜欢,大可以走人就是了,有必要这个样子的挽留吗?
再说蓝翎餐厅的于倩小姐既然这样艳名在外,何必在乎一个客人不满意。
蓝翎餐厅不会因为公孙晨曦离开而倒闭吧,相反这里的顾客好像很喜欢听于倩小姐的音乐。
公孙晨曦刚想走,钢琴声再一次想起,不过这次弹琴的已经不是于倩,而是另外一个女孩,这个女孩是袁梦。
不是,但是却又是八分的想像,本来已经站起来的晨曦不由自主的有坐了下来,晨曦的一系列动作都没有逃过蓝天的眼睛。
知道公孙晨曦已经被小麦吸引住了,这个女孩简直就是袁梦的翻版,除了一张总是微笑的脸以外,其它的没有什么差别。
如果说餐厅的客人是用欲望的眼神看着于倩,那么此时小麦的出场给大家的是另外一种起新的感觉。
更多的是用倾慕的眼神盯着眼前这位身着白色晚礼服的清新少女,她真的很年轻,也很漂亮,不过她的微笑出卖了她的身份,袁梦是冷美人,不会这样轻松的微笑。
蓝天看见小麦的时候就跟晨曦现在的反应非常想象,拔不动腿,整个灵魂都被酷似袁梦的女孩吸引了。
“怎么了,公孙公子,觉得我们的清纯玉女小麦弹奏的怎么样?够不够标准,够不够你的要求,看样子你很欣赏啊。”蓝天不失时机的扳回一局。
“像,真是太像了,没有想到蓝总真是痴情,不惜打造一个翻版留在身边,来缓解你的相思之苦,真是难得。”
虽然眼睛一刻也没有离开小麦,但是嘴上还不饶人的跟蓝天较量,他公孙晨曦怎么会输给别人呢?
蓝天生气的看着公孙晨曦,还不都是一样,看见小麦眼睛都没有离开过,只不过一个是行动,而另外一个没有行动而已,五十步笑百步,真是好笑。
小麦正在面带微笑的优雅的弹着曲子,没有注意到二楼那双狼的眼睛正在炯炯有神的瞪着自己,好像要把小麦吃了一样。
欣赏高雅音乐确实是一种享受,那是属于有钱人的享受。
这个酷似袁梦的女孩不会也被蓝天这个色狼给霸占了吧,想到这里晨曦不免有几分嫉妒,这样一个天使一样的女孩蓝天这个家伙也真有本事搞到手。
不过再怎么样也只是一个替代品,即使这样晨曦还是感觉到难受,一想到弹琴的女孩跟蓝天使那种关系就没有原因的觉得恶心。
“怎么了,公孙,是不是觉得很像啊,小麦也是天大音乐系毕业的,很不错的一个女孩,有兴趣吗,不过我可是舍不得不会随便让给你的。”
蓝天诚心想要激起晨曦的怒火,谁让他当初无缘无故的就将袁梦给聘请过去,还是金钱垄断,如果不是公孙晨曦这个家伙从中捣乱,说不定袁梦会跟自己发展得很好。
“像又能怎么样,只不过是一个替代品,跟失去的还是不能相提并论。”晨曦毫不留情的说出两个人心中共同的心声。
“替代品也是好的,总比没有的好吧。”
“看来蓝总一点都不觉得这样做很龌龊,难不成这清纯小蔷薇也是你的情人,真是可惜了。”晨曦说着,眼中冒出不为人察觉的怒火。
“不要说得那么难听嘛,不过说真的,我还真没有碰过她,这样的一个女孩子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乱碰的,我更愿意将她像艺术品一样的欣赏,不过这个女孩属于我只不过是时间问题。”
蓝天骄傲的说,都说优秀的男人都很自恋,一点没错,好像天下所有美丽的东西都应该是他们的一样。
“那可不一定。”
蓝天的一句话倒是提醒了晨曦,既然精品已经走了,找个替代品欣赏一番也是好的,人活着怎么也是一生,何必为了一个不珍惜自己的女人伤害,女人不是有钱就可以的吗?眼前的女孩不管怎么说总归是干净的吧。
小麦弹完一曲照例的退到幕后,没有必要跟这些客人拉关系,只要挣自己该挣的钱就好,目前是一个优秀的年轻的钢琴师,在学校是一个还没有毕业的优秀的好学生,原来女人都是这么善于伪装自己的动物。
但是晨曦的出现注定小麦不会轻松的休息,小唐进来通知小麦蓝总要见她,说是有一位客人想要认识她。
小麦答应着很快的来到二楼的雅座,这样的事情不是第一次发生了,已经经常会有眼目小麦的人邀请她,不都拒绝了吗。
今晚又来了一个不怕死的,大不了在拒绝一次好了。于倩当然知道二楼是谁在哪?
