妃贼
作者:维他命硬
001:春风不渡玉门城
正值深秋,城外苍野茫茫寒风劲长,以往大草原的碧绿早已遁形,呼啸的寒风中夹杂着铁骑的峥嵘,带着一丝草原独有的粗狂与暴戾,吹进了这座小城中。
这是大庆王朝最贫穷居民流离失所率最高的地方——玉门城。
晨曦普照,吹着寒风的大街上行人稀少,偶有一两个小贩抬着担子走过,挨家挨户的询问着是否要买点山药,好好的瞌睡被人吵醒,小贩得到的不是铜板而是漫骂声,一条大街走了下来,也就两家人买了他的山药。
走到街尾的一家铁匠铺前,他停了下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敲响了门。开门的是一个身高八尺燕颔虎须的大汉。
“大清早的,你怎的来了?”
高悬在铁匠铺上方的旗帜被寒风吹得猎猎作响,大汉哈了一口寒气,转身让小贩进了屋。
“上边有命令下来了。”小贩放下担子,摘下头上破旧的斗笠,快步走到了飘着火星子的火炉旁,伸出了满是茧子的双放在火炉子上搓揉着。
大汉赶快关上了门,紧紧了棉袄子,往炉子里加了几块炭。“快入冬了,草原上的那些人估计又要有动作了,这个时候上边下命令,难道是长安里又出什么事了?”
几块火炭燃起,小贩被这一股炙热逼得后退了一步,觉得手热得差不多了,他拿出了腰间的酒袋子,眯着眼喝上了两口。“这些事,不是我们能过问的,做好自己分内的事就好,这些天你发觉了草原上的异象了没?”
“这几日巡逻的铁骑兵倒是增加了不少,这与上边的命令有关?”大汉挑眉,猜测着小贩会怎么说。
“有关,入冬的时候,上边会派人下来,草原上的那些兔崽子嚣张太久了,也是时候让他们自己咱大庆的厉害了,你带几个人,出城去吧,摸清了他们的粮库再回来。”
吱呀一声,铁匠铺破旧的大门又被推开,小贩担着担子,一摇一晃的出了门……
寒风瑟瑟,大汉看着小贩远去,进屋拿了头套与酒袋子,熄灭了火炉后就出了门。
想着上边的那个命令与小贩临走时担忧的眼神,他顾不得寒风,站在路旁就揭开了酒袋的塞子,猛灌了两口酒。觉得身上稍稍暖和了一些他才塞紧了酒袋子,继续向着城东走着。
城东比那条大街更萧瑟,除去几间破旧得就像被大汉榨干的妓女一般快要倒下的屋子,就只有一间看上去很牢固却无烟火的破庙。
他的目的地,就是这间破庙,准确的来说,他是要找几个居住在破庙里的人。
“参见主上。”破庙内,三男二女单膝跪地,天气虽寒,可他们穿的还是年夏的衣裳,饶是嘴唇冻得发紫,他们也没有埋怨一声。
“这些日子,替我出城一趟,若是这次顺利,我会解了你们身上的毒,还你们自由。”大汉面色阴寒负手而立,棉袄子的襟摆被寒风吹起,就如破庙四周神情可怖的罗刹一般。
而事实证明,他不是如同罗刹,他简直就是吃人不吐骨头的阎罗。
凌茗瑾紧抿着发紫的嘴唇,用冰冷的眼光偷偷看了一眼负手而立的大汉,屈指算算,她来到这个与历史上的唐朝相似却不尽相同的大庆王朝已经十年了,足足可以写就几十本一大摞血泪史的十年,她想着阎罗那句励志的话,咬着牙挺过来了。
阎罗说:我赐予你们每人一个机遇,若你们能改天换地,百年之后你们便可回到自己的世界。
彼阎罗非此阎罗,而是那个要你三更死,不留到五更人人闻之丧胆常吓得小孩啼哭不已的真正阎罗,这件事还要从很久以前说起,那时她贪了一个小便宜参加了一个地府三日游,结果引来了这场人祸。
此地府三日游是真正的三日游,很不幸的她成了阎罗的实验体,被打入历史年轮中,来到了这个大庆王朝。若是能在大庆王朝改天换地,那她就可回到现代,若是不能,就只能困在这方土地一生,亲人挚爱永不见。
