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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策&周瑜:“......”这到底该算是他们俩中哪个人欠下的风流债,还是他俩之间的风流欠下的债?

    文艺妞又深情款款地跟树说了几句话,旁边从刚刚开始就一直在打电话的OL女的声音忽然拔高了一度:“什么?孙策墓遗址保护的申请还没有批下来?有关部门是吃干饭的吗?老娘亲自奔走调研了大半个月,该打理的关系都打通了一遍,要是敢出岔子你们就辞职谢罪吧!”

    “房地产公司?房地产公司算个G!”OL女豪情万丈地往树下的花坛边一坐,右腿往左腿上一搭,雷厉风行又优雅得仿佛在谈分分钟几百个亿的生意,“等老娘升值加薪,就把整个小区、不、他们整个公司都买下来!你说是吧,孙策树!”

    她说完还伸手朝树一推,仿佛要跟树击个掌,可惜距离太远只推了个无形的空气波。

    周瑜戳戳孙策:“义兄,你好像真的要被富婆包养了诶。”

    孙策:“......”不,虽然我喝酒看文打游戏,还跟人在三国论坛上战术吵架,但我真的是个好男人,更不是小白脸!我是不会屈从的啊公瑾!

    “公瑾你觉得我需不需要去买个口罩戴着......总有种十八线小明星突遭粉丝团的状况外的感觉啊......”孙策这一刻觉得自己好虚弱。

    “伯符不用过于担心,凭百度百科上的画像,她们是不可能认出你来的。”周瑜宽慰地拍了拍孙策的肩,转头望向售楼部那边,“不如陪我去问问房子?我好像有点心动。”

    孙策:“......”真不愧是当年那个在他坟头蹦迪的周公瑾。

    只是他们二人不理解的是,这三个姑娘看起来完全不像是一个世界的人,为什么会结伴一起旅游,又特意跑来看这棵树?

    原来一个人的魅力,真的可以延续到千年之后吗?原来一个人的影响,可以让那么多身份不同、年龄不同、性格不同的后人......深深热爱着同一种东西吗?

    一生事迹为人传唱,豪情壮举为人倾慕,这便是那个时代里那些闪闪发光的人,为整个历史长河所带来的意义吧?用自身的天赋、才情和人格魅力去征服人心,去改变格局,便是他们存在于世间的意义——以及绝对不能忍受一直以这种形态被困囿于世、滞步不前的原因吧。

    因为他们,可不想让那些喜欢他们的人失望啊。

    这座城市旅游业十分发达,夜生活自然也相当丰富。三个女孩到客栈放下行李,便兴高采烈地相携跑出来逛街。夜晚的古风商业街人头攒动,烟火气十足,女孩子们初来乍到玩得尽兴非常,不知不觉晃到了一条没什么游客去的巷子里。巷子里的店铺比较单一,都是灯光炫目的夜店,人也是三五成群地聚集着,见有人进来便会上前拉客。

    走在前头的OL女第一个觉得这里不太适合继续逛下去,于是回头跟其他两个女孩说了一声,加快了脚步。不料即将走出巷子时,一个脖子上挂着金链子的男人挡在了她们面前,一路殷勤地问:“美女们晚上有场子了吗?没有的话要不要来我们这里?就是这家,大家都玩得很开,保你们尽兴......”

    “不用,让开!”OL女不胜其烦地打断男人献殷勤,似乎也有点怕,招呼了身后的两个女孩一声,三个人尽快离开了这条巷子。

    金链子脸色瞬间变得难看起来,跟身边一个染了一头黄毛的同伴示意了一下,那人又叫上了自己身边的两个人,几人一起扒开人群朝几个女孩的背影追过去。

    女孩子们毕竟都还年轻,缺乏社会经验,在走出巷子没多远速度就慢了下来,说着话四下张望着,全然不知身后有危险逼近。

    金链子跟同伴们交换了几个轻蔑的眼色,再一抬头,却发现巷口一道逆光的人影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那个男人拉下黑色的口罩,俊美的面庞上眼神锐利,嘴角勾起,被身后的灯镀上一圈暗金色。

    “可不能让你们这种渣滓败坏了本地淳朴民风,”孙策露出一个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厉笑,“动我的女友粉,先得问过我本人才行吧?”

    三个女孩儿走到了主道上,一路上回望了几次,发现没人跟着后终于安下心来。回到灯火辉煌的古城商业街,一路上各种精致的小店铺热闹非凡,苏扇、评弹、丝绸、苏式点心应有尽有,沿街的水道中还有扁舟悠悠划过。

    在路过一家音乐酒馆时,驻唱歌手的歌声与门口的风铃声一并被夜风吹来,穿碎花裙的文艺妞忽然睁大了眼睛,拉住前面两个同伴道:“等等,你们听,这好像是......这好像是我以前写过的一首同人曲啊!”