但是为什么要让小麦过去,他不是不喜欢女人在身边吗?这个小麦不知道有什么地方吸引男人,蓝总也总是特别的照顾她,难道说这个小妮子假装纯情,其实已经跟蓝总发生关系了,这样猜测应该没错。
“蓝总您找我。”小麦恭恭敬敬的站在二楼雅座的旁边,桌边坐着不可一世的蓝天跟公孙晨曦。
“是啊,小麦,这位是公孙少总,天翼软件工程公司的总裁,他非常欣赏你的琴声。”
小麦看看气度不凡的公孙晨曦,不仅倒吸口凉气,原来这个世界上还真的有那么英俊的人,以为只有在电视中看到呢?
微微一笑:“很高兴公孙少爷的赏识,不过都是蓝总给我的机会,我才会有机会在这里弹琴,我的琴艺还真的有怠于提高呢。”小麦说的很诚恳,如果仅仅是说弹琴的水平,小麦真的不是于倩的对手,只是一个诚恳一个做作,显出两个人的不同。
相对来书晨曦更加欣赏小麦身上那种单纯的气质。
但是转念一想不能被女人表面上的假象给骗了,越是单纯的女生越是有心眼,越是看上去纯洁如百合一样的女孩越是心急深不见底。
“恩,确实有怠于提高,但是总比某些人做作的好。”晨曦突然的一绝话让还是大三的小麦听不懂什么意思,只知道这个男人身上有一种独特的气质吸引着自己,但是到底是什么?
小麦说不清楚,觉得虽然蓝总跟公孙晨曦都是那样出色的人,但是揽总升上缺少一种东西,公孙晨曦有。
冷漠吗?不是。
英俊潇洒,冰冷不可融化的气质吗?好像两个人都有。
那是不温不火的性格吗?也不是。
到底是什么让这个男人如此吸引个女人的心,小麦说不清楚,从晨曦的眼睛中他读到了与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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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28章 来自牛津的e—mail(一)]
小麦的突然出现给公孙晨曦沉寂的心洒下不可回收的寄托种子,让那颗孤傲的心又一次沉沦。
是的,晨曦清楚的知道小麦不是袁梦,他也打算不轻易的玷污小麦的清白,可是男人的欲望谁又说得准呢。
失去袁梦的日子真是太难熬了,总应该释放一下压抑的g情吧,可是袁梦你为什么说走就走,连声招呼都不打,就当是一般的朋友也该打声招呼吧。
如果不是阳阳的信都不知道袁梦已经出国。
这个该死的是钱如命的女人,真是没有良心,当初可是他公孙晨曦解救她与危难之中。否则早就被蓝天……
晓晓在复旦大学已经待了一个月,认识了很多的朋友,当天开学是晨曦送的晓晓,正如晓晓预料的,晨曦俊朗的身影刚刚出现在校园,果然引起复旦大学女生的一阵尖叫。
同时晓晓的名气也一时间传开,注意她的男生就更多了,每天情书不断,但是晓晓总是微笑的拒绝,每天都跟女同学混在一起,不想跟男生交往。
除了宿舍就是美术教师,这个女孩孤独的影子,独特的气质成了男生们课后讨论的话题。
为什么这个女孩不交男朋友呢?晓晓成了复旦大学的新闻女孩。孤傲冷漠,漂亮高贵,喜欢静静地思考东西,一个相当喜欢画画的女孩子,总是重复的画一个漂亮男孩的女孩子。
她那么可爱,而且有那么聪明漂亮,尤其是她身上那种独特的气质不知道迷倒多少男人,平均每天都要收到一封情书,手机信息每天马蚤扰不断,真不知道晓晓在复旦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
这天十月一,学校放假,晓晓收拾一下,买了回家的机票就匆匆的回家了,她没有必要去挤火车,公孙家有的是钱,家是躲避烦恼的地方。
回到家已经两天了,都没有看到哥哥,难道哥哥就真的这样忙吗?