好在阎罗为了安抚她的心,让她看了一眼这位凌茗瑾的百年生活,让她可气可恨的是明明阎罗说的是投身到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遇如意郎君生无天灾大难安享天年的大富大贵人家当一个千金小姐,可等她睁开眼,却发觉自己身处一处破庙,而自己三十剩女之身,也已经变成了一个七岁小乞丐,身前的这个大汉,正是在自己乞讨之时用一个馒头将自己骗去了一处大宅子,让她开始了长达十年的煎熬。两年前,大汉见自己已经武艺有成可以为其做事,就将她领回了这个破庙替他办事。这个破庙,是厄运开始的地方,也是厄运继续的地方,她的生活,好像并没有转变。
办的是刀口舔血生死不知的事。行走在黑暗中暗露锋芒的她,从一个小乞丐变成了大乞丐,依旧每日蜷缩在破庙,受着别人的白眼等着铁匠铺那个大善人的施舍,今日这个面善心恶的大汉到来,就是让他们去做一件天大的难事。
打探草原蛮人的粮库所在,事后赐他们解药还他们自由,这对他们几人来说,无疑是让他们看到了刀山后的山珍海味荣华富贵,单单这么一句,就足以让他们拼命一搏。
但这句话里透着玄机,凌茗瑾发紫的嘴唇轻颤着,联想到了山珍海味之后的毒药,若是自己等人做成了这件事,便成了他的得力手下,他怎会放自己自由,只有两个可能,一是他已经不再需要自己这些人了,等待自己的不会是解药而是毒药,二是他不过是一个丢掷骨头让小狗更卖力向前冲的屠夫,所谓的解药,不过是他的手段而已。
但她作为那条随时都可能被屠夫宰杀的小狗,没有选择的权利,在大汉简单的几句交代过后,他们起身拜别,离开了破庙。
出了玉门城,才觉得风也是伤人割骨的刀,每前进一步,都比得上她在那座大宅子里挨棍子的痛苦,草原不比城中,城中虽萧条人情冷漠,但有一睹城墙围着自己也会踏实,草原不会有城墙,只会有枯草之下的深坑与觅食的野狼,还有训练的铁骑兵。
蛮人深居草原,在寒风如此猖狂的深秋,一般不会出现在草原边沿,更不会出现在玉门城外。没有蔚蓝的蓝天,没有碧绿的草原,没有翱翔的老鹰,没有豪迈放歌的牧羊人,第二次来到草原,凌茗瑾说不出的失望。
要避开铁骑兵与觅食的野狼潜行在枯草中着实不易,草原上的草就像居住在草原人的人,坚韧而锋利,他们穿的不过是年夏的衣裳,再好的布料也会被坏破,凌茗瑾解下腰带撕成四片绑在手肘膝盖处,才算是稍稍掩住裸露在外的皮肤。
“子絮,草原野狼的鼻子比狗还灵,快把伤口包扎一下,免得引来了狼群,再向前二十米,草就很茂盛了,到时就不用爬着前进了。”
叫子絮的这名女子一直跟在凌茗瑾身后,她低头看了看流血的膝盖,抿着嘴唇撕下了一块布,其他三名掩护在后的男子,也停住了爬行,解开了腰带包住了手肘膝盖。凌茗瑾虽是女子,但以她冷静而睿智的头脑,明明早一年入大宅子却早早超过四人的武艺,都让她在这几位可称得上伙伴的伙伴之间充当着领导的身份。
但人心的叵测,又岂是这么好看透的,凌茗瑾具有现代职业女性的头脑,她对这几个人从来不会掉以轻心,就如刚才提醒那个名叫子絮的女子,不过是她不想自己命丧草原。大汉不用担心他们有二心,就是因为他知道这几人都清楚明白那毒发作的可怕,凌茗瑾却没有这个条件。
值得庆幸,她们这一路都没碰到铁骑兵也没碰到狼群,每向前十多米都能感觉到草茂盛高度的变化,越是接近草原深处,这些草长得越是高而茂盛,他们在草原上的前进就如一幅人类进化史的画卷,从爬到屈膝,从屈膝到直立。
依稀听到了歌声,凌茗瑾拨开草丛,如鹰隼一般半眯着眼,将前头围着一处小湖搭就的帐篷记在了心里,歌声源自几名剪着羊毛的蛮人女子,听见草丛悉悉索索有动静,一名女子抬头朝着凌茗瑾这边忘了一眼,嘟嚷了两句便继续剪起了羊毛。
这就是草原深处蛮人的住处了,凌茗瑾朝着身后的几人挥了挥手,照着之前的商量几人迅速的分成了两队各自消失在了草丛中。
剪羊毛的女子又抬起了头,蹙眉看着被风吹得索索作响的草丛与身旁的女伴说道:“方才你们可听到了什么声音?”