    江东多少英烈芳华

    长枪漫卷桃花 直指敌寇亮肃杀

    虎帐再闻琴声语 纵马骄阳下

    千帆成烬风流后 笑叹瑾玉无暇

    歌手的音色清冷低沉,独特悦耳,与歌词完美地融合。文艺妞惊讶不已,没想到自己发在网上的冷门曲居然真能在街上听见人唱,不免为之动容——看上去都要哭了。OL女也停下脚步仔细倾听,毕业生探头往音乐酒馆里望了一眼,小声说了句“好像很帅啊,那个驻唱”。

    女孩儿们屏住呼吸听完这一曲,忍不住想走进去看看,却因为一直有人经过门口而被挡住了好几次。好容易推开门后,才发现歌声已经消失,驻唱的位置上空无一人。OL女跑去问老板,对方也只说其实那人并不是他们店的驻唱,只是客人,好像也是一时兴起才上去唱了一首的。

    “如果我没有看错那个小哥的颜值的话——”毕业生惊叹道,“那就是我的梦中情瑜了!”

    靠在墙柱后的周瑜刚好听见小姑娘这一声发自肺腑的感叹,不禁哑然失笑,边笑边摇头,推了推耳边的蓝牙耳机走出店门:

    “伯符,我这就不得不跟你科普一下,不是所有的粉丝都是你女友粉的,人家还有可能是你的女儿粉、亲妈粉,或者是你相方的粉,顺便才双担粉你一下……真的,别不服气啊哈哈......你那边完事儿了吗?我去路口买点桃花酒,晚上喝几瓶怎么样?”

    那晚他们在江南的小桥流水上碰头,灯火渐渐没有那么亮了,店铺陆陆续续关门,只剩下零散的暖黄色的光照亮古城街道。他们在岸边席地而坐,用两瓶跟千年前比起来不太正宗的桃花酒相碰,看着夜色下潺潺流淌的河水,感受这片在千年前就被他们的马蹄踏过的土地。

    那夜的星光像极了这一夜,细碎、零散却繁多,像是自亘古留下的神迹。

    “为什么偏偏是现在?”孙策从满地星光里拉回自己的思绪,回到当下这个蜀相重新踏入轮回的夜晚,脑子下意识开始顺着周瑜的话题认真思考,在心里“嗤”地轻笑一声,“我还想问你为什么偏偏在气氛这么好的现在离我这么近还抓着我的手呢。”

    不待他想出个所以然来张口扯淡,周瑜忽然凑了过来——孙策只来得及纯粹地疑惑一瞬“他要干嘛”,便感到周身的血液都战栗了一下。

    周瑜吻了他,只一下,嘴唇相抵。

    背后万顷的星辰仿佛与他的血液联动,同一时刻战栗起来,像是随时会带着埋藏于万古长夜中的遗迹坠落而下。爱意把漫天星辰提亮,如同光阴碎屑画出天意的轨迹,如有神明在秘密中牵引。

    当有信仰者开始着眼眼前事,当无神论者开始相信神,奇迹便于此刻降临。

    “因为这个时代是博大的、开放的、充满无限可能的。”

    周瑜和他分开了一点点,但没有很多,刚好在一个足够让两人的眼眸互相直视对焦,却又能品出不愿离开的眷恋的距离。

    “这么好的时代,我喜欢上了义兄,义兄应该知道。”

    TBC.

    战场上所向披靡的人就是要情场上被老婆打得措手不及才有趣。

    瑜哥:没想到吧,你们关注了半天伯符的读条,结果被我抢先了(doge)

    孙伯符,好惨一被媳妇抢先告白的男的(……)

    ①三个妹子的形象均不存在现实原型,是我根据猜想编了几个可能比较典型的粉丝类型XD

    ②公瑾唱的这首同人曲并不存在,歌词是胡编乱凑两分钟的产物,没啥逻辑,以后有机会认真写个完整版的。

    第十四章

    这一瞬太过美好,星辰的光彩在周瑜鼻尖上凝成露水般的一点,而他们之间的距离,像是周瑜要将这滴露水渡给孙策的面颊,且能让人想象出它将会顺着孙策的皮肤流下。

    比声音传递得更快的是光,事实上,哪怕不需要周瑜的那句告白,孙策也能从他眼中那些几乎浮上表面的光彩里看见,摆在明面上的喜欢。

    而那也很有可能是反射了孙策自己眼里的光芒。

    这一刻除了本能以外其他一切都不重要,孙策的视线上下扫了一眼近在咫尺的周瑜的面容,可能只是一个类似野兽捕食前出于本能的定位,譬如确认一下嘴唇在哪里、要偏过多少角度才不会撞上鼻梁......而后再没多想,扣住他的后脑再次吻了上去。

    这两瓣他已经用目光描摹了上千年的唇形,就在这里,不会有错。

    两人均下意识地闭上眼睛,不是羞涩,而是沉浸。亲吻一个灵魂与你如此相契的人,就仿佛用彼此的唇纹揣摩着感应开锁,而后走进对方胸腔里那片不同于外界的宇宙。那里有云海翻覆火山喷发,有灼热岩浆滚过大地,也有风平浪静万顷星辰,清风带露荡向八荒......炽烈的,清新的,那个宇宙拥有一切,一切都是如此自然。