这天晚上晓晓打开笔记本电脑,首先看看邮箱,担心学校有什么安排好做准备,意外的受到一个邮件,打开一看是阳阳写得,晓晓心怦怦直跳,阳阳会说些什么呢?邮件的题目是:给晓晓的第一封信。
亲爱的晓晓:
你好吗?
来到英国牛津已经很长时间啦,很快就习惯了这里的生活,学校的环境很漂亮,欧式古典的歌德式建筑到处可见,只看这里的建筑就知道身处异地,来这里求学真的很兴奋,至少可以证明自己的价值,我说过会好好的珍惜在国外的每一天。
我跟姐姐住在一起,在这里的第一天就认识一个老乡,是真正的老乡哦,她家也是天津的,而且这个人比姐姐大不了几岁,很漂亮也很优雅,姐姐好像跟这位姐姐很投缘,我也很喜欢她,对了这位蓝姐姐还帮我跟姐姐介绍了很知名的导师,想想就觉得高兴。
晓晓,你知道吗?跟你一起学习的日子真的好高兴,我把你当作最好的朋友看,你也是我教过的学生中最优秀的一个,知道吗?跟你一起真的很开心。
对了,忘了告诉你我还认识了约翰逊先生,我感觉得到约翰逊好像很喜欢姐姐哦,当然了,姐姐那么优秀,会有很多男孩子喜欢她,在国内是这样,没想到出了国还是这样,约翰逊真的很热情,邀请我们去他家做客,当然了,我主要是占了姐姐的光。
约翰逊先生请我吃了英国大餐,真的很好吃哦,我现在正在学着做正宗的英国牛排,有时间一定要你尝尝我的手艺。
好了,已经很晚了,我要睡了,姐姐已经催我好几次了,明天还有重要的经济管理学的课程要学,我要睡了,你也早点睡哦。
不对,中国现在因该是白天。
呵呵,就这样啊!祝你快乐,我最优秀的学生---晓晓
2004年10月1日
你的小老师:阳阳
阳阳的邮件让晓晓高兴地流下欢快的泪,阳阳没有忘记她,即便只是称呼到我最优秀的学生晓晓,至少说明阳阳没有忘记在一起学习的日子,那十七岁的雨季。那年他们都只有十七岁,真是情窦初开的年龄。
这个时候晨曦正好从蓝翎餐厅回家,自从知道蓝翎餐厅有一个酷似袁梦的女孩以后就每天都要去,只是远远的欣赏而从来没有想到去接近。
“是晓晓回来了吗,是我们家的小公主回家了吗?”
晨曦知道晓晓十一放假回家,但是公司事情这几天实在是太忙了,都没有顾得上回家,公司的事情一忙完,又忍不住先去了蓝翎餐厅,知道反正妹妹在家一时走不了。
本以为都12点了,晓晓应该睡下了,但是一看晓晓卧室的灯还亮着,就知道晓晓可能又在发呆了。
晨曦小声的呼唤,生怕吓坏了唯一的妹妹。果然小丫头在一个人发呆呢,看见哥哥,刚刚稳定的情绪又止不住了,小女孩哭了起来。
“怎么了,丫头,是不是哥哥这几天没回家生气了,哥哥是因为公司的事情实在是太忙了,一时抽不出时间,这样吧,明天我请你吃最喜欢吃的牛扒好不好?”
