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
据说,西西里岛上有一块墓地,人们向它走去时,基地的大门上写着一行这样的字“我也曾像你们一样”。而当凭吊的人们离开塞地的时候,迎面的大门上,又写着这样一行字“你们也将像我一样”。
逝去的人们曾经活着,活着的人们又将逝去,这确实是一种互为依存的关系。那么,诗人为什么这样歌唱:
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
昆然,这里涉及一个关于灵魂的问题。原始人经历做梦、死亡,便以为一个人有两种形式:看得见摸得着的,肉体也。但肉体是个房子,里面还住着看不见摸不着的房主——灵魂。灵魂不死不睡。有时人睡着了,那是灵魂从鼻孔嘴巴里溜出来外面逛去了。所以远占人说人睡了不能挪窝,要不灵魂回来,糟了,房子没了。灵魂便无家可归,人便一命呜呼。
在人类丧葬史上产生的地狱观念以及什么叫灵魂,哭灵、守灵,还有一大串仪式,好像都和那个灵魂有关。美国有个科学家,把刚死的人拿秤一称,少了半两。于是,灵魂甚至有了重量一一半两重。
如今关于灵魂又有许多新潮学说,但我心中的灵魂,依然指的是一种精神。一个能永垂不朽的精神,我们便称之为灵魂永存;一个丧失精神的人,我们便称之为行尸走肉。
精神若要保留,要维护,就需要外化、物质化。物质化反映在丧葬仪式上,便是陵塞的建造。所以,从前的帝王,拚了命地造陵地,都想永垂不朽,想给自己的灵魂弄个好宫殿。那也没用,今人记得他们什么精神?倒是像岳飞、于谦这样的民族英雄,人们在他们的墓前炷香崇仰。这种形式也激励了后人。所以张苍水有诗曰:日月双悬于氏墓/乾坤半壁岳家祠/惭将赤手分三席/拟为丹心借一枝……张苍水是以死后能有岳飞、于谦这样的墓激励后人为荣的,后人便遂了他的心愿。
我们到一个国家、一个城市去旅游观光,常常会去一个纪念堂、一座祠庙、一块墓地。那便是去拜会英灵的。当然,也有像周恩来的灵魂那样,江河湖泊,无处不在。那便是旷世之魂了。
我常去南山陵园,有时一人呆一天,深感与灵魂对话时的那种熏陶感受,不仅是品德教化上的,也是文化历史下.的。陵园便成了人文博物馆。走过人口论者马寅初夫妇的墓,上面写着:国之贤良,家之德配。走过国学大师马一浮先生的墓,上面刻着他自撰的铭文:……志不可得终遂兮/目今其归休,委形而去兮乐化而游……走过曾经是“丁陈反党集团”骨干的陈企霞先生的墓,上面镌写:我无能花言巧语而背弃真理。我徜样在杰出的数学家、作家、艺术家、画家、生物学家、医学家、将军、烈士们的塞前,也流连忘返在普通人的墓群。有一首碑诗使我静心屏息:在他漫长的战斗岁月里/有胜利的欢乐,家庭的温馨/亦曾受过多次不公正的待遇/坚强、豁达、乐观伴随了他一生……过路的人们啊,请不要惊扰他/把脚放得轻些,再轻些。还有一句话刻在碑于也刻在我心里了:痛苦这把犁刀一方面刻破了你的心,一方面掘出了生命的新水源。
灵魂究竟是什么呢?是精神,是传统,也是文化。“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所以,我在这些长眠的灵魂前,想起了诗人的诗。
羽化而登仙
青春年少时,我对一切标新立异的遗体处理法都投赞成票(天葬除外,以为太血淋淋)。大学一个同学上台去演讲,表示死后要把自己的身体献给人类的医学事业,使我大为感动,于是便也设想出许多新奇办法。比如把遗体当肥料垫了底,上面种葡萄,种玫瑰,种树。孰料亦不稀奇,了州那边已经实施了。况且,洋人已经开发了把骨灰送上太空的业务。想那某年某月的某戛夜,一颗小星自头顶划过,便对旁人说:那颗星是谁谁谁啊!宇宙的浩瀚,精神的永恒和人生的短暂以及生命的那么一点必不可少的孤寂,大约便也都在其中了吧。
直到我父亲去世,我们在有关葬仪上的精益求精之后,水感受到下地下肥料上天做星星的一些想法,并不是那么轻易可以树立起来的。移风易俗,不简单啊。不简单的焦点,在干土葬还是骨灰葬。记得上世纪80年代初,杭州有关方面专门组织人半夜三更到钱塘江大桥及半山去栏丧厲一一他们正在千方百计地把遗体偷运到乡下去土葬。甚至一种新兴的不光明正大的职业也由此而生一一雇人到太罕间偷尸体。有时,我们会在报上.看到,一个县委书记为了土葬其爹而丢了乌纱帽。从前去浙南,见公路边那些星罗棋布的坟茔,不禁惊呼:温州人干吗造那么多水泥大沙发啊!这可真是一件如我辈年轻者无法理解的事情。实际上,如果我们都接受中闻古老的哲学一一物质有聚、散两种形式,大概就不用在乎是聚是散了,反正都还是物质,且物质不灭嘛。
说到历史,还真要翻一个个。五代吴越,特別是宋时,杭州盛行的是火葬,这大约和佛俏圆寂方式有关。南宋时,今天的少年宫一带,专门设火化亭,人称“化人亭”。
古代劳动人民不仅火化,而且还水葬、瓮葬。似甲那时的老百姓比较务实。他们也知道土葬风光、排场,但那是有钱人家、官宦人家的事情,草民无钱不为也。
水葬,流行在浙东和舟山。那真是一种带有神秘巫术的回归,夜毕潮水初涨诵经大作之时,一人摇动毛竹向海高呼:“xx来啊!”一人随后答应:“来啰!”就这么简单,魂系归来了。台州地区则流行瓮葬,这是一种再葬形式,多见于渔家。
三令五申不听,政府不高兴了,便下大力气。明洪武一年(1370),火葬被禁,规定:“民间凡有死葬必须埋葬,并不许焚化,如有仍前不悛,焚骨殖弃置水中,小行埋葬者,坐以审罪。”
要重罪了,杭州的巨姓没办法,不敢火葬,却变通了一下——厝柩。厝(音念“错”),放置的意思。厝柩,就是把棺材停放待葬。宝哥哥哭林妹妹的灵,哭的就是厝柩。因为林妹妹死前有言:我的身体是干净的,好歹送我到南边家里去。所以只好先放着了。
放久了,终究还是埋。土葬之习,由此形成,沿袭、几两年,终成杭州人的主要葬法。做坟很贵,杭人旧时便有谚闩:城外人怕官司,城里人怕做坟。
有钱人不怕做坟。1920年,杭州丝绸商蒋海筹购地15亩,耗银白―十万元,历时五年,动用劳力数万工,建造了五代墓,共一百多穴。贫苦人家遇到丧事,则家破人亡。
今天主张火化,说人口,说地皮,说节俭,实际上,依旧是一场文化上的革命。六百年前,宋廷以重罪禁火化兴上葬,经岁月积淀形成气候,却在近儿十年间又被火化瓦解,这是一件大好事。前几年钱塘江上还有过一次骨灰水葬。我所敬爱的林淡秋、陈学昭等文学老前辈,皆与不废江河万古同流。至于我那大学的同学,前不久遇见,问及此事,初衷依旧。真是个好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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