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常说,想要的东西就要努力去拿取,即使拚上生命也应该获得。我想这是对的,如果人们连获得的觉悟都没有,那又何必视那个东西为想要的呢
直到我的未婚q雪荷背叛了我,嫁给了王城第一骑士以后,我的自信陷落了,从此不再有任何想要的东西。
秋天的风雨总是冰冷的,我躲在城堡的储物室裡面,把稻c塞进壁炉,让烟囱保持畅通和乾燥。我想只要有一点暖和就心满意足,管它空气污不污浊反正啊我也只是一个下人而已。
楼上的餐厅传来焦糖的味道,主人一家人又在喝下午茶了。我喜欢焦糖混和咖啡的味道,每天要是能喝上一杯,清晨和主人一起出去狩猎也会更有精神。
主人很信任我,不单单因为我很强壮〈虽然很可惜,我的容貌很普通,但是并不丑〉、也更有能力完成很多他希望我为他办到的任何事情,简单来说我对他而言是个有用的人。
当我说着这些话的时候,已经是我们的主人完成创举,堪称是帝国之最的伟大事蹟之后的事了。
很遗憾先告诉大家之后的发展。我只是一个小人物,没什麼可以和人家比的,除了一个未婚q可以形容成花容月貌外。但是我之所以忘了父亲的遗言,没有尽全力去追回她,那是有我的苦衷。但这并不重要,我往后只要想着如何让主人的成就达到巔峰就是了。
我的主人高巴兰现在是一个领主,以后也将会是,在他还没有完成伟大事蹟以前,我和他相识於帝国佣兵团。那时候战争时有所闻,大城市有异教徒作乱;乡间则有盗匪屠杀。我们的皇帝希尔根叁世软弱无能,只会打着和平的口号,就连他被异教徒杀死的时候,还要强调自己宛如天使。高巴兰既英俊又高大,虽然是一个自由阶级的平民,却甘愿加入佣兵的行列裡面。
「梅鲁,你的名字真像一隻狗。」第一次见面他的招呼就乱没礼貌的,那个时候我们都很年轻,才刚成年没多久而已。
虽然我是奴隶,不像他是自由身,但好歹我有偷念一点书,对他的粗鄙不以为然。「嘴巴放乾净点,臭小子。」
他很高兴我动怒,自此之后更ai叫我狗儿乖、小狗儿之类的话。
直到有一天,我扑上去和他打了一架,惊动了我们这一团的所有成员。这些人边看我们打架边赌博,大家都赌我赢,毕竟我的身t强壮,不是高巴兰比得起的。
可是我输了,输给了自由平民高巴兰。
「不错嘛可以让我做到反败为胜,你是第一个。」高巴已经完全把我当成一隻狗,在打架打输的我面前揉揉我的头髮。
「既然我打输了,从今以后......你就不准输给任何人,不管什麼事情都一样」我指着他的鼻子命令。
「什麼事情......吗」夕y西沉,照在高巴兰的侧脸上,让他原本年轻的脸顿时有种沧桑的错觉。但是他很快就恢復了。「梅鲁,你会写字啊」
听他这麼说,我自信满满。「不只会写字,还会算数呢」
「那麼以后我当领主,你来当我的僕人,管事就靠你了。」那时的我以为这只是玩笑,就随便应承。直到他当上领主的今天,我才明瞭到我走进他对未来设想好的道路之中。
他会设想这麼多,不是没有道理的。
那个时候的宫廷已经被异教徒剷平,皇室血脉外流。才刚登基的希尔根四世流亡在外,我们这些佣兵没有伺候的主子,都快造反起来。幸好希尔根家族还有一个公主,受洗没多久就被就被拱上王座,成为名副其实的魁儡。我们这些佣兵便打着公主的名号,对付异教徒的人马。
「说什麼当领主的,要真是我,不当国王还真是傻子呢」我把内心话告诉高巴兰,因为高巴兰想方设法把我的卖身契从佣兵团那裡骗到手。
「我只想当领主。」高巴兰很坚持,其实以他的才华,应该更有成就才对。「梅鲁,让我见识你的剑术。」
我拔出了剑,和团裡的j个用剑的高手单挑、或以少击多,这些都难不倒我。但是有了前车之鑑,我只想跟高巴兰单挑。
「改天吧」他拒绝我的挑衅,我以为他只是跟我客气。
没想到他是真的不会用剑,他的武器是两把巨斧。
「剑太细了,抓着挺娘娘腔的。我们家是砍柴的,别瞧我胳膊细,用起来还挺顺手的。」
「天啊难怪你用起来顺手,这两把巨斧加起来还没有我的剑重,这是什麼材质的」我轻而易举的就用一隻手举起两把巨斧。
「小心一点,这对斧头可是我们的家传宝贝,我爷爷做的。」高巴兰说他爷爷用陨石打造的,砍到的人必死无疑。「所以我才说,小心一点别砍伤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