“没有。”晓晓咬着嘴唇要哭出来的样子,那表情要多委屈有多委屈。
“是不是有人欺负你了,告诉哥哥,哥哥帮你出气。”晨曦小心地呵护着晓晓,这个妹妹变得越来越伤感,一点小事都会落泪,原来女孩子都是水做得没错。
不过袁梦从来没有当着他的面流过泪,估计那个女孩是个特例,袁梦是用金刚石做成的,坚硬无比不会有流泪的一天。
“你看你,小脸又变成苦瓜脸了,这样不会漂亮的。哥哥有时间一定陪你玩好不好,都要长大了怎么还跟个小女孩一样呢。”
晨曦以为晓晓是因为回家看不见他觉得委屈才哭了,轻轻的抚摸着小丫头小小的脑袋,关心的安慰道,也只有对自己的亲妹妹才有这份耐心吧。
“哥,阳阳给我发了邮件,说他过得很好。”晓晓在晨曦的怀里哭着说道,一想到阳阳没有忘记她就忍不住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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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冰吻可是够辛苦的,绝对不得不看的好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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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29章 来自牛津的e—mail(二)]
晨曦的手止不住抖动了一下,这么说小丫头是因为阳阳的来信才哭的吗?
也难怪,这两个小人在一块学习的时候建立了深厚的感情,晓晓思念阳阳是应该的,再说一直以来都是阳阳照顾着晓晓,否则晓晓也不会有今天的成绩。
既然阳阳有消息,那么袁梦应该也有消息吧。但是又不能说要看晓晓的邮件,这样的话自己的秘密就要曝光了,他男子汉的尊严还要不要了,不行不能这么直接的问。
“晓晓,原来是思念你的小老师啊,我还以为是想哥哥了呢?真是伤心啊。”晨曦假装生气的一扭头就要出去。
“哥哥,我也很想你啊。”说着跑上前抓住晨曦的胳膊,晨曦偷偷一笑,就知道晓晓的心肠最软了。
只要自己一生气就会主动道歉的,不过晨曦真的是用心呵护着自己的小妹妹,因为晓晓是一个较弱的孩子,从小身体就不是很好,三天两头的生病,总也不见好,自从上大学以来好像好了很多。
“跟哥哥说说,在学校里。是不是有很多男孩子追求我们的小公主啊?”
“哼,我才不会看得上那些小男生,要找也要找像哥哥这样威武帅气的男生做男朋友呢,但是这样的男生很少,我要慢慢找啊。”晓晓神气的说道,俨然你一骄傲的公主,优秀的女孩子都是这样的骄傲啊。
其实不用找,晓晓一直都梦想着赶紧长大,那个时候阳阳也长成为优秀的男子汉了吧,那个时候是不是会嫁给阳阳呢。
“小丫头学坏了!”晨曦娇宠的看着花一样美丽的晓晓,她太娇嫩了。
“我哪有,本来就是嘛,那些男人怎么能跟哥哥比,如果真的能比的话,有一个人可能会有可比性。”晓晓娇羞的低下了头。
“哦,我倒要听听是那个男孩这么幸运,被我们的小公主看中了。”晨曦好奇的看着越来越标志的晓晓,看来女孩子随着年龄的增长心思都会变得细腻的。