“哪有什么声音,该是你听错了。速度快些,不然该是要错过篝火大会了。”她身旁的女子轻笑了两句,拉了拉有些松动的围脖巾。
女子想想也是,便不再看专心剪起了羊毛。
002:匹夫孤胆,女子赛儿郎
高过人体的草丛中,凌茗瑾扬起了嘴角,再度穿梭在碧绿浪波之中。
深秋入夜早,太阳还没在头顶挂几个钟头便匆匆落下换来满天繁星,草原视野开阔,繁星更显璀璨,皓月更显皎白。
一入夜湖泊之前便燃起了大火,咚咚的鼓声合着蛮人特有的歌声迅速传播了开来,巫师站与高台之上手舞足蹈祈祷呜呼,架在篝火之上的羊肉开始散发着阵阵香味,蛮人人人可骑马人人可放歌,且民风开放,男女共饮共食,远不是以内敛含蓄为美的大庆王朝可比。
守在草丛中守了几个时辰的凌茗瑾双耳一动,睁开了眼。与她是一队的是子絮与一名男子。她不动,没人敢动。黑暗中两眼闪烁点点幽光盯着凌茗瑾,等着她发号施令。一挥手,草丛索索作响,人已经趁着夜色与蛮人的欢歌潜进了部落中。
蛮人以部落而居,这个草原之上,零零散散最少有二十个部落,要在几天内踏遍草原寻遍他们的粮库,着实不易,所以大汉的上头下了一个相对简单的命令。蛮人的粮草在每年收成之后会只留部落的口粮其他进献大汗,这些部落大多已包围之势临大汗部落而居,从而形成了一个大圈子将人口聚集在一起,凌茗瑾等人要做的,就是趁着现在的篝火祈雨大会前进内部大汗所居的部落,然后探明粮库所在。
她不知道大汉上头的人是谁,但从这两年的命令可以看出,那人应该是长安之人,虽然不是大庆百姓,但深受蛮人烧杀掠抢之苦的她举双手赞成这次的举动,大庆与蛮人迟早是要开战的,若是能赶在入冬前把这事解决了,玉门城就不至于才入秋就这么萧条了。
寒风猎猎与黑夜成了他们的掩护,欢歌阵阵成了他们的助力,不得不说他们运气极好,碰到了今天的篝火大会,潜入部落外围后,凌茗瑾掀起了一个帐篷的小角,见里面空无一人便让其他两人在外把风自己闪了进去。
蛮人的帐篷充斥着一股浓浓的奶香味与牛粪味,凌茗瑾在帐篷中翻找了一阵,找出了几件蛮人的衣裳,给自己换上衣裳正要出帐篷的时候,她看到了桌上的一块||乳|白色双鱼玉佩,玉佩只有一边,拿起一看,上面篆刻着一个小小的安字,看着安字刻缝里填满的金粉,凌茗瑾干笑,将玉佩收到了腰间,这种顺手牵羊的事她从来都做得这么大义凛然,看玉佩上的金粉应该值几个钱,拿回去找个典当铺买了,也能换些吃的。
出了帐篷后,她将衣裳交给子絮与男子换上,便又开始了前行,听闻蛮人的篝火大会一开就是一夜,所以这一夜对他们来说,是上天眷顾的一夜,想到这凌茗瑾忍不住的跺了跺脚,皱着骨子憎恨的看了两眼脚底。若不是阎罗的什么破试验,自己现在指不定是在喝着咖啡看着电视,哪里要受这样的苦。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要用它发现粮库。凌茗瑾心中反复呢喃着这句,小心翼翼的环顾四周前行,他们现在已经穿过了部落外围进入了核心地带,若是估计得不差,再穿过几个部落应该就可以抵达大汗所在的中心地区。
每个部落都在举行篝火大会,一路走来他们也就见到了几个喝醉了酒的大汉,但夜路走多了总会遇鬼,凌茗瑾三人在穿过一个部落的时候,被几名巡逻的蛮人发现了。
凌茗瑾等人没有跑,因为一跑只会引起他们的怀疑,看着三名蛮人慢慢走进,她压了压头上的帽子,眯起了双眼。