    一个炙热的吻接近尾声,两人才不约而同找回自己的思绪,同时惊讶地想:原来同他接吻是如此自然的一件事情。

    “说吧,什么时候的事情?”孙策在一吻终了后握住周瑜的双肩,直视他的眼睛。

    “伯符是在严刑逼供?”周瑜唇角微微上挑,“什么时候对你变成了这种感情的话——也就是没多久的事情。”

    “这可不算严刑逼供。”孙策挑了挑眉,“这样才算。”

    他故作凶狠地往前一凑,似乎要再次捕捉住对方的嘴唇,被周瑜眼疾手快地伸手挡在二人脸之间捂住了嘴。孙策起了玩心,故意装作要张口咬他的样子,骗得周瑜下意识挪开了手,便一下子把额头顶上去,轻轻磕了一下周瑜的前额后抵住不动了:“公瑾,你怕不怕消失?”

    “我若怕了,便不是周公瑾了。”周瑜笑着闭上眼摇摇头,忽又缓缓睁开,直视着孙策的眼睛,笑容逐渐消失,“我这一生只怕过一次,在建安五年。”

    曹魏八十万大军南下时未曾惧过,迎向如雨箭簇拔剑直指对岸时未曾惧过,火海焚尽眼底血光时未曾惧过,伤病中残喘时未曾惧过,可却惧怕着再不能见你一面。

    而当你已无法挽回、无可失去时,这世间便再没有能让我惧怕的东西。

    人常常是恋旧的,尤其是最年少、最美好的那段日子。那时候征战天下的愿望都很纯粹,鲜衣怒马的意气最是风发。而记忆中总有一个人能代表那个时代,孙策就是他的时代,一经逝去,时代也不再来。他曾经和这世上的所有人一样,以为时光永远是单线向前,不会再重复的东西。而今天意却让他们在二十一世纪重新拥有了彼此,让他的时代重新回到了他手中,他怎能拒绝。

    兄弟相携,君臣相知,知己相重......这些可能性他们早都一一尝试,而唯独剩下的这最后一种,又何尝不可。

    当感情太过深重,称其为爱情都是屈尊。

    “你说,如果把现在发生的这一切写进文里......恐怕连姑娘们的‘啊啊啊啊’都赚不到吧?”孙策突然“嗤”地一声笑了,从他发涩的嗓音可以听出他是在故作轻松,“因为我们终于在一起了这件事,实在是太理所当然了啊。”

    周瑜畅然一笑,眸中如有星辰闪动:“可是被人书写过再多次的故事,都不如此刻来得真实。”

    无论我们是否会消失,无论我们重新踏入轮回后是否还能认出彼此,此刻我决定爱你,我爱你如同这是我们相爱的最后一世。

    孙策忽然颔首发现,周瑜鼻尖上的那点星光愈发明显,似乎是要从那里开始化为光点的前兆——得偿所愿者,将了无遗憾,即刻消散于天地间,步入正常轮回。

    “喂,”孙策伸手点了点周瑜的鼻尖,不满道,“你怎么挑地方的,不知道这么帅的一张脸要留到最后吗?”

    那点星光的扩散趋势好像是“愣”了一下,竟真的乖乖退了回去,重新从周瑜的衣角开始蔓延。

    “它这么听话?”周瑜讶然地笑了。

    “看吧,郭嘉能通天意,我也可以。”孙策得意洋洋。他的衣角也开始冒出星星点点的光芒。

    下一秒,他忽然拽起周瑜的手,像他们儿时他非要拽着自己刚认的义弟到竹林里去比剑、到小河里去摸鱼那样,拽着他跑了起来。

    “公瑾,你还记得咱们家用来垫桌脚的那本书吗?那本叫《七日缄默》的,写咱们俩爱得死去活来的同人文。”孙策跑到摩托边跨坐而上,待到周瑜坐上后座后侧过脸道,“记不记得里面有一个情节?在最终BOSS战时,你即将丧失理智和情感暴走......我知道这听起来有点玄幻,毕竟是篇中二雷文嘛......然后你做了一个梦,梦里我骑着摩托跟你一起飙过了整座高架路,为你驱逐了一路的黑影,挽回了你仅剩的神志。”

    “我很想现在就送你一场婚礼,但老天好像没有给我们充足的时间准备,也找不着地方当场执行,但我还可以用最后这点时间送你两样东西。第一样,”他骤然踩满摩托车油门,掏出手机开了个语音对讲功能,“一场婚礼的策划书。我们一起想到什么就说什么,把录音发到我弟的邮箱——让那个能保留记忆的幸运小子负责在下一世交给我们。”

    “那看来仲谋的任务还不轻,”周瑜带着笑意点点头,手掌搭上孙策的肩膀,这好像还是他们买这辆摩托以来第一次让孙策带他,“毕竟我之前也订了一对婚戒交给他保管,拜托他在下一世再还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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