一定要努力的提高自己,阳阳不会喜欢一个病怏怏的女孩子,要锻炼身体,在学校努力的学习,阳阳在国外也应该是精英中的精英吧。
“阳阳!”晓晓小声的说道。
“原来我猜的不错,真的是他,阳阳的确是不错的男孩子。只可惜……”晓晓一提到阳阳的名字,晨曦就不由自主的想到袁梦,他们姐弟二人都是那么优秀,自己暗恋着袁梦,而晓晓想念这阳阳。
会不会没有女孩自喜欢他呢,一定会有的,阳阳这样优秀的男孩子一定很讨女生的喜欢,在高中就是这样。
不过没关系,只要早点长大就有机会在一起。晓晓总是盼望着自己快快长大,可是她的身体总是不争气的病倒。阳阳会喜欢病怏怏的女孩子嘛。
怎么开口问晓晓关于袁梦的消息呢,晨曦正在犹豫之际,晓晓又说开了,她完全沉浸在阳阳发来的e_mail的喜悦中。
“哥哥,你知道吗,阳阳说第一天进牛津就遇到超好的姐姐呢?然后那个姐姐还跟袁梦姐姐成了很好的朋友,袁梦姐姐那么漂亮又那么优秀,走到哪里都那么受欢迎,连女生都那么喜欢她哦。”晓晓自顾自的说着,没有注意到晨曦表情的变化。
晨曦心想看来那个该死的女人过的不错哦,活的很滋润吗,袁梦本来就耀眼的让男人睁不开眼,这次好直接跑到狼窝里去了,那些男人不把她吃掉才怪呢。
也是,中彩票有钱了,上天还真是厚待她,中了彩票又可以学自己喜欢学的东西,自然是高兴了,一到牛津就交上朋友了,她还是真有雅兴。
自己却跟个笨蛋一样魂不守舍的,想到这里晨曦不免有几分懊恼。袁梦那个死女人一定不会得到爱情的,晨曦在心里暗暗的诅咒,同事有矛盾的告诉自己希望袁梦不要在遇到什么麻烦。
晓晓竟然说袁梦漂亮还那么优秀,也是,晓晓说的也是事情啦,不过一个那么喜欢钱的女人再怎么优秀也不可爱。
长的还是可以的,一张骗人的脸,就知道依靠美丽如天使一样的脸到处赢得别人的同情跟怜悯,真是该死的女人,漂亮的女人都是骗子,而且是超级骗子,是偷心的坏女人。
“我想不只是吸引女生的目光吧,许多男生也应该排队向前挤吧。”晨曦说这句话纯粹是无心的讽刺。
其实心中更希望的是袁梦没有招惹任何男生,心中只有他公孙晨曦,但是袁梦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喜欢她啊,真是头疼。
晓晓觉得哥哥简直是天才,这一点都知道,袁梦姐姐那么美丽的女孩被人追求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啊。
“哥,你真是神了,你怎么知道的,阳阳说确实有一个叫做约翰的人对袁梦姐姐有意思呢,还请阳阳吃大餐,真是够狡猾的,想追求姐姐先在弟弟身上下手,看来这个约翰逊真是有两下子,不过要想追到袁梦姐姐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哥哥你觉得呢?”晓晓兴奋的分析着,晨曦则陷入了自己的思维。
什么?约翰,搞起跨国恋爱来了,这个女人还真是不简单,竟然这么短的时间就搞起恋爱来,什么约翰逊,狗屁,不知道什么样的垃圾人物,但是很垃圾的人也不会去追求袁梦啊。
就看袁梦那种女皇的气质就知道了,一般的男孩子是不敢接近的,没那个胆量吗。
“哥哥,你怎么了?”晓晓看了看发呆的晨曦,真是莫名其妙,每次跟哥哥说起袁梦姐姐的事情,哥哥就这幅表情,真是的,到底怎么回事吗?