就在三个蛮人走到他们前身的时候,他们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出手了,男子名叫戎歌,是几人中武艺最弱的人,但这份相对而言的最弱对上一个精壮的蛮人来说,胜了不止十筹。只见他一记翻身锁喉,就轻易的捏住了蛮人的脖子将其扳倒在地没了气息。子絮虽是女子,出手狠辣却远胜戎歌,她猛然抬腿,小小的身躯爆发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力量,在蛮人条件反射捂住下体要痛呼出声的时候,她一抬左手肘,将其牙齿全数打碎,右手同时击向了蛮人咽喉。
只听一声细微的卡擦声,蛮人的脖子就如同奄了的太阳花一般垂了下去,在其倒地之时子絮迅速出手将其接住,拖入了草丛之中。
几人之中凌茗瑾出手反而最轻,她不过是用银针插住了蛮人的百会|岤与四神聪|岤使其昏迷,然后拖入草丛,虽然此人醒来之后会有癫痫之症,但比之夺其性命来说好上许多倍,她去过地府,知道那里是什么模样。
繁星满天,明月当空,寒风瑟瑟,有道是夜黑风高夜,杀人正当时。无数人歌颂赞扬的黑夜,有着无数人都难以想象的肮脏黑暗。听着蛮人豪迈粗狂的歌声,凌茗瑾心中嘘嘘发酸,不免感慨了几句,饮着寒风深入蛮人部落,为大庆百姓做一件大事,是何等的霸气悲壮。
若是大庆的百姓都知道这几位英雄是被那一粒小得比瓜子仁还要小的解药拼命,恐怕谁也得丢来几个同情的眼神,少不得的还要热泪盈眶。
这一夜,若是失败,就是死无葬身之地,若是成功?那也就是继续回去当着自己的大乞丐,受人白眼,这等风光的利民之举,向来都是他们这些行走在黑夜之中的人做而最后冠上那些冷眼旁观之人的大名。
不过是推动历史前进的炮灰罢了,凌茗瑾自嘲的勾起了嘴角,抛下了脑中思绪,凌厉的眼神顶上了前头那个比之前经过的部落更加繁荣繁华的部落。
能在蛮横粗狂的蛮人部落群中明目张胆的彰显着自己的与众不同,也就只有部落推选出现的大汗有这个胆子。
寒风呼啸,凌茗瑾系紧了腰带,拉了拉帽檐,带着戎歌子絮消失在了夜色中。大汗居住的部落不比其他,就算是篝火大会,也会有把守之人,所以凌茗瑾还得找个不显眼守卫薄弱的地方潜进去。
只有栏杆围住的部落,在这样的深秋寒夜,总有许多防守的漏洞,凌茗瑾三人饶过几个看守塔,就在一处帐篷之后找打了漏洞潜了进去,篝火大会在部落中间的空地举行,按着凌茗瑾的猜测,粮库是部落的命脉,断不会设在外围,要一个个帐篷的查看,实在是不便,于是她心生一计,掏出了怀里的火折子,借着寒冽的秋风,吹出了火星子。
若是起火,那部落的人最紧张的,除了大汗的性命,就是粮库的安全。她与戎歌子絮使了个眼神,在他们耳边细语交代了两声,然后她手中的火折子就化为了黑夜里的一颗流星,向着一处飘着部落标识旗帜的帐篷划落。
流星带着火星沫子,在黑夜里忽暗忽明的就如睁眼闭眼的怪兽,深秋天干物燥,就算是星星之火也可燎原,更何况凌茗瑾在火折子落下后,又加了一脚踢翻了一旁的火架子加大了火势。
为了让草原上早些燃起一场绚烂而壮观的大火,也为了完成自己那个极难完成的任务,凌茗瑾三人没有心痛帐篷的精美也没有担忧蛮人日后生活的博大心怀,他们又陆续踢倒了许多火架子,然后躲到了暗处观察。
草原的风,是一个暴躁的汉子,饶是如此温和的火在他的挑拨下,也变得熊熊高涨了起来,一场足以烧毁大半个大汗部落帐篷的大火,正在一步步提升着草原的温度,温暖了三颗被寒风吹得嘴唇发紫鼻子通红之人的心。
瘫坐在一处不会被火势波及不会被人发觉的木板后,凌茗瑾细数着时间的流逝,不时探头看着手舞足蹈的蛮人们,无聊的揉了揉被风吹得麻木的鼻子,打了个哈欠。
