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乐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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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乐在其中

    武断地说,读书,是让人活的更自信些更自觉些。

    有没有愈读愈自卑的情形呢?

    有。有时,读了真正的好书,书中的大智慧、大境界,会使你感到自身的渺小,有时,陷在书堆里,不知取舍,茫然阅取,弄得神情恍惚,神性皆迷,便会感到这书愈读愈难受,无从找到精神中的那份高尚的感觉,还有社会大背景的冲击,追逐金钱者,风光闹热;读书求学问者,不仅冷清,而且贫穷,书便愈读愈疑惑。

    便有场面上的人物揶揄读书人。其实大可不必,读书人多是一些心高命薄的普通人,既非先哲,亦非圣人,只是存在于读书这么一种生活方式而已。

    既然只是一种生活方式,便“崇高”起来不足怪,自卑下去不足怪,无怪可怪。

    被场面上的人们揶揄,读书人不必埋怨,亦不必怨天尤人,这是读书人自做自受的事。以往,读书人把位定得太高,崇高、神圣、责任等等字眼,将世人“唬”得忒甚。本来,至于书籍,读书人是接受体,是从中寻找些什么给自己;但自己还未曾“顿悟”,自己还未曾愉悦,却要急着作“授体”,去对别人说教,这是怎样的一种读书情态啊!这种情态,久而久之,被世人接受,读书人便“崇高”起来,读书人被“崇高”所累,已经年矣,于是,世人用那样的眼光衡量读书人,是取一种历史的眼光。但读书人不是还活着么?不是依然要活下去么?那么就取现实的眼光,或现世的眼光吧,虽有些失落,却不会有被“挂”起来的感觉,穷依然会穷,活得比从前要自在得多。这现世的眼光,是很通俗的一层意思,便是读书人的自我愉悦。

    读书活动,书籍是客体,读书人是主体。主体之于客体,可取接受与不接受两种态度;而客体为主体服务,乃天经地义的事。这是很简单的道理,却困惑了多少代读书人!

    读书人切不该再自我困惑。

    所以,在书籍面前,读书人应无顾忌,择取与舍弃,索性这样,一切自由:愉悦我者,虽小著也不忍释,不悦我者,虽大论也无须顾及。

    举一个人的例子。

    约翰·厄普代克的系列长篇小说“兔子三部曲”,在世界有极广泛的影响,友人推荐说,读了很“过瘾”。“过瘾”两字用得好,“过瘾”是多维感受。能让人“过瘾”的书不可错过,便把厄普代克的三部曲买来,先读其第一部即成名作《兔子跑吧》,读了十天,闷得喘不过气来。美国人生活得太“自由”,“自由”得忧伤无奈,便逃避已有的存在——不合理的逃避,合理的也逃避,逃来逃去不知为何逃避,总之活得挺操蛋。这种操蛋的选择方式,有很多暗示,但我找不出一点能接受的暗示,只是读得昏天黑地,灵与肉都很疲惫。扔下这部书随手翻到一本杂志,读到台湾蔡志忠先生的一篇小短文《生活笔记》。全文仅800字,一下子把我整个身心攫住了。他写了中国人生命历程中的典型心理,每个字都颤动着国人的神经。蔡志忠最后说:“爱你的生活便能乐在其中。”

    我很激动,因为只有中国人才有这样的感觉。我反复吟咏,感到读书人不该自卑下去。

    皇皇巨著不如一篇小文给我的多,厄普代克被我从心里驱逐了。那三部曲后来送了人。

    这很好,一个已经很穷很累的读书人,没必要撑着架子读书,乐在其中,才够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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