晨曦意识到自己片刻的失神,为了一个相处很短的女孩,一个连手指头都没有碰过的女孩,一个认钱不认人的女孩,晨曦已经不是第一次发呆了,这样的日子还要持续多久。
管她呢?人家都在国外风流快活,自己何必这样的执着,这个世界不缺女人,何必为了一个不相干的只认钱的低俗女人这样。
“哦,我没事,晓晓你先睡吧,一定累了吧。”晨曦有一句每一句的离开了晓晓的房间。
约翰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男人,袁梦会答应他嘛,晨曦一夜无眠,满脑子全是袁梦跟一个英俊男人一起嬉笑的场景,这些只有他一个人知道。
故事逐渐的慢慢地不如主题了,后面的更精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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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30章 狼蝴蝶风采(一)]
明天,从明天起就开始新的生活,鬼才在乎她呢。
第二天来到公司,晨曦的脸色明显不是很好,不过这丝毫没有影响到他的工作进程,依然是神采奕奕的指挥若定,男人,尤其是认真工作的男人总是这么让女人着迷。
不知道什么时候冷千秋已经站在总裁办公室,等着公孙晨曦签署一个重要的文件,公孙晨曦似乎很忙,已连接了好几个电话。
“好,我知道了,这么简单的软件,一个星期就可以搞定,什么?……1000万太少了吧,何总,你认为我是吃素的吗?那好,即然这样请您找别家吧,我可要提醒你,那可是需要浪费一个月的时间哦。……我说过了1500万一分都不能少,就这样我很忙,不行就算了,天翼公司不在乎少一个签单……”
对方好像犹豫了一下马上同意了,只见公孙晨曦微微一笑:“好,就这样,保证一个星期交货,合作愉快何总。”公孙晨曦几句话就给公司多引进了500万,冷千秋听得一愣一愣的。
冷千秋刚想说什么,公孙晨曦的电话又响了,晨曦动作迅速的接过电话,又是微微一笑。
“好,只要王总喜欢就好。我说过这个设计一定会大卖,只要你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就好,……恩……吃饭就免了,我晚上有重要的事情,好就这样,记得下一次软件方面不要忘了我们公司,好baybay。”挂掉电话。
抬头看看楞在一边的冷千秋,没有声色的问道:“冷小姐,有什么事吗,楞在那里做什么?”
看到冷千秋一脸花痴样的站在哪里,就是一阵生气,现在的工资都那么容易拿到手吗,怎么上班时间都是来发呆的吗?这群人也不知道是怎么想得。
尤其是聪明的女人越是容易摆出花痴样,想想就觉得生气,不知道天翼公司的员工是不允许做无所谓的事情吗,员工守则第一百二十八条不是明明白白写得很清楚吗。
“哦,总裁,这里有一份文件,需要您过目。”
千秋赶紧走过去恭恭敬敬的将文件放到公孙晨曦的办工桌上。冷千秋不敢抬头看这位严厉总裁的眼神,如果眼神可以杀人,此时公孙晨曦的眼神足以杀死一个连队。
公司里每个人,都很怕他,偏偏女人总是不顾一切的想要了解他靠近他,说实话,冷千秋真的是很幸运,至少可以每天看见她心中的白马王子。
其他女人想看一眼都难比登天呢,公孙晨曦看看冷千秋,这么漂亮的女人怎么就不知道保持应有的矜持呢?
即便自己确实是帅的不行了,也不至于这样花痴的看着自己吧。要不是冷千秋是一位优秀的编程人员才懒得雇佣她。
“怎么,员工守则没有看过吗?以后工作的时间不要发呆,这是我的禁忌知道吗?”