“看,他们动了。”
就在她搓揉着双手取暖的时候,一旁关注着蛮人的戎歌扯了扯她的衣袖,凌茗瑾闻言探头,勾起了嘴角,熊熊燃起的大火散发着灼人的温度,她抹了抹头顶正要滑落的汗滴,看着前头不远处的蛮人们开始慌乱开始奔进未着火的帐篷拿出了盛水的器具躁动起来。
大火熊熊,不时炸起一团火球,吓得蛮人们连连退后,木板后凌茗瑾清澈的双眼格外明亮,眼中两团跳动的火焰就像她此刻的心情一般时而收缩时而涨大。她紧紧盯着慌乱的蛮人们,看着他们护着一个高大魁梧的男子匆匆走去了别处的时候,她扬了扬手,跟了上去。
蛮人已经慌乱,根本不会想到三个罪魁祸首已经潜进了他们中间盯上了他们的命脉。被蛮人护着的男子是他们的大汗,就如凌茗瑾预料的一般,他们去的地方,就是粮库。站在人群中看着大汗带着几名高壮的汉子停在了一个比其他帐篷打了数倍的帐篷前掀开了帘门,凌茗瑾与戎歌子絮点了点头,拉低了帽檐,消失在了慌乱的人群中……
003:一骑绝尘,孤身入长安
焱显年间五十六年冬至,蛮人粮库无故失火,为求生路,蛮人大汗亲入大庆,与皇上立下一份契约,蛮人深入草原移居大漠,大庆给予其一年粮食。
这一年的冬至,玉门城比以往安宁了许多,无数举家带口逃往别处的百姓回城,一直在玉门城内巡逻的铁骑兵也少了大半,虽然那场大火烧了大半个草原使得寒风悉数卷入玉门城,但没有蛮人南下的马蚤扰百姓就以知足,闲暇之际,他们还会提起那场烧了整整三日让人谈之色变最后因天降大雨才熄灭的大火,也会提起一直住在破庙里的五个乞丐怎的在入冬之前就突然消失,更让他们津津乐道的,是城北那个铁匠铺的铁匠,也在那日坐着马车卷铺盖离开了玉门城,据说是去了长安做大买卖去了,言语之间他们故作平静的掩饰住了自己的羡慕嫉妒,只是那双浊黄的眼睛格外明亮,长安可是个好地方,在这个消息蔽塞偏僻的边塞,凡是能与长安沾上一点关系的人或事,都会成为他们闲暇时的谈资。
焱显年间五十七年开春,许多商贾小贩都嗅到了一丝金银的铜臭味,怀抱着家人的期盼与满腹的理想开始了一年的拼搏。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清晨入长安的官道上,熙熙攘攘的挤着一长排等着交了进城钱进城做买卖的小贩,也有许多早早的就守在了官道两旁摆起了摊子,每年开春,长安里的那些贵人都会出城踏青,若是可以不用交十文钱的进城费也能赚到钱,那就可以剩下了十个馒头,带了回去也可以够家里老婆孩子吃上两天的了,看着身前的两担小橘子,小贩心中美滋滋的想着,等自己存够了钱,再进城租个铺子,再赚了钱,就去开个酒楼,全家都搬到长安里去住,那以后的日子就好过了。小人物心里总是有很多美好又不切实际的幻想,小贩这么想并没有错,错的,是一匹马,一匹不时撅着马蹄打着响鼻的黑马。
看着两担自己与老婆摘了两日的小橘子在马蹄下变成了渣,小贩心中的痛苦就像一个故事里的小人物一般,将一个鸡蛋打碎的损失扩大到了一个农场的高度。唯一不同的是,那是一个鸡蛋,而这是他所有值钱的家当。
怒喝与咆哮,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爆发了出来,瞬时吸引了所有人的眼光,而刚刚下马的马主人,也自然而然的成了所有人眼中的人渣败类。
小贩的痛哭流涕心疾首得到了人们的同情,所以在他开出了高出两担小橘子五倍的赔偿价格的时候,人们还是面露憎恨鄙夷的看着马主人,时而小声时而高声的议论着这个他们并不认识的马主人的种种不是。
