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同学的弟弟,今天让我抓了差。曹大杰最小的弟弟,大元。
齐心与他握手,他只捏住齐心的手指,攥在掌心。齐心紧张地抽出手来。
洪刚在一旁说,别怕他,是小孩儿,我看着他从这么小长大的。
曹大元宽容地笑笑,不作辩驳。
吃饭的时候,曹大元有意无意地挨着齐心坐下,为齐心斟酒,夹菜,手臂时时地擦碰着她。洪刚讲起贺父与肖洁如的故事,讲得哀婉动人。海云和争争也是第一次听到。
洪刚一直讲到肖结如的死。海云放下筷子捂住脸就哭了,半天半天才缓过来,擦着眼睛说,我从来没有同情过男人,可是平东的爸爸太让人难过了。
姚争说,肖洁如最惨。是党派她去做假夫妻的,可是谁也不能为她的初恋负责。
我要是肖结如,齐心说,我就远走高飞。否则不但会影响别人的家庭,而且也毁了自己的一辈子。
我看你未必,争争说,你也许一下子就把他爸爸抢过来了,倒也干脆。
齐心摇头,平静地说,男人不会喜欢我这样的人,其实我连肖洁如都当不成。
不一定……曹大元在一旁小声插话,被洪刚打断了。
不不,洪刚搂过齐心,其实你很有魅力,你自己不知道。你的身段多好,腰这么细,腰板又直,肩又宽,风度翩翩,只要化化妆,不会比那些时装模特差的。
庞大夫也说过类似的话,完全是对她身体的赞美。她制止了他。她不认为女人对男人来说只有身体,女人更珍重的是感情和人格的高尚。
洪刚又说,肖洁如的身材和你很像,个子也差不多。她非常温柔,讲话的时候细声细气的,声音特别好听,我小时候都爱上她了……
争争说,这是男孩心理。
海云说,小孩发育过程中确实有这么一个阶段……有的孩子在这个阶段没有注意教育的话,就会有女孩男性化,男孩女性化……
争争说,这没有道理,关键还要看生理构造……
齐心没有去听他们的争论。她想到婆婆。平东父亲自杀的时候,婆婆也才40岁出头。他弃她而去,在并非只是死路一条的时候,他抛下她和孩子们。生者对死者的怨恨是绵绵无期的,正如齐心自己对平东。这么说,婆婆实际上是能够理解齐心的,可她为什么不说?两代男人走的是同一条路,他们都是战胜不了妻子,战胜不了社会观念,于是他们就都选择了逃避。一个逃向死,一个逃向生,也可以说,一个逃向永生,一个逃向假死。
当晚十点多钟,人们散去。曹大元把洪刚送回家后又去送齐心。他带着手电筒,一直陪齐心走上楼。到家门口,齐心向他道谢,他不吭声,也不走;待齐心打开门,他也跟进来。齐心开始想怎么才能既有礼貌又不伤其自尊地向他道别。
灯光下,他把门在身后关上,几分勇敢几分羞怯地直视着她,说,我想和你再聊会儿,行吗?
齐心尽管意外,也只好说,行呀,坐吧,聊什么?
聊生活。
齐心笑了。你多大了?
三十二。
哦。她去沏茶。
他自己掏出烟来,可以抽吗?
随便。齐心答着,坐在对面的椅子上。
他的手在发抖,打火机的火苗冒得老长也点不着嘴边的烟。你是不是特恨男人?他问。
不是。齐心摇头。不过我不想聊这方面的问题。
可是,我有点儿……喜欢你,怎么办?
齐心一愣,为什么?
我也说不清。
那就什么也别说了。天太晚了,谢谢你送我。你该走了。
你告诉我,我该怎么办?
忘掉这件事,向后转!开步走!
他笑了。我就喜欢你这一点。我可能是一见钟情。
别开玩笑了。她冷静他说。
我很认真。我至今都是单身。我的同学们早都有了孩子。我从小跟着大哥玩,一直特喜欢你们这拨女的。后来我大了,谈恋爱了,谈了不下一百个,哪个也看不上。有些很漂亮,可是一开口说话,就发现太傻;也有本科生、研究生,有点知识,可是气质又都差得太远。他的声音逐渐低下来。今天我一见你,就知道我这辈子找的是谁了……
齐心一直冷冷地听,听完问道,这套话你和多少人说过?
你别不相信。
当然不相信。很明显,我比你大六岁。再说就算你有恋母情结,喜欢大龄女人……
电话铃声骤响,惊得两个人都一抖。
好吧,就谈到这儿,你走吧。
不,你先接电话。
她无可奈何抓起话筒,是庞大夫。他说他要来。齐心不容反驳地说,不行不行,以后再说吧。她扣下话机。
我不是恋母情结,也不是专找大龄女人,我真的,真的喜欢你。
我有什么好?又瘦又老又凶……
别!我不让你这样说自己。
好了,你走吧。你永远是小弟弟,我不会对任何人说的。
齐心,你会后悔的,今后不会再有人这么真心爱你了。
从来也没有人真心爱我。
我就是。
大元,你听我说,即使是真的,我也不会……
我想,能理解你的别人并不多……
是的,不过我也根本不需要。
你说的不是真心话。
你走吧。
他终于走了。听着他咚咚咚下楼的声音,心垮下来,变得多孔而松脆,像膨化的糕饼,大而不实。躺上床,电话铃声又响了。齐心犹豫再三才抓起电话。又是庞大夫。
齐心儿,刚才那个男人是谁?
男人?
对,刚从你家出来的那个男人?
是司机。
那边欲言又止。齐心有气无力地说,我累极了,有话明天说吧。
入梦前的一刻,她有气无力地想,他监视我。
十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二个月。
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
<ter>》》</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