“是,我记得了。”
公孙晨曦刚想签字,这个时候又是一个电话,他潇洒的拿起电话。
总裁总是茫茫碌碌的,可是忙碌的他看上去更可爱,狼蝴蝶的另类风采让人炫目。
“喂,公孙晨曦。”
冷冷的声音好像千年寒霜。听得冷千秋都一阵发冷,但是随即公孙晨曦换成另外一种调戏的腔调。“哦,是于倩小姐,找我有什么事?好,今天晚上我会去,就这样……我有必要保证吗?挂了。”
冷千秋听得清清楚楚,于倩小姐是总裁的女朋友吗,不知道又是那个酒吧不要脸的陪酒小姐,竟然把电话打到公司来。
不对,总裁没有女朋友,那就是情人,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女人,不过可以肯定,一定不是好女人,否则总裁对她说话的态度不会是调戏的。
“怎么没见过男女调情吗?”晨曦看到愣在当场的冷千秋,不怀好意的看着她,也许自己刚才的表情的确容易让人误会,可是这些都是败袁梦所赐。
那个死女人在国外活的逍遥自在,自己为什么不能玩弄女人,男人的需要比女人来的还要猛烈不是吗。
“哦,对不起!”总裁真的是狼蝴蝶,袁梦评价的一点不错,可是怎么办呢,冷千秋已经完全的爱上了狼蝴蝶。
他的点点滴滴都是好的,安静的他,发怒的他,工作的他,休闲的他,每一个眼神都让冷千秋痴迷,这样的男人简直就是女人的克星。
想想刚才电话里被总裁调戏的女人,冷千秋就是一阵嫉妒,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呢,今天总裁很不对劲呢,对女人说话的口气完全变了,受刺激了吗。
女人被总裁调戏也好,说明那个女人够风马蚤,自己什么时候才有机会让那个总裁调戏一回,这样英俊的人不会有女人会拒绝吧。
想想女人还真是悲哀,优秀的男人每个女人都会喜欢,这个时候公孙晨曦已经签完字:“冷小姐,你可以出去了。”
冷千秋赶紧迅速的收回思绪,迅速的退了出来,刚才那个电话里的女人到底是谁啊?
[正文:第31章 勾引狼蝴蝶成功]
人,女人,男人,其实都一样,征服是一个过程,是一个证明魅力的过程。
夜晚,公孙晨曦开着宝马呼啸而过,高速公路上最大的好处就是加到最大马力尽情的驰骋行驶,不用担心有人阻止,晨曦修长的手指熟练的掌握着方向盘。
嘴角是一贯的冷漠,眼神是一贯的坚毅,没有半点温柔。
公孙晨曦喜欢这种飞驰的感觉,好像一匹来自北方的狼在原野中奔驰,那种刺激感油然而生,也只有这个时候才会忘记一些不愉快的事情。
很快的来到蓝翎大厦前的停车场,猛地一个急刹车,漂亮,迅速,果断。
这就是北方的狼--公孙晨曦的真自我表现。
走过街头的漂亮女郎故意放慢脚步,好欣赏这个魁梧英俊难得一见的美男子,眼睁睁的看着公孙晨曦就这样进去。
真的有些不舍,最后女郎们不得不叹口气,悻悻的走开了,这样的男人只有在远处观望的机会,那可是五星级餐厅呢,一般人谁消费得起呢。
弹完一曲,于倩优雅的来到二楼公孙晨曦的桌旁。
“公孙少总,一个人喝酒不觉得寂寞吗?要不要请我喝一杯?”眼睛火辣辣的盯着公孙晨曦俊美却没有表情的脸。
这个男人即便是没有表情照样是那么迷人,越是到处笑呵呵献殷勤的男人越是让人觉得恶心,没有一点品味,只配我爬上三级妓女的床。
于倩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遭到公孙晨曦的冷眼了,但是公孙晨曦的魅力实在是太大,让她忍不住靠近,女人或许就是这样吧。
如果稍微注意的话,会发现音乐系出身的女生们,有一种后天培养出来的气质,一般女子比不了的,但是同时她们身上那种魅功也不是一般女孩所能比的,有时候为了一个男生,她们可以去自杀,也可以去杀掉不喜欢的人。
于倩显然将音乐系女生身上的优点缺点都学会了,即便遭遇一万次冷遇,第一万零一次也要成功,于是于倩又出现在公孙晨曦的桌旁,这种锲而不舍的勇气真是值得称赞。
“坐。”
就这一个字,让于倩受宠若惊,功夫不负有心人,公孙晨曦终于让自己坐在他身边了,这就是毅力,于倩早就知道会这样。
如果不是阳阳给晓晓的来信刺激到公孙晨曦,什么?约翰逊,让该死的约翰逊跟该死的女人去死吧。
你既然可以肆意的享受生活,我公孙晨曦只要稍微招下手就可以招来大批的女人。
生活,放纵也是一生,
萎缩也是一生,
平凡也是一生,
苟且也是一生,为什么要委屈自己。
“啊,公孙总裁今天心情很好啊。”
于倩激动地看着晨曦,脸上抑制不住兴奋的表情,蓝天远远地看到,不是不要我玩过的女人吗?