这个马主人不是别人,正是入冬的时候在玉门城消失了快一个月的乞丐凌茗瑾,只是如今的她摇身一变,手牵骏马,身穿绫罗绸缎,就是那条束起一半黑发的发呆上镶着的那块椭圆翡翠,也让人一眼看了就觉得是长安富庶人家的公子哥,根本就不会想到一月前还是一个挨饿受冻的乞丐。
也许,这就是小贩呜呼哀嚎讹诈的原因,这样的一个公子哥拿几两银子还不是随便那么一丢,哪里会放在心上,于是得到了四周围观群众同情的小贩态度很是强硬,嚷嚷着少一文钱都不行。若他是碰到了真正的公子哥说不准就顾及着颜面给了他银子,可错就错在他碰到的是当了几年乞丐的凌茗瑾,连出任务时都不忘顺手牵羊的她,怎会甘愿自己就这么的被讹诈。
况且这是长安外,可没有缴械不可动手的规矩,凌茗瑾笑成了初一月牙般的眼睛半眯着走进了小贩,小贩看她走进,心叫今日真是走运,不过是一会儿就赚回了一个月的银子,贪婪搓揉着双手的他面露喜色,就等着凌茗瑾乖乖掏出银子,他甚至已经想好了,要是这位公子哥想要名声,他等下可以跪下去高呼恩人对其歌功颂德一番,但就在他眼神与凌茗瑾对视上的那一瞬息间,凌茗瑾的手中、他的脖子上不知何时多了一把匕首,冰凉泛着寒芒的匕首,瞬间给扰乱了小贩的心跳呼吸。
“也不看看大爷是谁,居然讹我,你这一担子小橘子顶多也就二两银子。”
刀光现,众人惊呼逼退,小贩双腿一软跪倒在地,这骤然的转变让他已经紧张的说不出来话,只是两眼发直的点着头两行清泪滚滚直下。
“下次讹人,招子放亮点,这是长安不是穷乡僻壤,要是得罪了什么了你就小心你的性命吧。”又是一阵惊呼,凌茗瑾没有向众人想象中一般训斥两句便长扬而去,而是解开了钱袋子,拿出了二两银子给了小贩后才牵起了不安撅着前蹄的马,挤进了人群中。
众人嘘嘘,唯有小贩跪地磕头,大呼恩人。凌茗瑾方才,教会了他一个道理,在长安这种人鱼混杂的地方,哪个没点依仗,若是一不留神贪小便宜得罪了人,那他脖子上的脑袋可就危险了。
心情大好的凌茗瑾挤进人群后一直跟着队伍进了城,她能这般打扮出现并非是遇着了贵人,也不是大汉菩萨心肠的赐了解药,她来长安,只是因为一个命令。大汉已经被他上头的人调回了长安,她作为大汉花了大力气培养出来的人,自然是要进京的,进京再当乞丐自是不行,所以大汉离开玉门城的时候,给了他们五人一人一个银袋子,其他四人早就进了京,只有凌茗瑾看暂时没有命令便一路游山玩水般的慢行,权当做是补偿自己这些年所受之苦。
整整十年了,自己在那处大宅子里过了八年,有了常人梦灭以求的穿越重生机遇,却只是在一处大黑屋子里浪费了这么多年,她真想现在就抹脖子自杀去地府训斥一番那个花言巧语的阎罗,是不是那个所谓的机遇就一直不存在,而是一个让人看不见摸不着却散发着诱人芳香的果子,许到头来只是一场梦幻。
作为大庆王朝的政治枢纽,长安的繁华远不是凌茗瑾这样的边塞小乞丐可以想到,车水马龙、熙熙攘攘、头有高楼蔽目、脚踏青石大道,路有小贩吆喝叫卖,也有店铺林立,最让凌茗瑾觉得震撼的,是整齐划一的布局,她知唐朝的长安城道路网划分为若干棋盘格,每一棋盘格称为坊,绕以坊城,自成一区。但眼前的大庆长安,也太像古书中描叙的唐朝了吧……
奢华之风,靡靡之气,就说身旁不时走过的袒胸露||乳|衣着开放的妇女小姐,也是像极了长安之貌,更别说那一个个衣袖飘飘的文人墨客与说着鸟语的异国人了。在看到长安的这一瞬,让凌茗瑾有了一种莫名的不安,这个历史上并没有的朝代,为何与唐朝这般相似?
一直到她走进一家布庄,她才缓过了劲恢复了清醒。
入了后院,她见到了子絮等四人,也见到了那个用一个馒头就骗了自己一生的大汉,只是这个大汉现在,已经不能称之为铁匠了,应该称他鸿胪寺卿常景德了。
“此番叫你们前来,要交给你们一件事,现在皇上老了,也该是立太子了的时候了,现下五名皇子中,二皇子北落潜之最得皇上宠爱,上头下了死令了,要在五日内令二皇子暴病,我想了想,这个任务还是要交给你们几个,这是一半的解药,若是你们谁能完成任务,我自会给你们另外一半。”说着大汉摊开了手掌,示意几人上前。
凌茗瑾是五人领头,这等时候自然是身先士卒,她没有表露心中的怯怯不安,踏步上前拿起了大汉手中的半边药丸,和着唾沫干咽了下去。
见凌茗瑾没有异样,四人也各看了一眼,上前拿起了药丸咽下,大汉满意的点了点头,给了他们一些银子便离开了布庄。皇上最恨臣子勾结,也最恨别人瞒着他做一些见不得人的事,要让他最疼爱的二皇子暴病,无疑是戳中了他的痛处,这个时候大汉自然不能久留。
上头的争斗他一个刚从边塞来的小小鸿胪寺卿怎能揣测,本来一直还尚是温和的角斗因为昨日皇上的一病,陷入了白热化,五位皇子各有依仗党羽,这对他们来说是最重要的时间段,现在看似平静的长安,早已经陷入了混乱,他所属的势力就在昨晚与一位皇子的势力联手,商量出了这个计划,这个时候对皇子们来说,分大庆这块肉的人越少越好。
让他觉得难安的,是宫里的态度。皇上突然病了,但以他往日的威严与势力,长安里的暗潮涌动皇上怎会不知,能让他一直保持安静纵容皇子们争斗的原因,恐怕皇上也想借着这场争斗来做一个筛选,皇子们费尽心机恐怕为的也是这点,只要在这一场争斗中入了皇上的眼,以后的江山就有自己的一份,这样的诱惑摆在谁眼前都会动心,更何况是已经被皇上压制了五年的皇子们。
但皇上的底线在哪谁也不知,多年在边塞执行上头秘密任务的他对危险很敏感,这次的任务他除了感觉到了一丝明面上二皇子所带给他的危险,还察觉到了一丝诡异,宫里实在是太平静了,这个时候皇上所表露出现的平静让他觉得心慌,天子之心最难测,他不想自己刚刚发迹就送了性命,所以他把这事交给了五人,为了让他们拼命完成任务,他还给了半粒解药。
若是有命渡过这一次皇上暗中纵容允许的皇位之争大筛选,以后等待他的定是平步青云官运亨通,他抬头遥望着皇宫所在,叹了声气躬身入了轿子。
挑起了窗帘,看着大街上的人来人往,他与轿夫招了招手说道:“去吏部尚书府上。”
004:安之府里的谪仙
而就在他走后,布庄里陆陆续续的走出来了五名男子,去往了不同的地方。凌茗瑾在大街上晃悠了许久,最终停在了一家大宅子前,看着大宅子门口那两双雄伟威严的大石狮与一字排开的护卫,她挑了挑眉,转头看了一眼四周,进了一间离这宅子最近的茶楼。
五位皇子在及冠之年就已经搬出了皇宫,二皇子北落潜之的住处,就是这处安之府。
安,顾名思义,安定之意,茶楼老板看凌茗瑾盯着那块匾额疑惑,在一旁解释道:“这块匾额,可是皇上御笔所写,安字有两个意思,一是安宁之意,一是二皇子的字号。”
凌茗瑾点头道了句谢,便低头饮着茶不再看安之府。这么文雅的名字,也不知道二皇子是怎样的人。茶楼里评书先生正在讲着冬至草原的那场大火,绘声绘色的讲着大皇子是如何如何的英勇机智,率领着纳兰大将军如何带着三百雄狮硬是烧了蛮人的粮库逼得蛮人大汗只好进京与皇上签下一纸协议退居大漠。
一段段子说了下来,赢得了满堂喝彩,并不是因为评书先生说得多好,而是因为百姓们的那股子爱国情怀作祟,爱国这个东西大庆的百姓都有癖,总是喜欢时不时的在有人没人的场合做出一些疯狂无聊的举动以证明自己对大庆的忠心,对宫里那位人物的忠心。