现在还不是一样让于倩给钓到了,公孙晨曦原来你也是一个经不住诱惑的男人啊。
“喝酒,我要你陪我喝酒。”
公孙晨曦眼皮都没有抬一下,看着酒杯中火红的葡萄酒,怎么看都像女人火红的嘴唇,诱人,甜美。
微醉的男人更有味道,在于倩的眼中,眼前的男人好像一道精美的甜点,想一口吃进去,但是这毕竟是在高级餐厅,不能胡来,一定要按奈住欲望,但是于倩的眼睛骗不了自己,眼中几乎是在喷血。
也好,就先把这个狼宝贝灌醉再说,灌醉了自己想怎样就能怎样?到时候还不是听自己摆布吗?
“好,公孙少总我陪你喝,只要你喜欢,我就奉陪到底,要是说喝酒我于倩可以陪你喝到天明的,信不信。”
但是心里可不是这么想,陪你喝到天明,我于倩可不甘心,要让你在天黑黑的时候就喝醉,才好下手。
谁让你这样惹人疼爱呢?
说着于倩移到晨曦旁边的座位,妩媚的看着公孙晨曦性感的嘴唇,真是天作之和,完美有型的脸,绝美的五官。
男人也可以张长这个样子,这个时间简直是太不公平了,比女人还要好看的脸,竟然不是阳刚之气,或者说充满了阳刚之气,简直比任何男子都更有男人味。
有些满身肌肉,四肢发达的男人以为自己雄伟的上天了,其实让人看了反而觉得像一个巨大的肌肉块。
只有像河马一样的男人才有的肌肉,让女人觉得反而不像男人,而是很低级的动物,肌肉男不一定都很受欢迎,要看肌肉长成的是不是地方,是不是匀称。
这也是许多女生闲着无聊的话题,许多大家闺秀看上去高贵不可侵犯,其实还不是在背后议论男人比谁议论的都要疯狂,出门一定要找个借口让男人陪着,说什么外面太乱,是不安全的。
狗屁,全是胡扯,只不过是给自己一个接近男人的借口而已。
“公孙少爷,我知道一个喝酒的地方比这里还要好,要不要我陪着您一起去呢?”于倩已经按耐不住心中的欲火,急切的想接近公孙晨曦的身体。
晨曦一抬头就看见于倩那双欲火焚烧的双眼,妩媚中透着渴望,赤裸裸的毫不掩饰的渴望,本想推开,可转念一想,这样的女人最起码真实,不像有些女人清高的不行,根本就冷血的不会有感情。
女人不就应该是这样的吗?
取悦与男人,渴望拥抱与疼惜,渴望得到一个男人的宠爱,但是那些冷冰冰的不讲情面的袁梦真是太讨厌,就没看见她笑过,难道那个女人不会笑吗,笑一下会死人吗?
眼前的女人笑得多么妩媚动人,又多么痴情,我公孙晨曦为什么要拒绝,我傻吗?这样的女人甘愿服从。
要是世界上的女人都这样,就没有男人的烦恼了吗?也许男人会失去更多的快乐,最起码失去征服的快乐。
“更好的地方,你说的是你的卧室吗,是不是你已经按耐不住了。”公孙晨曦轻浮的调侃着于倩。
本以为于倩会生气,没想到这个女人还真是不要脸,竟然笑得更加妩媚。
“只要你愿意,没什么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