百姓尚且如此,那些大臣们更是不用说,就如皇上日常说的一句话对何事起了兴趣,都会成为他们高呼英明山呼万岁的引据,这也证明了一件事,就是皇上的威严势力,而现在长安的局势,凌茗瑾眉目间隐露着担忧,拥有绝对权势的人,怎会允许自己的地盘上出现势力的划分,唯一合理的答案,就是皇上在这后面起到了一顶的推动作用。
凌茗瑾不笨,可算得上聪明,大汉的几句话里,她已经猜到了个大概。要是皇上真的纵容了五位皇子的争斗,那皇上的底线……她揪着眉头,端着茶杯抿了两口清淡的茶水终觉得不喜又放了下去,自己该如何解了自己的毒寻到自己的机遇从而展开自己在这个世界的辉煌宏图?皇子的争斗她不想参与,常景德只是把自己当炮灰,自己为何又要为他死心塌地的去卖命。她曾找过名医,问了自己的毒势,名医只说解药金贵难以觅得药材,若是自己与二皇子做个交易……那……以他的势力找到配制解药的药材该是不难,这场争斗不比在边塞还有一线生机可搏,这是长安,大庆最繁华势力最复杂的天子脚下,若是自己这个小人物参与到了皇子角力中,不管谁获胜,自己都只有一条路——死。
“我说先生,去年入冬出了一件轰动长安的大事,你给大家说说吧。”茶客们听得起劲,见先生拢上了折扇收起了案板,都一个个的欢叫了起来。
凌茗瑾侧目,长安的事她知之甚少,若是轰动长安的大事,那自己自是要听听的了。
“那件事宫里已经下旨禁止议论了,这位兄弟你可别害我。”谁知先生连连摆手摇头,也不与茶客多说便匆匆退出了茶楼。能让宫里下旨又能让一个说书为生的先生这般缄口,凌茗瑾意识到了这件事的不寻常。
“哎,入冬的那件事长安里人人皆知,你这瞎起什么哄,我说掌柜,去把平时拉曲的那对父女叫来吧,这大半下午的闲散日子光喝着茶也不是味儿啊!”
茶客们刚起怨言,一个身着福寿纹深紫色锦缎衣衫的中年男子用折扇敲了敲桌面,让众人寂静了下来。
“沈大官人都这么说了,怎能不去叫,伙计,去盛安街把那两父女叫来,就说沈大官人要听曲儿!”茶铺老板堆着一脸掐媚的笑凑在中年男子身侧,一边与男子斟了杯茶一边招呼着伙计出了门。
有兴趣听听去年入冬长安里发生的事却无人再说起,喝着清淡无味的茶,坐在窗户一旁的凌茗瑾开始意兴阑珊起来。
茶楼之外,响起了马蹄哒哒铜铃清脆之声,凌茗瑾转头,迅速的刚目光锁定在了安之府前的一辆马车之上。
方一蹙眉,茶楼里就有人议论了起来。“这是二皇子在皇宫里回来了吧,听说皇上突然抱病,已经两日没上朝了。”
“听说为了替皇上祈福,皇后已经下令宫里的人吃斋三日,就是长安里的百姓,也不得大兴歌舞,方才沈大官人之举,实是不妥。”
茶客就这么大,再小声的议论也会传进别人的耳朵,况且听到自己的名字一般都会特别敏感,身形肥胖的沈大官人在听到这两句碎言的时候,猛的一拍桌面大声说道:“不过是听个小曲儿,有这么多忌讳?我沈某人的面子谁敢不买。”
沈大官人家世雄厚又有强势的依仗,他说这句话虽然也夸了海口却也算是属实,他这一句话一出口,茶客们自是不敢再言,就是茶楼老板也亲自下了一壶雨前龙井,屁颠屁颠的跑到了他的桌前赔笑着让他消消火。
长安,虽是天下脚下,却更为弱肉强食,谁有靠山谁有依仗,就可高人一等,但高人一等之人,还有无数等,要想活得久,就要知道祸从口出审时度势。
众人赔笑讨好沈大官人的这等时间,没人注意到一直坐在窗户旁边的一位茶客已经放下了茶钱起身,也没人注意到那位被人夸赞得如谪仙一般的二皇子,也已经进了安之府。
长安不比终年寒风萧瑟的玉门城虽然是春天,但已经可以感觉到了一丝暖意,在茶楼坐了许久喝了几杯热茶,凌茗瑾才不过在阳光下走了几步,额头就冒出了细密的汗水。
“把马车走后门拉到后院去卸了,今儿个爷应该不会出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